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14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07月12日至2012年07月18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149。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广州市公安局采购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平台主要包括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统计与分析、系统管理等功能开发,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的交通流量、交通图形、交通视频、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旅行时间、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并负责2年的系统运营服务。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元整(¥3,42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至初步验收的时间不超过5个月。试运行3个月,系统最终验收后2年为系统营运维护期,在系统营运维护期内,中标商除承担系统的常规维护工作外,还需负责系统的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和系统运营服务。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07月12日起至2012年08月0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匡生;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汉标;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2-ZB0149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14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7月18日五个工作日。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149。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广州市公安局采购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平台主要包括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统计与分析、系统管理等功能开发,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的交通流量、交通图形、交通视频、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旅行时间、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并负责2年的系统运营服务。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元整(¥3,420,000.00)。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至初步验收的时间不超过5个月。试运行3个月,系统最终验收后2年为系统营运维护期,在系统营运维护期内,中标商除承担系统的常规维护工作外,还需负责系统的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和系统运营服务。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8月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匡生;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6。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周汉标;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查询投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71.名词解释72.关于招标文件73.关于投标人84.关于投标文件85.关于投标保证金116.关于投标费用127.关于开标128.关于评标和定标13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3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411.关于质疑和投诉1412.关于知识产权1513.关于保密1514.关于中标服务费15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6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16第三部份附件62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62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77第三章 样表格式86附件1-1投标函86附件1-2开标一览表86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87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88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9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90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90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91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91产品详细报价清单91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92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92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93附件2-1 授权委托书94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95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调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4.1.2 投标人应准备好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原型系统演示文件,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演示及答辩,演示答辩时间15分钟。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7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投标文件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5.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转帐事由:GZIT2012-ZB0149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9.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3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元整(¥3,420,000.00),或低于最高限价5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64%收费。14.2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 ★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初步验收的时间不超过5个月。试运行3个月,系统最终验收后2年为系统营运维护期,在系统营运维护期内,中标商除承担系统的常规维护工作外,还需负责系统的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和系统运营服。★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概述1.1项目背景经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一阶段的建设,广州市已具备多种获得交通数据和交通信息的手段,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能够掌握的交通信息量已具有一定规模,但面向公众的交通信息服务仍很欠缺,尤其在交通信息服务的全面性、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和个性化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在城市交通运行中,公众对交通信息的掌握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能获得实时交通信息是交通拥堵产生的根源之一。因此,让公众及时获得有效的交通信息,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手段。公安部《“十二五”道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建设“城市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完善道路交通信息发布体系,建立城市交通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交通诱导屏、车载诱导终端等发布交通事件、交通拥堵、交通管控、道路施工、交通气象等信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广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在新阶段的广州市智能交通发展需要以信息化为龙头,继续以深化交通信息化应用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吸纳国际先进与国内领先技术与理念,包括物联网、云计算等促进交通信息大融合;以创新为驱动,创新交通管理模式;以系统整合和深化应用为重点,向“智慧交通”方向发展。《广州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发展规划》将“实现公众服务多元化”列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发展的目标之一,在公众服务方面综合多种渠道发布交通信息,使信息发布更多元化、个性化,全方位为市民提供出行指引服务。“十二五”期间,向公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交通信息服务是广州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照公安部、市政府的有关规划,以《广州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发展规划》为纲要,提出了建设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是GZ-ITMS[2]的子项之一。1.2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建设面向广州地区的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增强交通信息发布对交通拥堵分流的作用,从交通数据来源、数据分析处理、交通信息发布三个方面入手,充分利用我支队现有以及其他渠道获取的交通数据,开发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建立统一的交通流综合数据库,开发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充分融合SCATS线圈、微波检测、视频检测、地磁检测等流量数据和其他业务系统数据,生成更加准确的交通信息,开发面向公众的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构建交通信息采集、处理、发布服务体系。综合利用手机、移动智能终端、汽车导航、互联网站、交通广播、移动电视、交通信息板、呼叫中心、平面媒体等渠道,向公众提供交通流量、交通图型、交通视频、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旅行时间、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引导市民出行,实现间接缓解交通拥堵的效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2.1构建多源信息采集系统,建立交通流综合数据库 应用存储技术,接入SCATS线圈、微波检测、视频检测、地磁感应等检测手段及其他渠道获取的交通数据,分类存储、归库管理,形成统一的交通流综合数据库。1.2.2实现多源信息融合处理,形成准确的交通信息库1)通过建立准确、合理的数学模型和算法,充分融合多源交通流数据和其业务系统数据,生成更准确、可靠的交通流量、交通图形、交通图像、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交通气象、旅行时间等信息,形成交通信息库。2)结合GIS地图的应用,生成实时动态路网图。形成规范合理的交通流采集、处理与发布的基础地图数据标准,完善道路等级基础数据库,明确信息发布段、发布区域的定义、编码标准和扩展规范。1.2.3建立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全面提供交通信息服务 构建规范、完整的交通信息发布平台,形成交通信息采集、处理、审核、发布、管理功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动、静态交通信息。1)通过“广州交警信息服务”网站,发布动态交通路网图,提供交通流量、交通图形、交通图像、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交通气象、旅行时间等交通信息服务,并结合WAP应用,支持非智能手机的访问。2)开发手机终端软件,除提供互联网站发布的交通信息外,还支持丰富的定制功能,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自动推送图文交通信息。3)手机终端软件可与“广州交警”微博互动,随时分享交通信息、提交改善交通管理建议,通过平台与交通指挥综合系统连接,在交通指挥综合系统可以往“广州交警”微博、用户终端发布图文并茂的交通短讯。4)手机终端软件提供“一键”功能,可以方便地向交警报告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信息。报告信息可包括图片、本机号码、当前位置(GPS位置),后台自动将这些信息发送给交通指挥综合系统,报警位置可准确反映到指挥平台的地图上,提高出警准确性和效率;“一键”功能还可以报告交通设施故障,包括图片和GPS位置或文字描述信息,反映更加复杂的问题和建议,这些信息通过后台发送给“智能交通运行管理平台”,自动进入故障处理流程,提高发现故障和问题的及时性,提供运维管理水平。5)在交通信息板上发布交通信息。制定交通信息板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预案的编制方案,更新交通信息板的图形和文字信息。1.2.4提供开放的系统接口,扩大信息服务功能1)提供开放的系统接口,提供按标准封装的交通信息内容,给汽车导航、手机导航的运营商,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电台、电视台等,使动态交通信息有更大的受益人群。2)建立与短信服务平台接口,实现交通信息的短、彩信发送功能。3)提供系统扩容接口,满足交警内容部其他业务的未来使用。1.2.5完善系统后台管理,监控系统运行状态提供系统后台管理功能,在运行情况监控方面包括数据查询与统计、专题报表、数据分析与图形显示、查询结果打印和导出等,反映平台及交通信息的运行状态;在用户管理方面包括用户注册、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参数配置等功能。1.2.6提供系统运营服务,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为建成的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2年的系统运营服务,使发布的交通信息准确、及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通过实施必要的系统改造、开发和用户培训,使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能够进一步适应公众对交通信息服务的要求。1.3相关系统及数据现状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业务系统及其数据现状如表1-1所示。表1-1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系统及其数据现状系统名称数据现状交通流检测系统现有355个交通检测点(微波检测146个、路段检测线圈179个、视频检测30个),提供道路截面各车道的速度、流量、占有率、车型数据,全面反映路段上检测截面的交通状况。SCATS系统现有771个路口的检测线圈,提供流量、饱和度、相位、周期等数据,反映路口进口道的交通状况。交通监控系统现有652路传统交通监控的图像数据 ,反映观测范围的交通状况。电子警察系统现有802个电子警察的交通违法图像数据,其中98个可提供交通事件和交通流信息,反映检测位置的交通状况。交通指挥综合系统提供交通事故信息(包括市民110报警、支队或大队主动人工视频巡检、电台上报、微博上报等)、交通管制信息、道路施工信息、气象采编等信息。交通诱导系统现有97块交通信息板交管业务系统提供交通违法数据、年审、年检、报废,业务办理等信息1.4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GZ-ITMS系统建设了15个子系统,但各子系统的数据相对独立,特别是交通流采集系统、信号控制系统、综合交通监控和新型电子警察均能提供交通流检测数据。但面向公众的交通信息服务仍很欠缺,尤其在交通信息服务的全面性、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和个性化方面存在较大不足。1.5 名词术语GZ-ITMS(Guangzhou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System):广州市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内网:广州市交警支队内部网络。它通过防火墙与公安网连接,通过物理隔离网闸与公安外网数据进行交换。外网:公安外网的统称。包括互联网,合作单位的连接网络等。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广州市交警支队现应用的全国统一的业务系统,含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交通违法管理、交通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等系统。公安内部门户网站:广州市交警支队公安内部门户网站。交通信息互联网站:广州市交警支队交通信息互联网站。CC(Control Center):广州市交警支队新指挥中心。