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路局2012年公路应急抢险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珠海市公路局2012年公路应急抢险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招标人珠海市公路局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就珠海市公路局2012年公路应急抢险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HDF122307
2、项目名称:珠海市公路局2012年公路应急抢险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预算单价(万元) | 数量(台) | 备 注 |
一 | 清障车 | 最大托牵质量≥10000 kg | 33 | 1 | 原厂生产的全新车辆车身颜色:工程黄 |
二 | 清障车 | 最大托牵质量≥36000 kg | 72.5 | 1 | 原厂生产的全新车辆车身颜色:工程黄 |
三 |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20000 kg | 39.8 | 1 | 机身颜色:工程黄 |
四 | 破碎锤 | 工作质量≥750kg | 7.2 | 1 | 含破碎锤管路 |
五 | 移动标志车 | 电动升降式 | 5.5 | 2 | 机身颜色:工程黄 |
合计 | 163.5 | 6 | 1、清障车价格为包牌价。 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壹年。 3、保修期:终生维护保修。 |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伍仟元整元整(¥1,635,000.00)。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7月14日起至2012年7月25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8月3日09: 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旁)第2开标室。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今后的维修保养,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是所报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查验原件);
③ 在广东省内必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厂家授权的特约维修服务站、特约备件代理商;
④ 投标人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并提供所有产品的附件、说明书、合格证书和技术咨询;
12、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①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 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3日09:30;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旁)第2开标室。
15、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19000
电 话:****-******* *******
传 真:****-*******
联 系人:董先生 林小姐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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