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工程起步阶段供电照明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一期工程起步阶段供电照明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烟台港西港区一期工程起步阶段供电照明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烟台港西港区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西港区建设指挥管理部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台港西港区一期工程起步阶段供电照明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招标范围包括烟台港西港区一期工程起步阶段供电照明系统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与安装、现场调试、检验、试送电以及技术指导、操作人员培训、现场服务、售后服务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服务等,直至系统空载联动、重载联动试车,具备使用条件通过验收为止。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2 供货期要求
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调试,具备供电条件。
2.3 供货地点:烟台港西港区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3.2.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2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应具有两项国内沿海港口10万吨级及以上专业化矿石或煤炭码头供电照明系统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业绩的相关证明。
3.7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至 2012 年 7 月 17 日,每日8: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31号海港商务A座五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资质文件、业绩表(按规定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和报名者身份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3联系人:姚莎莎、王荣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gtzbdl@163.com
招标代理: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西港区建设指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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