TMCS(Traffic Management & Control System):交通管理集成指挥调度子系统。该系统通过集成CCTV、SCATS、VMS、VDS、警务、设施等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交通指挥调度管理,并通过系统规范指挥调度过程、积累指挥员指挥调度经验和共享指挥调度信息。EIPIS(Information Publishing & Inquiry System(External)): 信息发布与查询(对外)子系统。即:交通信息互联网站,是广州市交警支队面向广大市民和公安网外合作单位的交通信息发布网站。IIPIS(Information Publishing & Inquiry System(Internal)):信息发布与查询(对内)子系统。该子系统包括交通实况、信息发布、业务信息查询等功能模块。ITSM(IT Service Management):运行维护管理子系统。该系统是以监控中心为核心的高效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它使计算机系统更加有效服务于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PDA(PDA Query System):信息移动查询子系统。该系统提供移动查询功能和现场执法功能。 PMS(Policeman Management System):警务管理子系统。该系统对广州市交警支队民警、警用装备、勤务安排及勤务考核进行统一管理,并为交通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提供支持。PVPS(Policemen and Vehicle Positioning System):警员与车辆定位子系统。该系统通过实时采集警员和警车的精确定位信息,为交通指挥调度人员进行警力调度、勤务管理人员进行勤务登记和考核提供技术支持和实现手段。QC(Query Center):查询中心。该系统提供统一的查询数据库,满足交警内部和社会对交通信息以及交警业务的查询需求。RCS(Roud Coding System):道路编码管理子系统。该系统建立道路编码体系,实现道路编码的生成和维护功能,为所有子系统提供道路编码的查询服务。SCATS(Sydney Co-ordinated Adaptive Traffic System ):悉尼协调自适用交通控制系统,本文特指交通信号控制子系统。CCTV(Closed-Circuit TV):闭路电视系统,本文特指交通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该系统实现对广州市主要道路和主要路口(路段)视频监控,提高现代化城市交通管理水平。VDS(Vehicle Detecting System):交通流量采集子系统。该系统通过视频、线圈、微波、超声波等多种检测手段,获得实时的交通流数据,从而为交通分析和交通诱导等服务提供必要的数据依据。VES(Violation Enforcement System):电子警察子系统,包括前端取证系统和后端管理系统。该系统利用高科技手段“抓拍”冲红灯、变线、超速等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图片、地点、时间等违法信息通过光纤或无线网络传送到现有的电子警察后台处理系统,实现对违法驾驶员的处罚。VMS(Variable Message Sign System):可变信息板或可变情报板。该系统通过收集、处理和发布道路的实时信息,在道路上给驾驶者提供诱导信息。外场子系统:包括SCATS,VDS,VES,VMS和CCTV,涵盖内网和外网部分。SMS(Short message service):短信中心。该系统为手机短信查询、警员与车辆定位、交通指挥、交通设施管理等业务提供完整的短信服务。TFMS(Traffic Facilities Management System):交通设施管理子系统。该系统主要为广州市交警支队管辖范围内的路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拆除、故障维修以及设施保管等工作提供系统支持。UM(User Management System):统一用户管理子系统。该系统为所有业务子系统提供统一用户管理的支持,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和目录服务等功能。TPP(Traffic Police Platform):综合信息交换平台。TDPS(Traffic Data Processing System):交通信息处理核心服务。该系统通过整合各外场系统,实现交通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发功能,实现外场设备的统一控制管理。NTPP(None Traffic Police Platform):与非公安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平台。该平台在公安内部网络与非公安网络进行物理隔离的前提下,提供高效、实时、大数据量的交换服务,实现非公安信息系统的接入和综合业务处理。DSS(Decision Support System):交通管理决策支持子系统。该系统通过各种报表工具、预测工具、分析工具、数据挖掘工具对各业务系统产生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为广州市的交通管理提供较高层次的智能应用。OA(Office Automation):办公自动化系统,本文特指广州市交警支队机关正在使用的,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推广的基于IBM的群件系统Lotus Notes/Domino作为开发平台开发的一套机关办公系统。2. 项目范围2.1系统软件开发与实施本项目主要建设面向广州地区的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开发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建立交通流综合数据库;开发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充分融合SCATS线圈、微波检测和视频检测、地磁感应等交通流量数据和其他交通信息源,生成更准确可靠的交通信息;开发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综合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手机、导航、互联网、交通信息板和呼叫中心等发布载体,向公众提供交通流量、交通图形、交通视频、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旅行时间、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系统软件建设内容主要如表2-1所示。表2-1 平台软件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内容细化实时动态路网图信息发布段划分制定交通信息发布段的划分标准,把广州路网划分为不同的交通信息发布段。信息发布段编码制定一套完善规范的道路编码标准,按照标准及后续使用需要,对各个信息发布段编码,形成编码表。GIS地图的显示提供GIS地图,把系统生成的实时路况信息与地图匹配,形成实时动态路网图,并根据交通信息服务的需要,制作各种道路变形图。形成规范合理的交通流采集、处理与发布的基础地图数据标准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数据采集为交警支队现有的多个业务系统建立数据接口(预留扩展功能),提取各系统的交通流数据,形成统一的数据接入标准,实时自动完成各系统的交通流数据、事件检测数据、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气象信息、设备状态信息等数据的采集。信息录入完成信息采编,开发利用交通监控形成交通路况信息的软件,通过对交通监控视频信息进行自动轮询或人工判断录入交通路况信息。视频巡检录入的路况信息以及其他以人工途径获取的交通事件信息,经确认后自动匹配到GIS地图上显示。在系统营运维护期内负责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数据预处理按照后续处理的要求进行数据格式转换和统一;经数据清洗,剔除错误或无效数据;根据历史数据修补缺失数据,并平滑处理。历史数据统计根据不同的时段、间隔和范围,对交通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交通流历史数据,并提供后台统计、查询、导出、打印功能界面。交通流综合数据库对原始数据分类存储、归库管理,建立交通流综合数据库。交通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交通数学模型和算法建立准确合理的交通流数学模型和算法,分析多源数据。实时交通路况判别针对SCATS线圈、微波检测、视频检测、地磁感应等检测手段和实际路况,建立交通路况判别模型及算法,生成实时路况信息和交通流参数,并通过红、黄、绿表示拥堵、缓慢、畅通等路况信息。交通事件检测结合交通流参数和事件检测信息,自动检测交通事件,弹出报警、确认界面,并调用附近视频监控。交通流预测根据交通流参数、实时路况信息、交通事件信息、交通管制信息、道路施工信息,进行短期交通流预测。行程时间预测结合交通参数和短期交通流预测结果,预测路段的行程时间,继而预测各种行程路径的行程时间,并提供最优路径选择方案。交通信息融合利用综合的算法模型,把各交通流数据的路况信息、人工视频巡检路况、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群体活动、交通气象等信息进行融合处理,生成更可靠、准确的交通信息。建立交通信息发布专题库经数据分析、融合处理形成可供发布的交通流量、交通图形、交通视频、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旅行时间等交通信息,形成交通信息发布专题库。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开发“广州交警信息服务”网站与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共同开发一个“广州交警信息服务”网站,作为“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和“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的统一用户界面,用于发布实时交通信息和网上办理交管业务。交通信息板发布制定交通信息板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软件,并与交通诱导系统兼容,更新交通信息板的发布内容。在系统营运维护期内负责信息采集、采编、审核、发布工作。非智能手机发布开发以WAP页面为展示窗口的广州实时交通信息服务系统。提供短信、彩信标准接口,支持交通信息短、彩信服务;开发智能手机终端软件开发基于iOS、Android、WP7的用户终端软件,并提供程序下载。在交通信息方面,可以查看实时动态路网图,查看或定制交通图片、交通事件信息,支持丰富的定制功能,可指定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自动推送图文交通信息;在车管业务方面,可以接收交通违法、到期年审、年检、报废、车管业务办结等通知,可更新车主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等内容,支持违章图片查询和业务办理自动推送;用户终端软件可与“广州交警”微博互动;提供“一键”功能;结合地图API的应用,应用谷歌、百度、搜狗等大型地图API,解决地图更新、访问速度、精度问题。开发开放的信息交互平台提供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提供按标准封装的交通信息内容,提供GIS引擎和路况查询引擎,封装API接口,满足国内主流车载导航和PND设备的访问。提供电信、移动、联通、电台、电视台等信息运营商的访问,使动态交通信息有更大的受益人群。提供系统扩容接口,满足交警其他业务的使用。交通信息审核制定交通信息发布流程的审核机制,为各个审核环节提供操作界面。在系统营运维护期的运营服务中完成信息从采集、加工、核对、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展示根据交通信息展示需要,开发与指挥大厅大屏的显示软件后台管理子系统统计与分析开发平台系统的运行监控系统,提供系统监测、数据查询、数据分析与统计、数据分析与图形显示、查询结果打印和导出等功能模块,实时监测整个系统平台及交通信息的运行状态。系统管理建立用户注册、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参数配置等功能以及交通信息数据管理等后台功能。2.2硬件采购本项目采购1套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配套控制计算机、支架、信息演示软件等,支持与指挥大厅大屏的互动控制和显示。2.3系统营运维护期服务本项目建成并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2年为系统营运维护期,在系统营运维护期内,中标商除承担系统的常规维护工作外,还需负责系统的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和系统运营服务。2.3.1常规维护工作1)提供开放的技术接口,并在业主进行系统二次开发时给予技术支持;2)配合用户方进行系统上线、推广应用等工作;3)提供用户培训服务,包括系统管理员、技术员、操作员、信息采编人员等不同层级用户的培训;4)运行维护支持服务,确保平台系统的正常使用;5)为了提高系统性能,进行系统优化、改善配置,及时更新系统开发维护文档。2.3.2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为了满足用户提出的新需求而进行较大的软件修改和数据维护的活动,称为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这种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任务以用户书面下达《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任务书》为准。2.3.3系统运营服务系统运营服务指在系统营运维护期内,除承担系统的维护工作外,还需负责系统的系统运营工作,完成从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直至把交通信息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的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人工信息录入服务,如视频巡检路况采编服务,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群体活动、恶劣天气、节假日等交通信息的收集确认; 2)对交通事件进行分析管理,找出交通事件的源头,调整系统算法参数,编制绕行方案,并积累和形成处理预案,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3)在本项目开发的互联网站、手机用户终端、交警支队管理的交通信息板等交通信息发布载体上发布实时的交通信息,完成发布信息的采编、确认、审核、发布等服务,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4)建立系统运营管理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各项工作,定期提交系统运行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以及其他统计、分析报表。5)在交通信息交互平台上提供标准封装的实时交通信息,并推动、实现在车载导航、车载终端上发布实时交通信息;6)根据客户端的升级和更新提供本项目开发的用户终端软件的更新服务;7)根据道路、车流、前端设备扩展、等变化情况,持续调整和优化交通流数据分析、处理、融合的数学模型与算法,确保交通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根据系统扩展情况提供平台软件和客户端软件的升级和更新服务;8)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的GIS地图更新服务。2.4 与其他系统、项目的工作界面2.4.1与GZ-ITMS[2]第一批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界面1)本项目负责开发满足系统功能需求的应用程序,提供系统运行所必需的软件环境的安装调试,并采购1套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2)GZ-ITMS[2]第一批信息基础设施项目负责本项目其他硬件设备的采购,但设备连接、软件的安装等工作需在本项目完成。2.4.2与智能交通外场系统之间的工作界面1)为本项目提供数据来源的智能交通外场系统包括:交通流检测系统、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各个智能交通外场系统负责将采集到的交通流数据或视频图像数据存储在后台数据库中;2)本项目负责建立部署在交通系统专网上的“交通流综合数据库”,从各个智能交通外场系统中提取交通流数据,并整合其他来源的交通数据(如FCD),应用各种算法生成可发布的动态交通信息;3)本项目负责开发利用交通监控形成交通路况信息的软件,通过对交通监控视频信息进行自动轮询或人工判断录入交通路况信息。2.4.3与交通诱导系统之间的工作界面1)本项目负责交通信息的加工处理,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并负责交通信息板的交通信息采编发布工作;2)交通诱导系统负责显示相应的交通信息内容。2.4.4与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之间的工作界面1)本项目责建立部署在交通系统专网上的“交通流综合数据库”,为交通指挥综合系统的“动态路网图”提供动态交通流数据,对动态交通流数据的提取和表现工作由交通指挥综合系统负责;2)本项目也建立了面向发布的“动态路网图”,但它是面向公众发布的、面向交通诱导的,与指挥系统的有所不同。它对发布的道路范围和级别做了限制,道路范围大致以环城高速为界,道路级别为高快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城市主干道和部分次干道。3)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为本项目提供交通事故信息、交通管制信息、道路施工信息、交通气象信息、拖车信息等数据源,对上述数据的提取编审和发布工作由本项目完成;4)本项目也把公众通过一键报警功能获取的事故现场位置信息提供给交通指挥综合系统应用,交通指挥综合系统可以向本项目的网站、用户终端发布交通短讯。2.4.5与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之间的工作界面1)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和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共同作为交警支队对外信息发布和业务办理平台,在对外信息发布和业务办理方面,均包括“交管业务网上办理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两平台均通过统一的网站和手机软件对公众提供服务。两平台的中标商需共同协助完成网站和手机软件的开发工作。2)新开发的、统一的网站是在广州金盾网下的一个专题站点,具有相同的域名,用户验证功能、服务器等方面统筹考虑。网站的主体框架由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项目负责搭建,而手机APP的主体框架则由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负责搭建。不论是网站或者手机APP,交管业务网上办理的信息由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项目负责,交通出行信息由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负责。3)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和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使用统一的公众用户管理平台和认证体系(公众用户类型需要区分匿名用户、普通注册用户、认证用户等),由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负责,为网站和手机软件的客户端提供用户验证等提供相关接口。