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榔梨所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询价公告
长沙县公安局榔梨所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询价公告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弱电 | 见附件 | 1 | 批 | 798836.85 | 798836.85 |
无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提交“五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限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限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4)保证金交纳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5)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并出示身份证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资格证明资料将被拒绝。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0.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9月3日14:30-15:00(北京时间)
10.2保证金
(1)供应商在递交资格证明材料之前,须按本公告规定的金额及方式提交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资格证明材料将予以退还。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14000元
(3)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
(4)递交方式: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保证金专用管理账户,不得使用现金缴款方式。参与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与转账、汇款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转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长沙县公安局榔梨所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保证金;供应商因未注明的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后果自行负责。
(5)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账,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6)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10.3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全部入围参与后续询价采购活动。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资格条件或标的或技术参数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修改,不影响其正常参与投标的情况下,无论何种原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或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或不提交最终报价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国库;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段时期内参与长沙县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并予以通报。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 | 长沙县公安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 |
联系人: | 唐杏春 | 联 系 人: | 何杨 |
电 话: | ****-******** | 电 话: | 177*****886 |
地 址: |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 | 地 址: | 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8 月2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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