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会同乡防洪工程
宁都县会同乡防洪工程
宁都县会同乡防洪工程 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会同乡防洪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都县钓峰乡防洪工程等4座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会同乡 。
2.2招标规模:********.25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365日历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内容为宁都县会同乡防洪工程,本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为10.3km(会同河7.08km,支流南里河3.22km),其中河道重点清淤及清障段长10.3km,因为资金原因,本次技施仅对主流右岸护岸,护岸总长5.764km(主流右岸干砌石护岸长4.379km,C20混凝土挡墙结合亲水平台护岸长1.385km),穿堤涵管8处610m,下河踏步20个。加固措施:(1)主流会同河:K右0+806~5+185(4.379km)采用干砌石护岸,K右5+185~6+570(1.385km)采用C20混凝土挡墙结合亲水平台护岸,K左0+000~1+090、K右0+000~0+806边坡整治及0+000~7+080河道疏浚。(2)支流南里河:两岸边坡整治及河道疏浚。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6日起至2020年09月1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15时00分前,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施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由建造师担任)、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248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17:00
7.3账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请各潜在投标人任选一个银行账号直接转入。
相关提示:①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规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如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②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的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上要有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同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09月15日 15时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招标单位收取。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8.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评标过程中需按招标文件内容提供《到岗承诺书》。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钓峰乡防洪工程等4座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 系 人:廖南昌 电 话: 138*****7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 系人:黄八秀 131*****799
电 话:****-*******
监督单位:宁都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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