4)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和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的后台管理系统各自建设。 图2-1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与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关系图2.4.6与信息查询及短信服务系统的关系1)信息查询及短信服务系统为本项目提供完整的短信服务平台。2)本项目通过信息查询及短信服务系统的短信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2.4.7与智能交通运维管理系统的关系1)本项目提供“一键”报障功能,向智能交通运维管理系统提供交通信号灯、交通设施故障信息,及交通建议的事件信息。2)智能交通运维管理系统提供数据接口。2.4.8与第三方交通信息提供者的关系1)第三方的交通信息提供者掌握着大量的交通服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交通事故信息、市政施工信息、气象信息、群体活动等信息;2)本项目为获取第三方的交通信息提供系统自动采集接口程序或者系统人工录入界面,并完成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信息格式转换功能。2.4.9与第三方交通信息需求者的关系1)第三方交通信息需求者希望从交警支队获取交通信息,并以其各自的形式进行发布服务。第三方交通信息需求者负责开发相应的接口程序从本项目的外网交通信息库中获得授权的交通信息;2)本项目负责根据授权情况向第三方用户提供外网接入的交通信息库,所提供的信息满足国家实时交通信息服务数据结构标准的要求。3. 参考标准本项目要求参考以下标准进行:1)GB/T 8566-2001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ISO/IEC12207:19952)GB/T 8567-19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FIPS3864:3)GB/T 9385-1988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ANSI/IEEE830:19844)GB/T 9386-198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ANSI/IEEE829:19835)GB/T 12504-199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IEEE730:6)GB/T 12505-19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IEEE828:7)GB/T 13502-1992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的约定ISO8631:19898)GB/T 14079-1993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9)GB/T 14394-199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维护性管理10)GB/T 15532-1995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11)GB/T 16260-1996信息技术 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ISO/IEC9126:199112)GB/T 17544-1998信息技术 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ISO/IEC12119:199413)GB/T 18234-2000信息技术 CASE工具的评价与选择指南ISO/IEC14102:199514)GB/T 18491.1-2001信息技术 软件测量功能规模测量第1部分:概念定义ISO/IEC14143-1:199815)GB/T 18492-2001信息技术 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别ISO/IEC15026:199816)GB/T 18493-2001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指南ISO/IEC15271:19984 项目需求4.1总体要求1)满足安全、高效的数据处理要求,确保系统运行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2)要求中标商针对多源交通数据的采集、交通流数据处理分析、动态路况图展现、面向公众的信息发布等方面,成立专门的系统设计组。要求由专业的交通流分析专家、软件开发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等组成,要求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3)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提出科学的、完整的、可行性强的设计方案,包括对应用的部署进行规划、集群与负载均衡应用方案设计,安全访问管理设计、用户访问与权限管理设计等,并在经业主方评审确认后负责实施。4.2GZ-ITMS[2]本期总体架构本项目是GZ-ITMS[2]本期建设目标中规划的新建项目之一,是为实现“公众服务多元化”的目标,对现有交通信息系统各类数据的整合应用方式之一。GZ-ITMS[2]总体架构如图4-1所示: 图4-1 GZ-ITMS[2]本期总体架构图4.3系统物理架构及数据交换4.3.1系统物理架构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源大部分是来源自公安内网,而面向公众的交通信息服务需要通过社会公众网络实现。因此本系统环境包括公安内网和公安外网两部分。在公安外网和公安内网之间要通过网络安全接入平台进行安全隔离,保证公安内网的信息安全。1)公安外网主要部署基于Internet和无线通信的各种应用和服务,包括从第三方交通信息提供单位采集信息的程序、以及为公众和路面执勤民警提供交通信息服务的应用。2)公安内网主要部署公安系统内部使用的各种业务系统,包括已有的和计划改扩建的交通流采集系统、交通信息内部发布系统,并按系统类型划分为多个子网。3)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物理架构图如图4-2所示: 图4 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物理架构图4.3.2系统数据交换本项目所建设的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于“金盾网”发布,使用“金盾网”统一的内外网安全接入平台,并在外网界面、数据标准、内外网数据交换和用户管理等方面遵循广州金盾网的相关标准规范。另外,本项目“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需要利用金盾网网上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发布,与广州金盾网的网办应用保持统一规范。本项目的数据流程如图4-3所示。 图4 3: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流程图 待交警支队公网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完成后,中标商应将本平台业务按规范改造并迁移到公网边界接入平台。4.3.3系统硬件设备1)GZ-ITMS[2]第一批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为本项目提供的硬件设备GZ-ITMS[2]第一批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为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硬件设备,具体包括以下设备:?负载均衡设备。负载均衡设备部署在Web服务器的前端,起到动态分布网络访问的作用。其主要作用是屏蔽内部结构、按照规则进行负载分担、连接状态保持、服务器健康状态自动识别等。?入侵检测/防御设备。入侵检测/防御设备连接在关键网络链路上(采取端口映射的方式),侦听网络流量,对各种网络攻击和入侵行为进行识别检测,并可与其它网路设备联动,采取适当主动防御措施。?防火墙。防火墙作为网络安全的核心部件,放置在网络的出口,对通过防火墙的数据进行状态检测、过滤;通过区域的合理划分和设置有效的安全策略,提供安全的网络访问环境。防火墙具有与入侵检测系统联动实现告警的能力,可以很好的支持与入侵检测系统的联动,拦截来自网络内外攻击及异常数据。?WEB应用服务器。通过统一的接口对外提供服务,部署信息发布系统,通过互联网、手机、平板电脑、汽车导航等发布载体以易于接受和使用的发布方式提供给广大的社会公众,为广大的公众提供交通信息服务增值服务。?监控系统服务器。负责监控视频的发布管理。?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负责系统应用数据的存储和管理,要求采用集群方式,通过共享磁盘阵列实现集群。?GIS服务器。用于部署ARCGis引擎和GIS底图(符合发布比例),为在互联网上发布交通信息提供支持,要求采用双机模式。?分布式文件服务器。用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交通监控视频、交通路况图片等多媒体信息,初步估算需要四台服务器。?1套IP SAN存储设备。用于向数据库服务器和分布式文件服务器提供存储空间。存储容量要求至少配置30个1TB的SATA磁盘, 连接速率不小于4Gbps,同时配置8个4Gb/s FC 端口,4个ISCSI端口,前端FC端口数最大可以扩展到不少于16个。?交通系统专网通信服务器。在交通系统专网上和公安内网上个部署一台,用户转发和接收SCATS、交通事件检测系统、内环路交通流检测等交通系统采集的交通流数据。?其他数据应用服务器。对通过边界接入平台传回的其他数据进行加工和修正,按照提取策略将数据写入交通流综合数据库中。?交通信息发布服务器(内网)。将各种来源的交通流信息融合之后,通过消息队列组件、消息处理组件、访问控制组件、发布接口组件在公安内网进行信息发布,并可以集成到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中。同时,根据发布管理流程,对于可以发布到互联网的信息,进行转发,发给在外网的WEB应用服务器。交通信息发布服务器部署在公安内网,由于要求7X24小时运行,所以采用2台服务器互为备份。2)本项目采购的硬件设备1套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部署在指挥大厅,用于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软件操作和交通信息发布效果的展示,要求可切换与指挥大厅大屏互动显示。4.4系统功能需求公众信息服务系统以现有广州交警支队交通信息为基础,充分融合更多、更丰富的数据源,构建交通信息和出行相关的各种信息的采集、融合、处理与服务体系,以实现为公众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出行指引,实现交通资源的优化利用。支持互联网访问、移动互联网(Web)、智能手机与终端、车载导航仪、PND、普通手机(WAP、短信、彩信)、可变情报板等多种终端;除了面向公众服务外,也可为现场民警提供服务;系统除了发布路况信息外,也是交警与市民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和桥梁,起到信息收集和政策宣传的作用。系统覆盖广州市环城高速以内的内环路、快速路、市政主干道和周边高速公路。1)系统后端服务功能要求后端服务架构是构建在互联网的服务平台,通过网闸获取动态生成的路况信息,满足来自不同运营商的智能手机、终端的访问,来自互联网的访问,以及普通手机的WAP访问,支持短信、彩信发布,为可变情报板提供信息,为增值服务商提供数据接口。主要的功能包括:信息获取:?从GZ-ITMS系统的各相关子系统,生成文字、图像、视频、路况图片、图示等数据?从公安内网将数据推出外网的系统中?从其他数据源获取数据?与内网的交通综合数据库同步静态数据信息处理:?多源数据融合?路况图或图片 (每5分钟更新)?视频与图像 (每5分钟一张或若干张)?事件信息(实时同步)?与出行者的互动信息发布:?互联网与可变情报板的信息发布?系统提供开放接口,提供按照标准封装的交通信息内容,服务于电信运营商、信息增值服务商、商业电台等,使得动态交通信息惠及最大人群?支持:多运营商;多种终端;多种网络(3G、2G、FM、有线、WIFI等);?大量并发用户(重大事故或者拥堵访问量会突然剧增);实时数据更新、海量数据(图片)2)系统前端服务功能要求系统前端提供的服务有:?由中标商从交警支队以及其他渠道获取的交通信息数据,通过地图匹配、处理与融合,产生实时的,并符合国家卫星导航动态交通信息交换格式标准封装的道路交通信息,如实时交通流信息、交通事故信息、视频图像等。再通过本项目的信息发布平台,借助导航产品厂商、移动通信运营商、互联网门户网站等,以及广州交警支队管理的可变情报板,向公众发布交通信息。?与微博平台和社交网络的融合,如新浪微博绑定了帐号,可与广州交警微博实时互动,也就是登录了这个平台,也就登录了个人的新浪微博帐号,可以随意获知广州交警微博动态,可以随时@广州交警;与交通指挥综合系统连接,今后在交通指挥综合系统可以发布交通短讯,自动发往本系统和广州交警微博。?可以查看实时的、动态的路网图(融合了交通流采集系统、SCATS、交通警情、交通管制信息、道路施工信息、交通气象信息等)。系统提供全市路网简易图,重点区域、主要商圈、过江桥隧、内环路/快速路、城市主要出入通道和周边高速的路况简易图或者变形图,并且可以基于LBS位置推送。?可以通过短信、彩信定制交通信息与交互查询。 ?事件信息的“一键播报”和基于位置的精确推送,解决了行车安全问题,通过语音合成将事件文字信息进行语音播报。?可以查看交通视频图片,对精选的、有代表性的交通监控视频进行截图,每5分钟一次,将图片发到本系统,解决了视频不能实时发布的限制。?上述路况简易图、事件信息和视频图片,支持短信、彩信、微博与社交网络的转发与分享,利用新媒体的裂变力量,使得交通信息病毒方式传播,快速覆盖大量人群。?可以进行丰富的定制功能,每个人对于自己经常走的或者特别关注的道路,可以指定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自动获取交通信息或图片。?可以“一键报警”,将报警人当前位置信息(利用智能终端的GPS定位服务)连同报警信息发往交通指挥中心(交通指挥综合系统),这样,解决了由于事发地点不准而浪费时间的问题,也就是有助于交警尽快找到事发地点。?鼓励人人是“交通志愿者”的行为,通过智能手机的定位和拍照功能,出行者可以“一键报堵”,同时分享至微博或者社交网络;后台系统通过验证后,发布拥堵信息,并对出行者进行信誉登记,进行表扬和奖励。?可以报告交通信号灯故障等问题,支持拍照上传(自动导入后台的运维管理平台进入流程跟踪)。市民在注册为系统用户后,可定制驾驶人和车辆的交通违法、年审、年检、报废等通知,可更新驾驶员或车主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及接收车管业务办结的通知,可进行违章图片查询,可设定业务办理自动推送功能。4.4.1 基于GIS的动态路网图结合GIS地图的应用,使用抽象化的GIS地图,以红(拥堵)、黄(缓慢)、绿(畅通)在对应路段上显示实时的交通路况信息,在GIS地图上利用不同的图标表示交通诱导、视频信息、交通事件、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大型活动、恶劣天气等交通信息,鼠标移动到信息图标时,显示相应交通信息。要求实时路况信息准确率达90%以上、其他信息准确率达95%。4.4.1.1信息发布段的划分为了在GIS地图上发布相应路段的交通路况信息,需要把道路划分为不同的交通信息发布段。具体要求:1)对五大外场系统(CCTV、SCATS、VDS、VES和VMS)的布点位置进行调查分析,形成采集点和信息发布段的详细基础信息。2)根据数据源的情况,确定数据分析和信息发布的目标路段,编制信息发布计划方案。3)充分考虑市民对路段的认知习惯、路段交通流变化的相似性、道路状况的相近度、以及外场检测设备的覆盖率等因素,完成信息发布段划分,制定数据分析处理预案,使发布的路况信息准确且符合道路实际状况和人的认知习惯。4)完成交通信息板信息发布预案的方案编制;4.4.1.2信息发布段的编码根据系统后续应用需要,制定一套完善、规范的道路编码方案,完成信息发布段编码,并与电子地图绑定。4.4.1.3 GIS地图的显示GIS地图应用是交通信息发布的主要载体,需要根据信息发布需要加工广州市道路的GIS地图,制作信息发布的道路变形图。具体要求:1)对地图上没有的新建主次干道,需要按照地图测绘的相关标准进行更新,并在系统营运维护期间提供GIS地图的更新服务。2)制定广州主干道路、繁忙区域、主要城市出入道路、主要桥梁隧道、周边高速等的交通信息发布计划和方案,并绘制信息发布的道路变形图;3)所发布的交通信息需要自动匹配,通过相应符号、颜色等在在GIS地图上显示,根据地图的放大级别,显示不同层次的交通信息内容。4)鼠标移动到GIS地图上的信息图标时,系统浮动显示具体交通信息。5)GIS地图要支持多级缩放、单击居中、鹰眼等常规电子地图功能。6)交通路况信息每2-5分钟自动刷新一次。7)GIS地图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8)根据业主要求,提交交通检测和监控的布点方案,并在系统营运维护期间将新建采集点和其他来源的数据集成到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中。9)制作不同主题的图层界面,相应界面提供文本滚动信息内容。4.4.2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4.4.2.1数据采集为交警支队现有的多个业务系统建立数据接口(预留扩展功能),实时自动采集各系统的交通。主要要求如下: 1)需要实时采集的信息源包括:?交通流检测系统:流量、车速、占有率数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流量、饱和度、相位时间,信号周期等数据;?交通监控系统:视频图像数据、流量、车牌识别、交通事件信息等数据;?电子警察系统:视频图像数据、流量、车牌识别、交通事件信息等数据;?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供交通事故信息(投诉信息需屏蔽包括市民110报警、支队或大队主动人工视频巡检、电台上报、微博上报等)、交通管制信息、道路施工信息、气象采编等?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在上述业务系统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交通信息;2)交通流数据采集功能实现从交警支队现有的各个交通流检测系统的数据库或文件目录自动获取数据,并存储到交通流综合数据库中。3)系统实时采集各业务系统的数据,获取数据的时间可以进行手工配置,最小间隔为20秒;4)数据源扩展后,需在14日内完成系统软件的升级、调试。5)从其他交通流检测系统获取的交通流数据,根据各种专题分别存储到综合交通流数据库的各种专题库中。交通流综合数据库的各种专题库可以按照检测系统的类型、检测断面、数据统计时间等内容进行定义;6)用户可以通过系统界面查看实时交通流数据的采集记录,查看的界面以图表方式显示。4.4.2.2信息录入为其他人工信息源提供人工采集界面或采集软件,录入视频巡检的路况信息以及其他以人工途径获取的交通事件信息,经确认后自动匹配到GIS地图上显示。1)系统除了自动采集各业务系统的交通数据外,还需积极开拓交通信息源,为其他人工信息源提供人工采集界面,操作员可以通过交通视频巡检、市民报警、电台播报、微博反映、日常业务文档以及其他人工途径获取的路况信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管制、道路施工、群体活动、交通气象、交通设施保障等。2)交通事件信息人工采编软件的操作界面应尽量多的使用鼠标的选择功能,而少用键盘输入功能,并且信息录入的方式应该有一套规范的用词或表达方式。3)系统应该允许授权用户对录入的事件进行编辑。除事件ID号、生成事件的时间外,该事件的其他属性都在可编辑范围内。4)中标单位应该设计出完善的人工信息录入操作流程,包括信息录入、校对、修改、审批以及过期信息的清理等步骤。5)开发交通视频自动轮询软件。要求系统能自动根据视频图像识别路况信息。