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鄱小学路15号危房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东鄱小学路15号危房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鄱小学路15号危房修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东鄱小学路15号危房修缮改造,本项目约178.63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对东鄱小学路15号危房修缮改造,本项目约178.63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本次工程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747513.37元,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672762.03元,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必须于本项目公示期间到项目现场实地考察并由招标代理开具考察证明。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资质类别:建筑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记录信息、资质证书、企业驻佛山情况(如有)、专业技术人员、奖惩情况及变更记录。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公示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购取时间及地址:提交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招标代理开具考察证明、法人证明书、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如外省企业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购买招标文件,并缴交5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陆仟柒佰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0年9月15日15:00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6700.00元的投标担保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担保金。

  6.2.1投标担保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担保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投标担保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0年9月15日14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15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三楼会议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及东鄱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huaruichengfs@163.com)或书面传真(传真电话:****-********)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

  邮编:528000

  联系人:徐小姐

  传真号码:****-********

  电话:****-********

  电子邮件:huaruichengfs@163.com

  2020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改造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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