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建设区级仪器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614
项目名称:“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建设区级仪器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改造
项目标段:第一标段:仪器设备第一部分,预算金额:335.00万元
第二标段:仪器设备第二部分,预算金额:300.00万元
第三标段:仪器设备第三部分,预算金额:205.00万元
第四标段:基础设施改造,预算金额:158.00万元
预算总金额:998.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
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第一标段
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平台
不接受
微波马弗炉
接受
微波消解仪
接受
冷却循环真空装置
不接受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接受
旋转蒸发仪
不接受
恒温加热器
不接受
第二标段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接受
第三标段
磁力电动搅拌器
不接受
电热干燥箱
不接受
冰箱
不接受
冰柜
不接受
酸度计
不接受
实验室洗瓶机
不接受
包装扦样器
不接受
油脂扦样器
不接受
谷物筛选器、害虫选筛
不接受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接受
电动分样器
不接受
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
接受
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
不接受
大米食味计
不接受
大米测鲜仪
不接受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接受
真菌毒素全自动净化仪
不接受
面筋测定仪
不接受
三废处理装置
不接受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接受
全自动折光仪
不接受
第四标段:化验室改造,包含区域内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及工艺设备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进口产品)制造厂商或合法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商授权)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全部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具有服务能力的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及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第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进口产品)制造厂商或合法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商授权)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全部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具有服务能力的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及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第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进口产品)制造厂商或合法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商授权)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应具有全部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具有服务能力的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及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第四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及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说明:本次招标依照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的具体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1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85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1)投标人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保凭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
地址:拉萨市北京东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