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云水街(丹霞山路至珲乌高速、珲乌高速至东乙四路)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云水街(丹霞山路至珲乌高速、珲乌高速至东乙四路)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L********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云水街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20】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云水街(丹霞山路至珲乌高速、珲乌高速至东乙四路)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云水街。
2.2建设规模:云水街(丹霞山路至珲乌高速、珲乌高速至东乙四路)全长2460m,道路红线宽度40米。
2.3监理服务期限: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和审计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的监理人员(吉建消〔2020〕9号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该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lrlzczb@163.com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4) 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及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公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在职社保证明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8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05开标二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大厦B座4楼
联 系 人:姜春姬联系电话:155*****21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8.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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