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封存材料(第二次重新) 招标公告

防护封存材料(第二次重新)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6 16:34:49截止时间:2020-09-07

主要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计划对“防护封存材料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第二次重新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一、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防护封存材料采购。

2. 项目编号:202008-JT-001(原202005-ZB-008)。

3.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4. 项目预算:人民币12万元。

5. 采购内容:采购1套适用于有色、黑色和合金部组件、电子器件、光学器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皮革制品等各类材质的,能够可靠消除氧气、水分、盐雾、硫化氢、臭氧、氯化氢、氧化氮、硫化碳等各类封存环境腐蚀诱因的防护材料。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标记“★”的证明材料在领取谈判文件及制作报价文件时均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只在制作报价文件时提供)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能够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应提供:

★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②军内单位(不含军工厂,下同)只提供《关于确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函》。

2. 具有完成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控股或参股企业(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应提供:

①《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制作);

★ ②非外资独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③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查询到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股权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应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资金流量表)。近三年内未经财务审计的,应提供报价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应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资金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最近三年内,在运行管理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或运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算)。

7. 近三年(起始年度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跨越三个年度)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

报价(投标)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任意时间内,自行登录上述两个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打印。应提供:

★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 ② “信用中国”网站2张截图(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加盖公章)。

★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1张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加盖公章)。

8. 具备以下资质,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 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实行“两证合一”后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此证书要求不适用于军内单位)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按标段划分)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

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领取谈判文件

1. 领取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7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领取,仅接受异地报名),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

2. 领取地点:陕西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号。

3. 领取费用:免费。

4. 领取方式:

①来自无疫情或低风险地区的单位,可委托专人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申领(请提前以电话及短信预约),领取时需现场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报名审核,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承诺书。

②来自疫情中风险(含)以上地区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确不能现场报名的单位,可委托其在无疫情或低风险地区的分支机构现场报名,也可采取异地报名(请以电话及短信详商),将资料邮寄(如涉密则必须通过机要渠道传递)至指定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谈判文件邮寄(如涉密则以机要渠道传递)至报名单位。

特别提醒:拒绝通过互联网传递任何有实质内容的资料,严禁通过普通快递公司邮寄涉密资料。采取异地报名的,采购人不对时效性负责,报名单位应充分把握时间提前量,因资料或文件递送不及时造成的工作延误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5. 报名审核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原件)。

②报价人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公告第二部分资格要求标记“★”号的内容。这些材料除在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外,制作报价(投标)文件时亦应包含)。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陕西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号。

来自无疫情或低风险地区的报价人,应安排专人将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到指定地点。

来自疫情中风险(含)以上地区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确不能现场递交的报价人,可委托其在无疫情或低风险地区的分支机构现场递交,也可将报价文件邮寄(如涉密则必须通过机要渠道传递)至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谈判时间与地点

谈判及采购评审开始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谈判地点为陕西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号。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含)以上地区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确不能到达现场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将安排以电话或网络视频远程参会。

已按时递交报价文件、但报价人授权代表未及时参会的,视为对报价文件密封性表示认可。第一轮谈判开始后,谈判小组将以电话或网络视频形式询问报价人授权代表;如报价人授权代表至第一轮谈判结束前无法取得联系,视同放弃谈判,报价文件将判定为无效报价。

六、其他

1. 至谈判文件发放截止时间,若潜在报价人超过5个,采购人保留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如进行资格审查,仅有通过资格审查评审推荐出的单位具备谈判资格。

2. 本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按照要求登记并领取谈判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报价文件启封后,谈判小组将独立开展报价人资格审查。

3. 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弄虚作假,采购人将取消其参与谈判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未按本公告规定方式取得谈判文件的,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 weain. mil. cn)是本采购项目唯一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如有其他信息平台发布或转载相关信息均属无效。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

(1)技术要求咨询:倪工,电话:183*****581

(2)文件领取及递交:王工,150*****233***-********

(3)采购活动组织:谢参谋,139*****406***-********

2. 通讯方式

(1)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号,邮编:710032。

(2)传真:***-********

(3)电子邮件:cgb63013@126.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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