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畈、毛铺富农合作社、王胜畈中低产田改造招标公告
南城畈、毛铺富农合作社、王胜畈中低产田改造招标公告
大冶市南城畈、毛铺富农合作社、王胜畈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大冶市南城畈、毛铺富农合作社、王胜畈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TSL-D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金牛镇南城畈、刘仁八镇毛铺富农合作社、保安镇王胜畈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业主为大冶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大冶市金牛镇政府、大冶市保安镇政府、大冶市毛铺富农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以冶财采计【2012】B078号函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工程等。
2.2、项目建设规模约11200亩,总投资约1141万元。
2.3 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南城畈(一标段):建设规模: 5000亩 ;项目投资: 494万元 ;工期:约300日历天;
富农合作社(二标段):建设规模: 1000亩 ;项目投资: 143万元 ;工期:约180日历天;
王胜畈(三标段)建设规模: 5200亩 ;项目投资: 504万元;工期:约300日历天;
2.4、工程建设地点:大冶市金牛镇、刘仁八镇、保安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相应资质及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人员并具有一年以上劳动部门签证的劳动用工合同;近三年(2009年6月至2012年6月)来承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中标公示期间,由交监局对中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大冶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3.6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每一个报名单位只能购买一个标段的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3.8本次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采用审查合格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其投标价也不列入算术平均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13日至 2012年 7 月17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大棋西路2号3楼)报名,逾期不受理。
5.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托人必须是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⑤资质证书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是有效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4凡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接受《诚实守信承诺书》相关条款处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时进行)为 2012 年8 月2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大棋西路2号)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原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大冶市金牛镇政府、大冶市保安镇政府、
大冶市毛铺富农合作社
地 址:大冶市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皮云龙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
地址:大冶市东岳路向阳巷1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7*****888
2012 年 7 月13日
附件:
诚实守信承诺书
(投标人)
我单位(公司)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并承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未取得资质(资格)证书承揽工程(采购项目)或超越资质(资格)等级、范围承揽工程(采购项目);
(2)不遵守开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秩序;
(3)满足投标资格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
(4)在投标活动中,不如实填报投标活动有关资料,不按要求提供原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监管机构行贿谋取中标;
(6)一年内出现两次无效投标(包括迟到、标书密封不符合要求、授权委托人未到场、保证金未提交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等);
(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质疑投诉;
(9)其他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行为。
如我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出现以上不良行为的,愿意接受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罚(单处或并处):
1、警告;
2、罚款;
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必须在投标活动开始前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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