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市本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各单位: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对市本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检测项目采购公告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测地块 | 预算总金额 | 备注 |
1 | 市本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检测 | 2 | 23万元 |
三.项目内容需求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舟政发〔2017〕36号)、《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浙环发〔2017〕43号)要求,对市本级2个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进行检测。检测要求执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并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和省土壤详查办等要求完成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任务,所有成果及档案待工作结束后移交我局。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列入《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中的九家检测实验室之一。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下午五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402室(市生态环境局)。
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五份。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d)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e)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六、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已包含土壤、地下水、平行样、质控样的检测费用,土壤无机样、地下水等样品及平行样和质控样的制备费用,样品流转的费用,省土壤详查办要求的须检测实验室完成工作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报价为最终价,不随工程结算价变动而变动。
4.最高限价为2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标原则
本项目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中标依据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中,按最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经采购人确定的投标报价最低的1名的为中标人。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序(弃权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且经评审小组认可,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只有1家有效投标人,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且经评审小组认可,本项目可以选择单一来源谈判的采购方式,与相关投标人开展单一来源谈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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