4.4.2.3数据预处理1)制定统一的交通流综合数据标准格式,并将采集过来的实时交通数据转换成交通综合数据库定义的标准格式,解决多源数据统一应用的问题;2)数据清洗功能对采集到的交通流数据的质量进行分析和过滤,判断出检测数据的有效性,剔除无效数据或异常数据,并通过平滑等方法补全缺失数据;3)系统具备数据异常报警功能,对无效数据或异常数据,系统可以向数据来源发出报警信号,将数据异常的有关检测点信息发送给系统管理员;4)经过数据清洗后得到的各种数据存储到交通流综合数据库的专题库中,供交通信息融合处理使用;5)中标单位应建立数据清洗的方案,包括数据清洗的步骤、方法、规则等。4.4.2.4历史数据统计1)历史数据统计功能完成对实时数据的合并,合并的时间间隔包括5分钟、10分钟、30分钟、小时、日、月、年等;2)合并的历史数据按时间间隔分别存储到不同专题数据库表中,供交通流分析预测和查询使用;3)操作员通过历史交通流数据统计界面,选择统计时间、统计时间粒度、统计范围(选一条或多条道路、一个或多个检测器、方向)、交通流数据类型等条件后,能查询不同时段、不同时间间隔、不同范围的交通流参数。4)查询结果可以图、表等多种方式展示,支持打印和导出为EXCEL、WORD格式文件。4.4.2.5交通流综合数据库1)交通流综合数据库是整个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交通流综合数据库存储了全部的系统自动检测的、人工录入的交通流数据和事件信息。2)交通流综合数据库应该按不同的主题对原始数据、历史数据、实时数据、事件信息等内容进行管理;3)交通流综合数据库中的数据可以存储不少于5年的历史数据,供交通决策系统、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交通指挥综合系统访问使用。4.4.3交通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交通信息融合处理是利用特定的数据模型,通过对交通流综合数据库中的各种数据进行运算、分析,检测出实时的道路交通状况,并结合其他渠道获取的交通信息进行融合处理,生成最为准确的,可面向公众发布的交通信息。4.4.3.1实时交通路况判别1)实时交通状态判别是通过系统自动判别或人工判别的方法,实时分析当前道路交通的拥堵、缓慢或畅通状态;2)针对各种路况和检测手段,建立相应的交通流分析数据模型对交通流数据进行分析处理,通过计算结果与系统预设阀值的比较判别路面的交通状况,并相互印证各种数学模型的应用效果,形成一套准确、有效的交通路况判别方法;3)系统需提供允许授权用户根据道路特征、交通流分布特点、对比时间等内容手动设置参考阀值的用户界面。4)实时路况自动判别可以分析当前道路交通的拥堵、缓慢或畅通状态,并将这些状态生成为交通事件信息。5)实时路况自动判别出来的拥堵、缓慢或畅通状态,分别使用相应的红、黄、绿三种颜色进行标识,并根据交通流数据的参数匹配到电子地图的相应路段上。要求系统自动判别准确率大于90%。6)实时路况自动判别的结果分为系统确认和人工确认两种。对于系统判断结果在一个设定阀值区间的时候,可以认为结果是正确的,由系统自动确认;对于系统判断结果处于设定阀值区间的临界范围时,系统可以将结果发送到显示界面,由操作员人工确认。人工确认一般结合交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视频画面进行;7)实时交通状态判别支持人工判别的方法。人工判别包括了一般交通参与者、路面执勤民警、市政管理和养护人员等通过电话、短彩信、交警微博告知的交通状况信息,也包括了交通监控人员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画面发现的交通状况信息;8)系统支持对人工判别方法获得的交通状态信息录入,根据录入信息的坐标、位置等参数,与系统自动判别出来的交通状态一起,经过交通信息融合子系统进行融合,得到更加准确的实时路况信息。4.4.3.2交通事件检测1)交通事件自动检测是指通过系统自动检测或人工判断的方法,实时判断当前发生的各种交通事故;2)交通事件自动检测是基于视频图像,运用数字图像处理和计算机视觉技术,对视频画面中的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检测是否存在交通事故;3)交通事件自动检测可检测的内容包括违章停车、车辆逆行、交通拥堵、变道行驶、交通意外、车辆排队长度等内容;4)系统自动检测的交通事件,其检测结果由操作员基于CCTV视频或与现场工作人员如警察或其他外场人员的沟通完成确认;5)操作员也可以产生一个通过CCTV、执勤民警、社会公众或其他人员发现的交通事件、排队长度信息,并通过鼠标点击地图界面、通过列表选择区域等方式快速定位事件发生的位置和受影响的范围;6)系统提供对外开放的接口,允许执勤民警、社会公众或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过某些应用(如手机短信、移动物联网、Web)向交通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提交事件信息。操作员有权对这些信息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确认、编辑。7)系统检测到的事件、排队长度在操作员接受、升级并接受、生成了交通事件的详细内容后,系统才应该进行考虑确认。对于由操作员生成的事件,系统应该在操作员生成事件的时候就确认。8)操作员有权对系统自动检测的交通事件内容(除事件ID、事件生成时间外)进行编辑修改。9)系统应该允许将两件以上的事件/排队长度整合成一件,在整合时,系统应该按照特定的交通策略纲要产生一个新的响应计划。10)系统试运行阶段,人工采集与自动检测相结合,通过人工审核自动算法检测的准确性来进行持续的算法验证,最终验收前实现系统自动检测,准确率90%以上,人工只作为事件信息发布前确认和审核。4.4.3.3交通流预测1)交通流预测以检测断面的实时交通流数据为主,结合历史交通流数据、交通事件信息、气象信息等内容,对未来5分钟、10分钟、30分钟、1小时以内的交通流分布状况以及旅行时间进行短时预测和分析,对未来1个小时以上的数据进行长期预测和分析;2)交通流预测根据检测断面的道路特征、交通流分布特征等因素,相应的采用两种或以上不同的预测算法和模型进行分析,最后再综合各种算法的结果形成预测的交通信息;3)短时交通流预测的结果是一个交通状态,包括交通拥堵、缓慢或畅通三种类型。预测结果通过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公众发布, 4)长期交通预测的结果不向社会公众发布,仅以报表的形式提供给交通管理部门,供交通管理指挥决策使用;5)要球预测准确率大于90%。4.4.3.4行程时间预测1)行程时间预测主要是针对广州市内的主要干道、过江桥隧的交通状况,在设定时间的时间间隔内,采用特定的算法预测其路段通行时间,为出行者提供当前的最佳行驶路线;2)行程时间预测的算法必须考虑车牌检测与识别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流检测系统等现有的数据和信息;3)行程时间预测功能可以允许操作员选定路段的起点、终点以及方向,并且可以设定预测的时间段;4)行程时间预测的结果作为一种交通时间存储到 交通信息库中,供交通信息发布模块调用,或操作员查询使用。5)要求预测准确率大于90%。4.4.3.5交通信息融合加工交通信息融合加工是将系统自动检测的交通状态信息、交通事件信息、人工确认的信息、人工录入的信息进行融合,形成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路况信息,供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的对外发布,满足不同的公众信息服务需要。1)交通信息融合功能实现将多源的交通信息进行整合,生成可向公众发布的、准确的交通信息;2)交通信息融合针对不同的应用服务按照不同实时性要求,形成不同的信息资源管理方案,其中包括:对于实时交通信息,按照信息提供的要求,即时进行交通信息的转发和提供;对于需要调用数据库内的基础数据和历史数据的需求,按照访问的优先级进行处理,保障高优先级访问的实时性;3)交通信息融合所采用的算法,需要针对信息源的类型、时间、地点等不同参数分别建立不同的模型。在融合计算的过程中,首先考虑人工录入的交通信息,其次是系统自动检测并有人工确认的信息,最后才是系统自动检测的信息;4)交通信息融合加工子系统每5分钟一次对精选的、有代表性的交通监控视频进行截图,根据监控点位置、时间等信息存储到相应的交通信息库,供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查询调用;5)包括融合前后的所有交通信息分别存储在交通信息库的不同表空间中,但最终发布的交通信息应该是融合后的信息;6)融合后的交通信息同样应该允许操作员根据某种条件进行编辑修改,如突发的交通事故、临时的保障任务或计划事件被取消等。7)需融合的交通信息包括:?系统自动检测到的交通状态信息包括交通拥堵、缓慢、畅通的信息;?系统自动检测到的交通事件信息包括交通事故信息、车辆排队信息、异常交通事件等;?系统自动检测,经人工确认的实时路况信息包括各种交通状态信息和交通事件信息;?人工判别法获得的交通信息,包括一般交通参与者、路面执勤民警、市政管理和养护人员等通过电话、短彩信、交警微博或其他手段告知的交通状况信息,也包括了交通监控人员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画面发现的交通状况信息;?特定监控点的视频画面信息;?与交通相关的计划事件信息,包括道路施工信息、道路管制信息、市政设施维护信息等;?周期性事件信息,如周末、大型节假日;?气象信息;?市民报告的交通信号灯故障信息。4.4.3.6交通信息发布专题库1)通过交通信息融合加工产生的交通信息,可用于经审核后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本子系统产生的各种交通信息按照不同的发布类型划分专题;2)交通信息发布专题库根据不同的发布渠道建立。本项目中的交通信息发布专题至少应该包括可变情报板发布、公安内网发布、互联网发布、WAP发布、短信发布、彩信发布、智能手机终端发布(又可以分为iOS、Android、Windows Phone7三种主流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每个专题库除了展示的形式不同外,其表达的意思应该都是相同的。3)各种专题库中的交通信息,应该严格按照中国实时交通信息数据结构的标准进行封装、存储和管理。4)提供信息查询、统计、导出、打印等功能操作界面。4.4.4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经过交通信息融合和标准化封装得到的信息可以通过消息队列组件、消息处理组件、访问控制组件、发布接口组件实现交通信息发布,在本项目中需要建立的发布渠道包括基于公安网的内部网站、LED可变情报板、基于互联网的公众交通信息服务网站、WAP、手机短信、手机彩信、基于iOS的智能终端、基于Android的智能手机终端,发布的信息包括路况地图、视频图像、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交通气象信息等。4.4.4.1互联网网站发布对交通流数据采集分析后,融合路况信息、旅行时间、事件信息等,结合电子地图,在互联网站上发布。4.4.4.1.1发布内容1)提供环城高速以内基于广州市GIS地图展示,并以红、黄、绿三种颜色表示的广州主要道路的路况信息;2)提供环城高速以内,北至黄石路的城市主要道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城市出入口,周边高速的交通信息;3)授权发布的视频监控点的位置信息、监控点的视频、图像;4)授权发布的电子警察分布位置及抓拍类型信息;5)突发事件信息:事故、拥堵、施工抢修、恶劣天气、群体活动等;6)计划事件信息:交通管制、施工、集会等; 7)城市主干道、过江桥、隧等主要道路的预测通行时间;8)重点区域的交通预警信息:大型商圈、政府、学校、医院等;9)交通违法信息查询连接;10)车管业务办理流程查询连接;4.4.4.1.2发布要求1)基于互联网的公众交通信息服务网站应该允许所有可以接入到互联网的用户进行访问。网站应该支持每日10万级的访问量而不会出现明显的性能下降,因此网站必须具备负载均衡的能力;2)网站应该支持目前各种主流的浏览器进行访问;3)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之允许访问者查阅而没有控制或管理权限;4)网站同时支持使用广州市的变形图进行交通路况展示;5)网站允许访问者根据选定的道路进行查询相关的信息,并支持用户按照路况状态、事件类型等条件进行查询;6)通过网站展示的文字信息默认情况下以滚动播放及列表查看;7)通过网站上展示的各种图片信息以设定的频率自动更新,更新频率从1分钟到5分钟可选;8)网站上的GIS地图可以自由放大和缩小。当地图放大到一定比例后,可以展示各种监控点、电子警察、可变情报板的图标。用户通过点击监控点的图标可以查看视频、图像等实况信息;9)提供查询最优路径规划服务功能;10)完善网站计数系统,对网站的访问分类、分时段综合统计,并支持报表、打印、导出功能;11)允许网站用户在网站上提交相关信息,拓展网站的信息来源。12)提供路况、监控等不同主题的发布地图界面,同时提供滚动文本信息。4.4.4.2交通信息板发布4.4.4.2.1发布内容1)以道路变形图表示特定范围的交通路口,拥堵、缓慢、畅通等用红、黄、绿三种颜色表示;2)以文本表示的事件信息,包括:交通事故、交通拥堵、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恶劣天气、群体活动等信息;3)交通信息板的发布内容应根据交通信息板所在位置和信息发布目的而确定。4)中标单位需要针对不同的交通信息板制定交通信息发布方案,包括发布的内容、形式。 4.4.4.2.2发布要求1)需要在广州市交警支队现有光带嵌入式、复合光带嵌入式、和全点阵式三种类型的交通信息板分上发布交通信息。2)光带嵌入式的交通信息板需要发布特定范围以颜色标示的交通图形信息。3)复合光带嵌入式除显示特定范围以颜色标示的路况图形信息外,还可配合文字信息;4)全点阵式的交通信息板应根据发布需要,发布道路变形图,使用红、黄、绿等颜色标示,以及文字信息。5)各种交通信息的刷新时间不大于5分钟;6)系统提供与交通诱导系统无缝兼容的交通信息板发布软件,把系统生成的发布信息提供给交通诱导系统,并完成整个信息发布的流程4.4.4.3非智能手机发布在支持普通手机访问的WAP页面上发布交通信息,发布的信息内容与互联网站发布的相同。用户登陆WAP页面浏览全市交通路况图,并查询市内主要道路和桥遂的实时路况信息,包括交通拥堵、交通管制、道路施工、大型活动等交通事件信息。短信、彩信发布:1)系统支持手机短信、彩信查询实时路况的功能;2)系统支持移动、联通和电信的手机用户通过编辑短信发送到指定号码向系统发出路况查询请求。3)系统根据用户短信的请求内容,自动从信息库中提取对应的信息回复给请求用户。如果是短信请求,则仅回复文字信息;如果是彩信请求,则结合相应的视频截图或实时路况图片回复;4)系统支持用户点播和信息定制服务。用户可以实时点播关注道路的路况信息,也可以发送定制请求,系统根据定制内容编制发送计划并按计划主动向用户发送信息;5)系统在收到用户的短信查询请求后,根据请求的类型在限定时间内响应该请求 。如果是短信查询,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如果是彩信查询,相应时间不应该大于5秒;4.4.4.4智能手机客户端发布1)开发基于iOS、Android、WP7版本的实时交通信息服务客户端软件,并在主要应用程序市场(AppStore、Android Market等)提供程序给公众下载。2)具备4.4.4.1互联网网站发布一节所要求的所有功能。3)智能手机客户端具备一键报警功能。智能手机客户端用户通过一键报警功能按键,即可向系统后台发送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包括用户当前的位置、报警种类以及用户通过手机终端拍摄功能拍摄到的画面。4)客户端支持一键报障功能。智能手机客户端用户通过一键报障功能按键,即可向系统后台发送外场设备的故障信息。故障信息包括用户当前的位置、故障种类以及用户通过手机终端拍摄功能拍摄到的画面;交通设施,信号灯,标志标线,建议。5)客户端支持手机语音播报功能。客户端通过语音播报功能,向用户播放当前位置附近的实时路况信息。6)智能手机客户端应该支持通过调用谷歌、百度、搜狗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地图API,解决地图更新、访问等问题。7)智能手机客户端同时还支持交通信息的分享与转发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客户端将交通信息已微博、社交网络、短信、彩信、邮件等方式转发给其他用户;8)客户端具有用户个人喜好收藏功能。用户可以将关注的信息、地点等内容添加到收藏夹,方便用户快速的查询关注的内容; 4.4.4.5交通信息交互接口1)提供符合国家卫星导航动态交通信息交换格式标准和国际标准封装的道路交通信息,提供GIS引擎和路况查询引擎,封装标准API接口,满足国内主流车载导航和PND设备的访问;2)支持3G无线网络、FM调频副载波的访问方式;3)提供呼叫中心标准接口:支持建设如12580这样的人工语音实时路况服务平台,实现客服人员登陆到实时动态交通信息查询系统,向用户提供动态交通为主的实时路况信息服务,包括路桥路况查询,两点之间最快行车路线,管制信息等。支持多种模糊查询方式。能够统计用户历史记录,短信业务下行,短信业务辅助定制等。4.4.4.6交通信息审核功能1)中标人应该制定严格的交通信息审核机制以及发布流程。审核机制和发布流程需要获得招标人同意;2)系统应该具有交通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功能。通过交通信息审核功能,系统可以按照设定的流程将需要发布的信息提交给授权用户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交通信息自动进入相应的发布流程;3)具有最高审核权限的用户有权不批准对下一级用户提交的发布请求,并可以取消该发布内容,或将发布请求退回给请求者;4)对实施交通流的路况信息等不涉及内部资料的信息,系统默认为自动发布;5)对交通管制、交通事件等信息,需要人工审核,手动发布。6)制定完善交通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4.4.4.7移动网上车管业务子系统本项目协同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项目完成移动智能终端(支持iOS、Android、WP7移动智能终端)关于网上车管业务部分的开发。移动网上车管业务子系统主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提供日常的车管业务办理功能。注册用户可以利用智能手机、终端等方式查询相关的信息,并可定制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年审、年检、报废等通知,可更新驾驶员或车主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及接收车管业务办结的通知。1)机动车信息查询?用户通过输入特定的条件查询指定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系统支持查询的信息包括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年审、年检信息、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换检验合格标志;?系统根据用户的查询条件返回查询结果,返回结果包括交通违法的图片;?系统支持网站查询、智能手机查询、短信/彩信查询;?系统支持用户的定制功能,并根据定制条件自动将结果推送给用户终端。2)驾驶人信息查询?用户通过输入特定的条件可以查询到驾驶人的相关信息;?系统支持查询的信息包括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扣分信息、体检信息、驾驶证期满换证信息、驾驶证业务办理信息、驾驶人注销可恢复信息、在线驾驶证补换领信息;?系统根据用户的查询条件返回查询结果,返回结果包括交通违法的图片;?系统支持网站查询、智能手机查询、短信/彩信查询;?系统支持用户的定制功能,并根据定制条件自动将结果推送给用户终端3)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系统支持注册用户在线修改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联系方式;?用户在线修改联系方式的时候,必须正确输入机动车/驾驶人的特定资料,并经过后台验证后方能修改。4.4.4.8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根据交通信息展示需要,开发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与指挥大厅大屏的显示软件:1)支持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与指挥大厅大屏的互动控制,联动显示的切换功能。