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两类设施”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XTC-C-208302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两类设施”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XTC-C-208302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两类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GXTC-C-*******)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两类设施”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两类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767.0万元 最高限价:176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第12个月的月末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提供(1)、(2)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专业资质:(1)第1包: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副本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2)第2包: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副本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3)第3包: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副本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3、本地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外地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6日到 2020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30至12: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幢二层A2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6*****386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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