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陈家港电厂一期工程液氨招标公告
国华陈家港电厂一期工程液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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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 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国华陈家港电厂一期工程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江苏国华陈家港电厂一期工程液氨采购
2、招标编号:CSIE********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主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江苏国华陈家港电厂
投标人只能对整包货物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经销代理商;
3)投标厂家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所投标货物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应具有近三年(2009-2011)至少3项相关配套业绩。
6)必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7月2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31室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近三年(2009-2011)的完成3个及其以上同类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8月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国华陈家港电厂物资部。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 苏(国华陈家港电厂)
联 系 人:牛俊忠(国华陈家港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31室
邮 政 编 码:100011
联 系 人:杨骏进、徐茂钧
电 话:***-********、4667
传 真:***-********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数量 | 单位 | 招标人 | 备注 |
1 | 液体无水氨、浓度≥99.9%、优等品 | GB536-88 液体无水氨 | 2600 | 吨 | 国华港电 | 槽车 |
2 | 液氨.99.8% 40L/瓶 | GB536-88 液体无水氨 | 10 | 吨 | 钢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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