2)要求大屏的显示内容的控制权可以从专用控制计算机与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之间切换。3)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的图片可以拖动到大屏上显示。4)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支持多人同时操作。4.4.5系统后台管理子系统4.4.5.1开发运行监控开发平台系统的运行监控系统,提供系统监测、数据查询与统计、数据分析与图形显示、查询结果打印和导出等功能模块,反映平台及交通信息的运行状态。4.4.5.2系统管理1)系统管理功能实现系统对用户的管理和参数配置等内容;2)系统管理功能提供内部用户的增加、修改、删除,同时可以设置用户的权限级别和权限内容;3)系统管理功能还未外部用户提供开发的注册和认证。系统外部的客户端可以通过登录界面注册成为系统用户,享受更多的应用服务;4)系统还允许授权用户查询各种交通流数据、交通信息、发布情况、用户登录情况等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并以报表的形式展示出来,可供授权用户打印或导出为EXCEL格式的文件;5)系统允许授权用户对平台的各种参数进行配置管理。可配置的内容包括交通流数据采集的参数、交通流清洗的算法、交通流预测算法、交通信息融合算法等各种参数的阀值。6)系统提供交通信息采集、融合、发布各环节的后台管理界面。7)提供交通信息的增加、修改、删除操作。4.4.5.3其他管理功能包括系统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内部用户管理,公众用户管理,统计与分析,对外数据接口,文件分布式服务等。4.4.6 系统接口功能从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的总体架构以及分层结构需求来看,整个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应该有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广州交警支队内网的交通信息汇集、处理和通信系统,二是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的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和信息共享接口。这就要求在交通服务应用平台内,所提供的交通信息资源和服务业务信息的组织能够统一和标准化,在服务平台内对所提供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包括道路交通状态信息标准分段和表达、信息服务业务的标准化组织等内容,而后按照标准的接口向用户提供。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的接口主要包括:1)广州交警支队平台内网与平台外网的接口;2)平台外网与第三方企业信息共享和提供的服务接口;3)平台外网向社会公众提供交通信息服务的服务接口。主要实施包括:1)系统外部接口包括了交通流采集模块、交通信息融合模块、交通信息发布模块与外部系统之间的接口;2)交通流采集模块通过外部接口与广州交警支队的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交通指挥综合系统、集成的交通流检测系统、SCATS、内环路交通流检测系统等实现数据的提取;3)交通信息融合处理模块通过外部系统接口与气象预报系统、交通电台、市政管理部门等采集与交通有关的事件信息;4)交通信息发布模块通过外部接口与各种发布渠道的系统连接,实现数据的交换。5)系统按照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将道路交通信息封装成统一格式,并通过开发的接口提供给外部系统使用;6)系统提供GIS引擎和路况查询引擎,封装标准API接口,满足国内主流车载导航和PND设备的访问;4.5 平台非功能性需求1)系统支持互联网站、交通信息板、手机短/彩信、智能手机终端等发布渠道;2)系统通过提供开放的接口为其他用户提供标准的交通信息内容;3)交通信息覆盖范围:动态路况覆盖广州市城区主要道路,城区范围以内主要道路路况信息覆盖率不低于90%。4)发布信息的刷新频率:不大于5分钟一次;5)发布信息类型:交通路况视频、交通视频图片、交通路况图片、交通路况文字信息;6)系统支持不少1000个并发的互联网站访问、短/彩信访问、智能手机终端访问;7)服务指标:系统提供提供7*24的运维服务。8)数据可扩展。系统数据库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可扩展的交通流数据库,对系统数据进行全面综合分析,随着外场设备的扩展,接入的数据源要求可扩展。9)功能可扩展。系统采用面向服务的开发技术,并采用组件化、构件化技术开发插件,系统的服务层提供一致的接口规范。这样使得需要优化某一系统功能时只需在原来的接口规范基础上,改进组件内部的设计,以提供功能更为强大的组件。当需要增加新的功能时,通过开发包含新功能的插件,经通过简单的配置就可以集成到系统中。系统还提供有二次开发接口,也可以通过二次开发来增强系统的功能。10)业务可扩展。部分交通信息服务是通过定制来实现,因而需要分析的数据和分析方式等信息与系统程序之间并没有紧密绑定,而是通过读取或传输数据流、分析模型来实现。11)服务可扩展。系统对外提供服务方式包括数据交换、订阅/发布、远程数据访问和WebService等多种方式。尤其是通过建立基于WebService的数据交换接口,能够定制出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种类、格式不同内容的数据服务,实现服务的可扩展。4.6系统营运维护期服务要求4.6.1运营团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中标单位在2年的系统营运维护期内安排系统运营团队,设置包括主管、监控员、技术支持人员等工作坐席人员,完成包括2.3系统营运维护期的服务;2)运营团队应具备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确保系统信息运营正常、准确;3)团队运营服务时间为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9点,遇大型活动或特殊日子,需要24小时服务,工作期间需保持不少于1名主管、不少于4名监控员、不少于1名技术支持人员坐席服务。4)主动收集其他数据源,融合其他渠道获得的交通信息。5)人工视频路况信息更新周期不大于15分钟,失效或过期的交通事件信息清除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6)发布的交通路况信息要求准确率达到90%,其他交通信息准确率达到95%。4.6.2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1)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的工作流程 2)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的单项验收由用户方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每半年组织一次针对委托开发任务的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和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工作评价,如果通过验收则签署单项验收报告。5 硬件技术指标需求在本项目采购1套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其选型必须满足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演示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的控制管理,展示交通信息发布效果的实际需求,技术指标如表5-1所示:表5-1 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硬件指标序号指标项指标参数1多点触控交通信息显示屏指标1.单元尺寸:≥72寸2.显示技术及亮度:0.65"Type X DLP?,亮度:≥700nits;3.对比度:≥1600:1 ;4.单台物理分辨率:1920×1080(1080P),整屏分辨率:(1080P);5.灯泡功率:≤180W,灯泡寿命:≥6000小时(标准亮度模式),整机功耗:≤260W;6.反应时间:≤16μs;7.显示比例:16:9;8.可视角度(水平):≤160°;9.可视角度(垂直):≤80°;10.输入讯号:(1)HDMI×2;(2)VGA×1;(3)YPbPr×2;(4)CVBS×2;(5)In-Touch×1 S-Video×1;(6)3.5mm Stereo Audio×2;(7)SPDIF Out×1(8)RS485×1;11.工作温度:5℃-35℃;12.电源需求:AC 100-240V/50-60Hz;13.待机消耗功率:≤ 1W;14.外观尺寸(mm):单屏不大于1685 x 1165 x433(箱体厚度不超过500mm);15.净重:≤80Kg;16.触控方式:手触/笔触17.应用软件:支持≥32点触控;18.通讯接口/有效距离:USB / 5米有效通讯距离;19.屏幕材质:3mm钢化玻璃;20.附件:USB线、驱动光盘、白板应用软件;2控制器指标1.知名品牌2.台式机3.CPU:配置不低于英特尔i7系列(主频不低于2.4GHz)4.内存:≥4GB(DDRⅢ 1333)/双通道最大支持8GB5.硬盘≥500G6.配置DVD光驱7.显卡:≥1G显存8.操作系统支持WinXP,Win7中文,英文32bit版本9.安装系统所应具备各种软件3可移动式落地支架1.可移动2.外形美观4多点互动软件指标1.提供windows 、Board 、放映三种工作模式。2.支持主流的SQL Server、Oracle、Sybase、MySQL、DB2数据库。3.支持≥16点触控。4.软件提供多点触控操作功能:支持多点触控的输入使用。当选择使用支持多点绘图的绘图工具时,可同时绘制多个同类型的图形。支持的多点触控功能,包含多点手势操作、多点绘图、多触点操作教具。提供自主开发和第三方应用软件的交互操作,支持触摸屏与大屏幕的互动。5产品质量保修1.整机提供3年的质量保修6 项目周期在项目启动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工作,系统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系统最终验收后2年为系统营运维护期。6.1系统构建阶段6.1.1需求调研阶段合同签署后,中标人与业主方成立项目小组,中标人提交项目实施计划,并进行现场调研,包括用户业务需求调研和技术需求调研,并制作系统原型。中标人要进一步理解、确认项目建设目标,编写用户需求说明书和项目计划书,制作系统原型后,一并提交业主方和监理方,由监理方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的用户需求说明书,双方项目经理签署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项目的验收准则。需求评审通过后,进入方案设计阶段。需求调研阶段要求1个月内完成。6.1.2设计阶段中标人基于用户需求说明书的基础上,进行系统设计。系统设计应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和数据库设计。系统设计完成后,向业主方和监理方提交相关文档,由监理方组织专家评审。设计评审通过后,进入编码和测试阶段。设计阶段要求1个月内完成。6.1.3到货及到货检验 软硬件设备全部到货后,由业主方或者业主方委托的监理组织到货检验。到货检验时,中标人应该按照招标文件或者合同规定出示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到货检验需要监理或业主方项目经办人、项目领导在到货检验报告上签署意见。到货检验要求在“编码和测试阶段”开始前完成。6.1.4编码和测试阶段由中标人负责按照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软件编码和内部测试。软件开发完毕后,可以提请业主方进行三方测试,并提交详细设计文档、内部测试报告等文档资料。具体的测试工作由中标人提供协作,由业主方、中标方和监理方共同参与。测试报告业主方委托的监理方出具,三方共同签署,作为测试是否通过的标志。 测试通过后,可以申请初步验收。编码测试阶段要求3个月内完成。6.1.5初步验收测试通过后,中标方可提交初步验收申请报告。业主方经办单位审核通过初步验收申请报告后,可以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按照业主方的内部规定操作。通过初步验收后,需要双方在初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视为初步验收通过。6.1.6试运行阶段初步验收通过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中标人根据业主方的需求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系统的相应调整,最后提交包括试运行情况在内的最终验收申请报告。试运行期内中标人需组织用业主进行培训,培训范围包括普通用户、系统操作员、系统管理员、系统维护人员等不同类型人员。具体培训计划及内容由中标人制定,业主方批准后执行。6.1.7系统安全测评和第三方测试在试运行期内,进行系统安全测评和第三方测试。系统安全测评和第三方测试按照广州市科技与信息化局的有关规定执行。6.1.8项目评价业主方经办单位收到最终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项目评价作为审核内容之一,也应该同时完成。审核通过后可以开展最终验收。6.1.9最终验收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业主或业主方委托的监理根据项目评价审核、批准。批准后5个工作日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按照业主方的内部规定操作。验收通过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才视为最终验收正式通过。6.2系统营运维护阶段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2年的系统营运维护期。期间中标人除履行软件系统适应性维护和日常技术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作外,还要提供2.3.2节和2.3.3节的系统运营服务。中标人应该按照承诺及合同有关服务条款履行服务义务。系统营运维护期内,由业主方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支付挂钩。7 验收准则7.1到货检验中标人应保证所采购的产品设备为原厂家全新产品,是完全符合厂家和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在数量,外观质量及性能上完全满足用户要求,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证明:1)原产地证明2)合格证3)装箱单4)保修单5)随箱介质等6)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文件设备开箱应由用户和集成商共同进行,双方一起对设备、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外型、包装及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文件(如装箱单、保修证明)等进行清点造册登记,并与原厂家随机装箱单进行核对,确保完全相符。检验标准按照产品有关质量文件进行。7.2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的应参照但不限于以下文档:1)招投标文件2)项目合同3)项目实施计划4)需求规格说明书5)实施设计文档6)工程竣工文档7)三方测试,由业主、承建、监理组成的三方测试8)设备安装规范9)设备运行情况7.3最终验收在最终验收时,中标人应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调试、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用户单位和监理单位,由用户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验收评价。最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档:1)用户培训文档2)售后服务承诺文档3)工程竣工文档4)工程测试文档5)工程验收报告6)第三方测试报告7)通过系统安全测评的证明材料7.4验收内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技术和管理文档以及各种附件、资料等是否齐全。2)各功能模块的输出外观评估与内在技术指标确认。3)中标人提交验收测试报告核查。4)系统安装整体输出外观效果评估。5)各系统现场检查验收记录等是否齐全。6)系统的安装客观测试。7.5系统运营服务验收7.5.1验收方法采用服务评价的方法进行验收。7.5.2验收标准按照服务评价方法和标准进行。7.5.3验收文件的签署服务期满后,由中标人撰写服务完成报告,由用户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在审核后签署。服务完成报告的签署,标志着服务通过了验收并关闭。8 关于费用本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投标时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1)开发费用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系统软件开发费用,包括系统实施期间进行需求调研、设计、代码编写、部署调试、系统集成及项目实施人员的工资、补贴等人工费、交通费、餐费、差旅费、资料费等相关费用。2)评审费用指需求评审、设计评审和各类验收评审,包括专家费、会务费、餐费、交通费、评审材料制作费等相关费用。3)培训费用包括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的工资、补贴等人工费、差旅费、餐费、交通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4)测试和验收费用包括系统安全测评服务费(按照广州市科技与信息化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方测试费、专家费、会务费、餐费、交通费、验收材料制作费等相关费用。5)系统营运维护管理费用系统营运维护期内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新功能开发费用等,具体包括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补贴等人工费、交通费、餐费、差旅费、资料费等相关费用。6)设备费用包括本项目1套多点触控交通显示屏的采购费用,和系统平台搭建的设备调试费用。9. 评价9.1 项目评价9.1.1组成1)专项考核评价(不定期),占30%2)阶段考核评价,占40%3)项目整体评价,占30%9.1.2程序9.1.2.1专项考核评价1)业主在承包人进行集成软件开发的过程中,针对承包人的履约情况、开发工期和质量等问题,不定期地进行专项考核评价。每次分值为0~120分。2)业主方向承包人发出《专项考核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承包人在项目组织管理和软件开发管理中的工作情况和评分。3)承包人收到《专项考核评价通知书》后,如果有异议,则需在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4)如有异议,业主应根据情况重新评定,最终评价以业主方评价书为准。5)如无异议,业主在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正式作出评价决定,发出《项目评价书》。6)最终评分为各次评价书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7)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没有专项考核评价,则专项考核评价按100分计。9.1.2.2 阶段考核评价1)阶段考核评价,是指对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如果采取迭代式开发模式,则业主最后根据迭代的各个周期中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包括工作成果,如项目管理类文档、技术类文档、开发完成的软件)进行评价。