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城C区供水工程、设备房及水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丽景城C区供水工程、设备房及水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兴隆·丽景城C区供水工程、设备房及水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355、35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丽景城C区供水工程、设备房及水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工程规模:
一标段:兴隆·丽景城C区供水工程;工程规模:DN200-DN80给水管线,总长约4000米。
二标段:兴隆·丽景城C区设备房及水池工程;工程规模:规模781.2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消防水池360平方米,生活水池560平方米。
2.2 计划工期:2012年8月20日-2012年10月30日,共计71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程建设地点:经开北区兴隆·丽景城C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二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叁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报名,但是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 李 卓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 谢 辉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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