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城区第二自来水处理厂厂区设备、安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禄丰县城区第二自来水处理厂厂区设备、安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禄丰县城区第二自来水处理厂厂区设备、安装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楚雄交投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禄丰县城区第二自来水处理厂厂区设备、安装采购
2.2项目编号:YNCL-2020-073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采购内容:厂区工艺管道、加氯系统、加药系统、排水池排泥池工艺、污泥脱水机房工艺、厂区电气、视频监控、中央监控室、现场控制站、在线检测仪表、低压配电柜组、配电箱、控制箱等设备供货、安装、试运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5采购控制价:约*******.45元。
2.6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7项目地点:禄丰县城区第二自来水处理厂。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最新现行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质保期:不低于3年,主要设备终身维护。
2.10资金来源:自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水处理设备生产商(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
3.3具有卫生部门签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4申请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彩印件)。
3.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8其他要求: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
采购人于2020年9月1日上午10点00分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2020年 9月1日上10点00分前自行抵达项目现场参与统一现场踏勘和答疑会,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签到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的,申请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提供)。
(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彩印件加盖公章)。
4.2获取时间:2020年8月 27日至2020年9月 2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获取地点: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市文鼎路)
4.4采购文件售价:1000.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磋商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15点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点):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市文鼎路)。
5.3 磋商时间:2020年9月8日15点00分。
6、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6.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详见采购文件)。
2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交投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彝人古镇
联系人:张昌云
联系电话:187*****69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文鼎路
联系人:王鸿靖
电话:131*****775
日期: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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