各个阶段是指软件开发的需求、设计、编码、测试、试运行、验收六个阶段。每次分值为0~120分。2)业主方向承包人发出《阶段考核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承包人在已完成阶段的项目组织管理和软件开发管理的工作情况和评分。3)其他相关程序参考专项考核评价的方式执行。4)最终评分为各次评价书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9.1.2.3项目整体评价1)项目整体评价,是指在本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完成后,对承包人的项目实施质量进行一次整体评价。2)在完成本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以最终验收报告为准)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承包人发出《项目整体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承包人在进行本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中的质量评价和评分。3)其他相关程序参考专项考核评价的方式执行。9.1.2.4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部分的考核评价总分总分=专项考核评价得分×30% + 阶段考核评价得分×40% + 项目整体评价得分×30%。如总分超过100分时,则按100分计。9.1.3细则参考下表进行承包人的系统软件开发工作的考核评价(扣分、加分)如表9-1所示:表9-1 系统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内容考核细项扣分范围加分范围软硬件产品产品合法、渠道正常合法20~600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采购产品5~500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定5~500能提供产品必须证明文件5~600能按时订货及提供产品5~505~20技术开发软件需求管理(管理效果,充分性、满足度)10---305---30项目计划管理(计划和计划执行能力)10---305---30软件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方案和执行能力)10---505---30项目范围管理(清晰、合理、完整)10---305---30评审方面(评审组织质量、评审通过率)10---305---30项目文档方面(完备性、可行性、标准化、可读性、满足度)10---505---30软件测试方面(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手段和工具)10---305---30符合业主方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符合设计要求10---305---30信息安全及保密措施是否到位10---305---30配置管理方面(可行、有效)10---305---30组织管理项目组织结构(合理、充分、可行、有效)10---505---30专职的项目管理团队(专职、有效、充分)10---505---30项目组人员工作方面(素质、能力、成效)10---505---30项目组人员到位情况30---1005---30系统上线和用户培训10---305---30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落实方面10---305---309.2服务评价9.2.1 服务评价的组成服务评价分为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责任维护服务评价和运营服务评价。服务平价得分=运营服务评价得分x50%+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得分x25%+责任维护服务得分x25%9.2.2 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方法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为每个开发任务评价一次,每次满分100分,期满后计算考核总分,考核总分为各次考核分的平均分。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细则的主要框架为:1)系统分析人员的分析能力:需求识别和分析能力、系统设计能力等。2)开发人员的技术开发能力:能否熟练运用业主指定的开发环境和开发工具等。3)开发计划的执行情况:能够按照既定的计划和业主的期望时间完成开发工作。4)开发的软件质量:软件设计的架构合理性、可扩展性、可管理性、性能、界面合理美观性等。5)文档质量:文档的规范性、文档与程序的同步维护情况。6)每次开发的验收报告中的评价。评分由用户指定人员根据以上指标进行,打分结果会正式通知中标人。业主对打分具有最终的裁决权。9.2.3 运营服务评价办法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运营团队的人员素质及工作能力;本系统与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交通信息板等相关系统之间的协作;发布交通信息的准确度与及时性;媒体及公众对交通信息服务的评价等。以上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为0~120分。该项考核总分为各次得分的平均值,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算。9.2.4责任维护服务评价方法?服务评价根据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两方面来进行。?对系统的软、硬件设备进行例行或专项巡检、维护工作,以及培训、设计跟进等技术服务工作的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0~120分。?对故障及业主方提出的专项维护任务响应、处理的评价,每次任务评价一次。每次0~120分。?该项考核总分=常规维护分x50%+非常规维护分x50%,大于100分按100算。以上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10 支付方式10.1第一笔款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10.2 第二笔款初步验收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15%。10.3第三笔款第三笔款是最终验收后的支付款项,第三笔款的应付款为合同总额的15%,但第三笔款的实付款为应付款与项目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最终验收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实付款=第三笔款的应付款×项目评价得分/100”计算第三笔款的实付款,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第三笔款的实付款。10.4 第四笔款第四笔款的应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但第四笔款的实付款为应付款与服务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终验后第一年系统运营维护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实付款=第四笔款的应付款×服务评价得分/100”计算第四笔款的实付款,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第四笔款的实付款。10.5 第五笔款第五款的应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但第五笔款的实付款为应付款与服务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终验后第二年系统运营维护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实付款=第五笔款的应付款×服务评价得分/100”计算第五笔款的实付款,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第五笔款的实付款。11关于项目开发方的要求11.1项目组成人员开发团队是本项目的重要技术力量,也是本项目评标重要的考察点。项目团队要求包括以下:1)项目经理:要求是投标人所在单位部门经理或开发技术总监以上职务的人员担任,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8年以上大型软件开发项目经验,具有PMP认证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及系统分析师认证证书。2)项目副经理:要求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大型软件开发项目经理的从业经验,具有PMP认证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及ITIL认证证书。3)系统架构师:要求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大型软件开发项目经验,具有系统架构师方面认证证书。4)高级程序员:要求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大型软件开发项目经验,具有软件开发有关方面的认证证书。5)数据库工程师:要求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Oracle数据库软件的安装调试管理经验,具有有关方面的认证证书。6)专业测试团队:要求投标人设有专门的测试团队,熟悉专业的软件测试流程和方法,配备专业的测试工具软件和环境。 第三部份附件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合同书甲方:广州市公安局乙方: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 )和乙方投标承诺,合同双方就 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 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一)技术目标: 开发完成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提供2年的系统营运维护服务 。(二)技术内容: 建设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含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后台管理子系统(统计与分析、系统管理等),为公众提供及时的交通流量、交通图形、交通视频、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旅行时间、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三)项目开发完成、双方进行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文档和资料:1.用户调查与需求分析报告;2.系统概要设计方案;3.功能规格说明书;4.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5.系统模块设计说明书;6.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7.系统维护手册(包括系统配置手册、系统参数列表);8.用户操作手册;9.测试报告;10. 其他用户方要求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含未经编译的源代码和可执行源代码)、使用手册等。所有资料以电子文档(光盘形式)和纸质形式各一份。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具体技术指标和参数依照《需求说明书》,并参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三、研究开发计划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调研、开发、测试,并提交试运行。具体的研究开发计划详见合同附件。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一)资料清单: 。(二)提供的时间和方式:。(三)其他协作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上述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五、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开发项目总费用:人民币 元(¥ )。该费用包括本开发项目的需求调研、系统分析、设计、编码、安装调试、评审验收、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费用总额不变。(二)支付方式1.第一笔款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中标人履约保函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 )。2.第二笔款初步验收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15%,即人民币 元(¥ )。3.第三笔款第三笔款是最终验收后的支付款项,第三笔款的应付款为合同总额的15%,即人民币元(¥ ),但第三笔款的实付款为应付款与项目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最终验收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实付款=第三笔款的应付款×项目评价得分/100”计算第三笔款的实付款,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第三笔款的实付款。4.第四笔款第四笔款的应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元(¥ ),但第四笔款的实付款为应付款与服务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终验后第一年系统营运维护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实付款=第四笔款的应付款×服务评价得分/100”计算第四笔款的实付款,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第四笔款的实付款。5.第五笔款第五笔款的应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元(¥ ),但第五笔款的实付款为应付款与服务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终验后第二年系统营运维护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实付款=第五笔款的应付款×服务评价得分/100”计算第五笔款的实付款,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第五笔款的实付款。 6.乙方须在每次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之前 7 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三)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方式检查乙方经费的使用情况。六、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归【甲方】【乙方】【双方】所有。七、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个工作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一)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更;(二)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八、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方式公开),一方应在7 天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九、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的方式本项目开发完成,乙方以 电子文档(光盘形式)及印刷文档的形式 方式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成果一式 3份。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十、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发生技术侵权纠纷的,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十一、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甲方:1.保密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1.保密内容:所有与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相关的内部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开发及管理人员;3.保密期限: 永久 ;4.泄密责任: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十二、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 乙方 承担。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三、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一)专利申请权:【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权益分配方式如下: 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1.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甲方 ;2.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甲方 ;3.相关收益的分配方式: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相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四)利用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的约定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由 甲方 享有。相关利益分配方法如下: 由甲方所有。乙方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由 乙方享有。相关利益分配方法如下:由乙方所有。十四、验收标准和方式(一)软件开发完成并测试通过后进行初验,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要求的技术指标作为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及有关专家(聘请专家由甲方 确定,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费用内)共同验收。