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CQ2020-253]奋勇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招商引资项目
[ZJCQ2020-253]奋勇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招商引资项目
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一带一路的需求,根据湛江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要求我区“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链,发挥奋勇高新区现有农业用地规模优势,发展高效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的指示精神,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产品加工、文化教育、观光旅游相结合,建设有湛江特色的农业产业多元化结构,增加多样化农产品的种植和加工,通过“一带一路”始发地的优势进入东南亚市场等,给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作出有力支撑。
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奋勇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招商引资项目的招标公告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发布,所有对本项目有意向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3家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 项目名称:奋勇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招商引资项目
1.2 中标人数量:经评标选择3家企业作为中标人(具体方法详见第九章)
1.3 项目地址:第一、第二作业区规划的农用土地
1.4 项目概况:
(1)土地用途为农用地。
(2)在使用期内,中标人需要按农用地使用,不得改变该土地的使用用途,地块种植品种不得与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
(3)项目占地面积:总规划20000亩农用土地,要求种植年种年收的短期作物。每个中标人预计租赁2000-10000亩,具体面积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报区党委管委批准确定。
(4)园区土地使用年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分期交地不延算合作时间,合作期满后,视奋勇高新区发展情况,如该地招标人尚未开发利用的,由中标人提出,经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当年土地租赁费后报请管委会批准后,补签相关协议可延期;中标人因经营不善需提前终止用地合同的,需提前一年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由招标人报请奋勇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后终止合同。中标人不依法履行合同责任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土地租赁合同,有权选择新的中标人进行经营。
(5)土地权属:本项目用地为权属清晰的土地,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
(6)土地移交:中标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分期移交土地(交地以用地红线图为准),以招标人实际回收交付中标人的土地面积为准,按实际交地面积缴纳土地租赁费。因遇到土地回收不达预期和不可控因素,招标人未能足额交付合同约定土地的,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减少土地租赁费及服务管理收益或者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若政府建设开发需要使用中标人项目所使用的土地,招标人需回收中标人合同内正在耕种的土地,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和支持政府的建设需要主动交回土地,回收的土地招标人无需对中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青苗、相关设备设施、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被回收部分土地在原合同用地中扣除或同面积调整位置,并补签补充协议以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与原合同合并执行,剩余土地则继续按原合同执行。
1.5 土地租赁费: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为参考做出方案,报区党委、管委会审定为准。
1.6 投资方式与收益分配
(1)招标人租赁土地给中标人,并提供土地和服务管理,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特色经营进行投入。
(2)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在经营期内须按照招标人确定范围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物资采购,以及建成后的经营与管理。协议期满之日自动将招标人实际交给自己耕种的项目用地交回招标人,地上附着的青苗、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自行处理,超过30日后未处理,视为中标人放弃对项目地上青苗、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遗留物的一切权利,招标人有权任意处置且无需对中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处理费用在中标人押金中扣除。
(3)经营收益分配。招标人收取土地保底收益和服务管理的收益。土地保底收益即土地租赁费,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为参考做出方案,报区党委、管委会审定为准,土地保底收益单价每隔两年递增5%,以每批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该批次缴交的土地保底收益和服务管理收益的起计时间;总营业收入(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的3%作为服务管理收益。此项收益分配,从签订合作协议的第二年开始分配,在次年的1月底缴交。
(4)鼓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提出比上述经营收益更高的收益方案。投标人可根据自己实际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选择服务管理收益,中标签订合同后,租赁期内不作更改。
(5)经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1.7 项目功能定位
(1)生产功能:开发种植各类特色短期种植水果、药材、马铃薯、玉米、番薯、蔬菜等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品种。
(2)市场功能:项目按国家规定,可向政府申请农业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库和农产品展销厅为对外宣传的平台,集中展示名优农产品,通过现场销售和团队配送,拓展销售市场、扩大对外贸易。
(3)科普功能:项目充分利用项目的自然特点,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可建立青少年科普基地,让青少年在娱乐中普及农科知识,增加青少年热爱大农业、保护大自然的认同感和责任心。
(4)品牌示范功能:项目着力培植农业示范典型,打造“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工艺、新模式”五新基地,发挥农业成果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推动湛江地区农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5)观光旅游休闲功能:项目可向政府申请使用区旧连队队址作为辅助开发的配套设施,以特色农产品的种植、新品种的引进、农产品种植的体验、特色小吃、休闲民宿等吸引顾客,做大市场,实现长期短期效益与社会效益。
1.8 项目建设要求
(1)农业产业示范园和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园、青少年农业科普基地、老年人休养基地,努力创建农业名牌名标,提升湛江地区农业品质、品种,在中标人带领下,带动群众跟种跟销,带动更多的群众走向富裕。
(2)培植高效农业产业园,拓展农业服务高新区及周边城市发展的功能。整合农业观光元素,开发湛江本土特色农产品品牌和博览园等旅游项目,丰富群众生活品质。
1.9 中标人需提供的资料及行为规范
(1)投标人须提供内容完整可行的投资计划书,内容须包括投资概算、投资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项目指标、效益分析、考核目标与进度安排等内容。
(2)中标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从事与项目建设内容无关的活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提前终止协议并收回土地,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合法依规经营,如需调整投资计划、生产布局等事项,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
(4)中标人不得将示范园的土地转租或分包,不得取土卖土、改变地形地貌,不得占用示范园区域外的土地及其他资源;不得将示范园用地、设施等进行抵押担保。
(5)中标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展开农业生产,确保经营期内土地不撂荒。积极应用农业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益。
(6)中标人负责示范园区域内设施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及管理使用工作,中标人如急需使用招标人回收但还未清理的土地,可协助招标人清理示范园区域内地表附着物。
(7)中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组织生产,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用资料,应及时依法妥善处理生产区域垃圾杂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8)中标人需根据国家政策购买农作物种植保险。
1.10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有推动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中小学科教基地、种植技能培训基地等项目的投资方的能力经验(提供承包开发合同关键页或类似项目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投标,不接受子公司、分公司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1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以下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有效授权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核对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方的经验证明资料复印件(业绩合同关键页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1.1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地点:于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第1.8条规定的资料参加;
(5)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1.13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 09 时30 分。
1.14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1号开标室。
1.15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必需资料的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均可成为投标人;
(2)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若符合条件的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16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zhanjian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8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1室
联 系 人: 李晓龙
电 话: ****-*******
1.19招标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
联 系 人:杨祖毅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j3289979@126.com
2020年8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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