动物疾病防控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动物疾病防控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呼市动物疾病防控中心采购化验室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FZ:********712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呼和浩特市疾病防控中心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化验室仪器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呼政购竟2012— 13号
2、项目名称:化验室仪器设备
3、批准文件编号:呼采任〔2012〕71号
二、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梯度pcr仪、凝胶成像、低温高速、离心机、电泳仪、电泳仪、涡旋混匀器(原装进口、磁力搅拌器、超声波裂解器、超纯水仪、多道移液器、电动移液器、洗板机、微量振荡器、微量振荡器等各一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制造商须具有有效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产品经销授权证书。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2年7月12日-2012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在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506房间领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五、递交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4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不予退还。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必须在2012年7月19日上午9:30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递交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A4纸 ),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2、自带U盘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506房间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版)。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9:30
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八、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 系 人:朱自清 李妍 王彬
邮政编码: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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