初验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二)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试运行,软件连续稳定试运行满 3个月,乙方书面提出最终验收的申请。甲方在乙方申请之日起 15个 工作日内组织终验。最终验收由【甲乙双方】【甲乙双方及有关专家(聘请专家由 甲方 确定,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费用内)】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证明。十五、技术支持和服务(一)乙方负责免费培训1.培训目标:业务人员可以熟练使用系统;技术员可以对系统进行系统日常维护及基本流程配置等 ;2.培训内容:根据培训人员类型的不同分别组织系统使用、系统维护及应用数据库设计、系统设计、程序结构、系统接口等不同层次的培训 ;3.培训时间及人员:对有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分别进行培训,时间由甲方指定;4.培训地点:由甲方指定。(二)本开发项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 2年 7×24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需要现场服务,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甲方用户现场进行服务。(三)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内,如遇软件升级,乙方免费提供支持。甲方要求新增加软件模块时,按招标文件执行。(四)当甲方其它系统需与此次建设的 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 系统相关联时,乙方应无偿提供互联互通的技术支持,包括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电话支持和提供相关接口的程序源代码等。此条款不受质保期限制。(五)本开发项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安排系统运营团队,提供2 年7×24的信息运营服务。确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处理、核对、审核、发布工作,以及系统软件更新、用户终端软件更新、数据处理模型优化、GIS地图更新等升级,以及发布信息质量的保障。(六)中标单位未经授权,不得利用本项目的交通信息用户非公益性商业活动。十六、违约责任(与服务一致)(一)乙方逾期完成开发项目,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3‰的违约金。(二)若因乙方原因,使项目最终无法通过验收或超过 20 天仍未能完成开发任务, 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索赔。 (三)乙方未按要求提供运营服务,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0.3 %的违约金。(四)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费用 3‰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逾期完成开发项目的理由。(五)甲方不能按要求提供安装调试环境,则工期顺延。(六)以上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费用的5%。十七、不可抗力(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十八、争议解决方式(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2种方式解决:1.向 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二)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广州有管辖权的法院。(三)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十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二十、其他(一)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专人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协调项目进展,沟通项目信息。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二)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五)本合同一式 十 份,其中,甲方六份,乙方两份,招投标中心和财政局各一份,所有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一、合同附件附件1:项目研究开发计划;附件2:考核评价办法;附件3:保密协议;附件4:防止“一机两用”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乙方(盖章):地址: 广州起义路200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广州市 附件1:项目研究开发计划附件2:考核评价办法1评价1.1 项目评价1.1.1组成1)专项考核评价(不定期),占30%2)阶段考核评价,占40%3)项目整体评价,占30%1.1.2程序1.1.2.1专项考核评价1)业主在承包人进行集成软件开发的过程中,针对承包人的履约情况、开发工期和质量等问题,不定期地进行专项考核评价。每次分值为0~120分。2)业主方向承包人发出《专项考核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承包人在项目组织管理和软件开发管理中的工作情况和评分。3)承包人收到《专项考核评价通知书》后,如果有异议,则需在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4)如有异议,业主应根据情况重新评定,最终评价以业主方评价书为准。5)如无异议,业主在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正式作出评价决定,发出《项目评价书》。6)最终评分为各次评价书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7)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没有专项考核评价,则专项考核评价按100分计。1.1.2.2 阶段考核评价1)阶段考核评价,是指对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如果采取迭代式开发模式,则业主最后根据迭代的各个周期中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包括工作成果,如项目管理类文档、技术类文档、开发完成的软件)进行评价。各个阶段是指软件开发的需求、设计、编码、测试、试运行、验收六个阶段。每次分值为0~120分。2)业主方向承包人发出《阶段考核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承包人在已完成阶段的项目组织管理和软件开发管理的工作情况和评分。3)其他相关程序参考专项考核评价的方式执行。4)最终评分为各次评价书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1.1.2.3项目整体评价1)项目整体评价,是指在本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完成后,对承包人的项目实施质量进行一次整体评价。2)在完成本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以最终验收报告为准)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承包人发出《项目整体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承包人在进行本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中的质量评价和评分。3)其他相关程序参考专项考核评价的方式执行。1.1.2.4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部分的考核评价总分总分=专项考核评价得分×30% + 阶段考核评价得分×40% + 项目整体评价得分×30%。如总分超过100分时,则按100分计。1.1.3细则参考下表进行承包人的系统软件开发工作的考核评价(扣分、加分)如表1-1所示:表1-1 系统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内容考核细项扣分范围加分范围软硬件产品产品合法、渠道正常合法20~600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采购产品5~500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定5~500能提供产品必须证明文件5~600能按时订货及提供产品5~505~20技术开发软件需求管理(管理效果,充分性、满足度)10---305---30项目计划管理(计划和计划执行能力)10---305---30软件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方案和执行能力)10---505---30项目范围管理(清晰、合理、完整)10---305---30评审方面(评审组织质量、评审通过率)10---305---30项目文档方面(完备性、可行性、标准化、可读性、满足度)10---505---30软件测试方面(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手段和工具)10---305---30符合业主方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符合设计要求10---305---30信息安全及保密措施是否到位10---305---30配置管理方面(可行、有效)10---305---30组织管理项目组织结构(合理、充分、可行、有效)10---505---30专职的项目管理团队(专职、有效、充分)10---505---30项目组人员工作方面(素质、能力、成效)10---505---30项目组人员到位情况30---1005---30系统上线和用户培训10---305---30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落实方面10---305---301.2服务评价1.2.1 服务评价的组成服务评价分为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责任维护服务评价和运营服务评价。服务平价得分=运营服务评价得分x50%+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得分x25%+责任维护服务得分x25%1.2.2 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方法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为每个开发任务评价一次,每次满分100分,期满后计算考核总分,考核总分为各次考核分的平均分。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评价细则的主要框架为:7)系统分析人员的分析能力:需求识别和分析能力、系统设计能力等。8)开发人员的技术开发能力:能否熟练运用业主指定的开发环境和开发工具等。9)开发计划的执行情况:能够按照既定的计划和业主的期望时间完成开发工作。10)开发的软件质量:软件设计的架构合理性、可扩展性、可管理性、性能、界面合理美观性等。11)文档质量:文档的规范性、文档与程序的同步维护情况。12)每次开发的验收报告中的评价。评分由用户指定人员根据以上指标进行,打分结果会正式通知中标人。业主对打分具有最终的裁决权。1.2.3 运营服务评价办法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运营团队的人员素质及工作能力;本系统与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交通信息板等相关系统之间的协作;发布交通信息的准确度与及时性;媒体及公众对交通信息服务的评价等。以上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为0~120分。该项考核总分为各次得分的平均值,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算。1.2.4责任维护服务评价方法?服务评价根据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两方面来进行。?对系统的软、硬件设备进行例行或专项巡检、维护工作,以及培训、设计跟进等技术服务工作的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0~120分。?对故障及业主方提出的专项维护任务响应、处理的评价,每次任务评价一次。每次0~120分。?该项考核总分=常规维护分x50%+非常规维护分x50%,大于100分按100算。以上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附件3:保密协议甲方:广州市公安局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GZ-ITMS系统维护”项目,有责任和权利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乙方应加强保密意识并严格遵守以下协议:一、本协议以乙方为责任方;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乙方人员为责任人。二、保密内容包括“GZ-ITMS系统维护项目”涉及的所有书面资料、电子版资料、数据、图片、照片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资料、项目应用情况、甲方工作场所情况、甲方的内部业务内容。三、对第二点所述的所有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四、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公安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五、服从甲方的安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相关工作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从事其它与合同无关的工作。六、如需接触公安信息网,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安信息网保用相关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不得将从公安信息网上获得的警务工作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下载、拷贝计算机内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公安信息系统的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七、乙方在项目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活动存储介质,以及所有书面资料必须由本项目人员使用与保管,不得借给无关人员。八、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公司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人员名单,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报甲方备案。如有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九、无论乙方今后完成广州市公安局“GZ-ITMS系统维护项目”工作或因故中途退出,均不得泄露所知悉的警务工作秘密和技术资料。十、如发生警务工作秘密和技术资料文档泄露,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及有关保密部门进行查处。十一、本协议视同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十二、乙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限:永久。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 期:日 期:签约地点:广州市附件4:防止“一机两用”协议根据《广东省公安业务用计算机送外维修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对于将计算机维修服务外包给维修公司的业务部门,必须与维修公司签定保密协议和防止“一机两用”协议”规定,制定服务器系统维护服务保密协议和防止“一机两用”协议,详细内容如下: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涉及甲方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及乙方内部与本项目实施无关的人员知悉及使用甲方的相关信息,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信息泄密的,则当月正常服务评价分记零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项目履约保证金,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乙方应当加强对掌握信息系统重要用户名及口令的维护人员的教育,并采取措施,严防维护人员采取各种手段撰改、破坏、毁灭甲方重要数据、系统和设备,发生此类事件时,甲方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工作,扣除项目履约保证金,对乙方进行调查,并追究乙方单位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对甲方关于“一机两用”的规定,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防止在维护工作中发生“一机两用”事件。如由于乙方原因在维护工作中发生“一机两用”现象,则当月正常服务评价分记零分,并扣除项目履约保证金,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乙方应该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信息安全教育,强化信息网络安全意识,制定针对本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维护人员签订信息安全责任状,在维护流程各个环节严把信息安全关。甲方:广州市公安局 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地点:广州市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1.总则1.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有关法律法规。1.2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1.3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2为了评标工作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2对于被拒绝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无须对投标人作任何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无效及废标5.1 具体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有关要求。