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医疗物资(耗材、试剂)第7批第2次(HC2020-007-02)招标公告
2020年度医疗物资(耗材、试剂)第7批第2次(HC2020-007-02)招标公告
2020年度医疗物资(耗材、试剂)第7批第2次招标公告(HC2020-007-02)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复兴路28号 | ||||||||||||||||||
招标项目:2020年度医疗物资(耗材、试剂)第7批第2次招标公告(HC2020-007-02) | ||||||||||||||||||
投标企业须知: 一、公示时间: 2020年08月26日至2020年09月01日。 二、项目内容:
三、申请参与资格条件: 1.耗材(试剂)类项目资格条件参见资格预审文件中条件设置,详见技术参数(附件); 2.耗材类项目须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直接投标,禁转包、增设代理层次等问题,其他详见技术参数(附件)。对耗材类技术参数有疑问请联系窦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 3.若二次公告项目,即项目编号和参数未改变项目,则资格审查合格企业可不再重复报名和资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 2020年09月02日09:00现场报名审核。 五、报名和审查提交资料: 1.“医疗企业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 2.资格审查文件(模板见附件); 3.u盘存储的EXCEL格式的“医疗企业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PDF(大小不超过50M)或图片格式的资格审查文件。 六、审查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科(海淀区复兴路28号院门诊楼11层B区1106采购科会议室2); 联系人:窦老师、乔老师(联系电话:********)。 注:各投标企业应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特别是《遵守医德医风建设补充规定承诺书》。 | ||||||||||||||||||
备注:资格审查有监管部门现场监督,请准时参加。未经监管部门复核合格的资审文件视为不合格。企业资审合格后请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开标时间将以电话联系或邮件传送方式通知企业,现场资审人员不知道具体开标日期,不要向资审人员反复询问开标日期,谢谢! 重要注意事项:投标企业递交的申请报名的资审资料中不允许出现影印件或扫描件,全部都应为占满A4纸满篇的原件复印件!如发现递交资料中存在影印件或扫描件一律按报名失败处理,提请广大的投标报名企业仔细递交的相关资料。 |
附件:
2020年度医疗物资(耗材、试剂)第7批第2次招标公告(HC2020-007-02)8-2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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