出现废标和投标无效时,按规定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6. 保密6.1除响应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任何时候任何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询问评标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6.2凡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 评标原则7.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附: 评标文件1评标须知1.1.评标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回避:1.1.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2.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2.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2.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3.关于评标方案1.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1.3.2.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1.3.3.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1.4.关于评标1.4.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的进度,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4.5.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5.关于纪律和守则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5.3.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1.5.4.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1.5.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5.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关于评标责任1.6.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1.6.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流程2.1.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2.2.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2.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定2.4.报价响应性评定2.5.原型演示及答辩评估2.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评标方案3.1.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2.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3.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3.2.4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3.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3.3.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3.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3.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3.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3.4.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3.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4.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3.4.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4.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3.5.价格响应性评估3.5.1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5.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20分。3.5.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2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3.5.4 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3.6.原型演示及答辩3.6.1.由有效投标人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委根据其原型演示及答辩表现,依据以下第4点的“原型演示及答辩响应性评估表”中的“评审内容”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分,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 3.6.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分。3.7.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7.1.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原型演示及答辩评估权重452520103.7.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原型演示及答辩得分;3.7.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7.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4评标表格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投标人: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是否符合不符合项说明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商务部分(第一部分3.1点等)技术部分其他联合体投标是否已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非联合投标不检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其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表二、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45)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2系统总体方案对本项目建设要求和用户需求的理解程度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系统总体架构设计情况,如开放性、通用性、可用性等方面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对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的响应情况,对与本系统有关的交通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格式转换、数据清洗和建立交通流综合数据库的技术解决方案。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对交通信息融合处理子系统的响应情况,综合利用各种数据源进行路况判别、交通事件检测、交通流预测、行程时间预测和融合生成可发布交通信息的解决方案,所采用的数学模型及算法的合理性以及对最终生成的交通信息准确度的承诺。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对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的响应情况,利用互联网站、交通信息板、非智能手机、智能手机客户端等各种渠道发布交通信息的解决方案及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对系统后台管理子系统的响应情况,包括系统运行监控、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安全管理等。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对与本系统有数据交互的相关系统(特别是交通指挥综合系统、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平台、交通流检测及交通信息板、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之间的关系分析。 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对交通实时动态路网图的技术解决方案,如道路网络的发布段划分、现有检测资源分析、所采用的电子地图合理性及地图更新能力以及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交通流数据来源方面的评价。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系统软件非功能性需求的响应程度(包括信息刷新率、支持并发访问数量、安全性、可靠性和扩展性等)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硬件设备性能指标情况硬件设备性能指标符合程度1分;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如产品3C认证证书、制造商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国际CSA认证、微软大屏幕多点触控成品认证、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PSE证书、光学引擎光学性能合格检验报告、光学引擎防尘性能合格检验报告(IP5X级)、箱体噪声合格检验报告(小于38dB)、箱体振动测试合格检测报告)每个0.1,最高1分。1工期计划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系统开发和测试方案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6售后服务(从软件维护及功能完善、责任维护服务和运营服务3方面进行评价,运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岗位职责、工作机制等)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1技术培训方案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三、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25)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3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投标人在广州的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非本地公司在外地购买社保的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在本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少于15人得0分。15人,得1分;多于15人者,每多1人加0.1分;最高得3分2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总部设在广州,得2分;投标人在广州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得1分;其他0分1企业信誉(证明材料:如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有关企业诚信的证明材料、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材料等)每个0.2分,最多1分3资质证书(ISO9000\9001、CMM\CMMI认证证书等、副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证书)每个1分,最多3分5投标人2009年以来具有信息类的软件开发项目经验(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以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为准每个1分,最多3分;具有交通信息分析或者发布类的软件开发项目经验的,每个加1分,最高加2分。总分最高5分。1投标人2011年度在广州纳税(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得1分,无0分42011年经营业绩情况,营业额:(单位:万元)≥3000,得4分;≥2000,<3000 ,得3分; ≥1000,<2000 ,得2分; ≥500,<1000 ,得1分;<500,得0分表四、原型演示及答辩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1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2演讲人的演示答辩情况,主要考察演讲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组织表达能力。(如果演讲人不是本项目项目经理则本项不得分)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讲解如何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建设交通流综合数据库,形成实时动态路网图等可发布交通信息的解决方案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讲解系统运营服务方案; 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讲解系统原型(包括动态路网图、多源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信息融合子系统、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系统后台管理子系统等)的设计理念、界面友好程度和操作方便程度等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第三章 样表格式附件1-1投标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日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 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序号内容提要响应章节投标人须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指标响应的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年营业总值(IT业务)总净利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0920102011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IT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盖章):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常住地获得认证资质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序号工程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选用系统产品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产品详细报价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2、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提供了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有请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售后维护和培训项目说明价格备注总 计(此表可延长)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清单》中相关内容页见页见页见页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此表可延长)填表说明: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附件2-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二、提交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三、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四、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五、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六、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 托 人(公章):2011年 月 日 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我方为广州市公安局GZ-ITMS[2]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2-ZB0149)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已于 年月日以_____方式划入你方帐户。附件为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负全部负责。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 标 人(法人公章):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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