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二期(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二期(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二期(EPC)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二期(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苍梧中学新校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19〕59号、《关于苍梧县市民公园公共停车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29号、《关于苍梧县纪委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74号、《关于苍梧县第一初级中学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90号、《关于苍梧县公安局系统公租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95号、《关于苍梧县公安局办公用房地下停车库连通业务用房地下停车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100号 、《关于苍梧县新县城市民公园附属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114号、《关于苍梧县第一公立幼儿园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地方财政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苍梧县石桥镇。
建设规模: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二期(EPC)项目包括以下各单项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实施以经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A分标
(1)新县城市民公园附属设施:建设市民公园天桥一座,桥长38米、桥宽30米。同时配套建设桥面铺装、照明工程、景观绿化、挡土墙等配套设施。
(2)苍梧县公安局办公用房地下停车库连通业务用房地下停车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连通苍梧县公安局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3089.68平方米。配套建设电气照明工程、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出入口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B分标
(1)苍梧县公安局系统公租房项目:新建一栋十二层高框架结构公租房220套,总建筑面积11553.2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设面积10661.97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89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公租房主体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电梯工程等配套设施。
(2)苍梧高级中学二期(一栋学生宿舍楼、一栋教学楼):建设一栋框架6层的学生宿舍楼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建设一栋框架5层的3#教学楼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3)苍梧县纪委业务用房项目:建一栋纪委监委业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4039.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21.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变配电室、值班室,地下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停车库、设备机房),室内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避雷系统、智能化系统、室外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室外照明系统、道路及场地、围墙、大门、绿化等配套工程。购置变配电设备、电梯2部、停车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4)苍梧县市民公园公共停车场:项目总建筑面积10125.48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工程、消防安全系统、通讯和网络系统、避雷系统、安防系统、通风系统、购置停车管理系统、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5)苍梧县第一初级中学二期(5#宿舍楼):建设5#学生宿舍楼等配套设施。
(6)苍梧县第一公立幼儿园二期(综合楼一栋及附属设施等):拟建设综合楼1栋(包括综合楼跟教学楼之间连廊等),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086.16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配电照明系统、通讯和计算机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防雷系统、通风系统等工程。
A分标合同估算价:2007.12万元,其中包括:
(1)新县城市民公园附属设施约1039.88万元;
(2)苍梧县公安局办公用房地下停车库连通业务用房地下停车库工程约967.24万元;
B分标合同估算价:16273.11万元,其中包括:
(1)苍梧县公安局系统公租房项目约3389.89万元;
(2)苍梧高级中学二期(一栋学生宿舍楼、一栋教学楼)约3033.67万元;
(3)苍梧县纪委业务用房项目约3083.54万元;
(4)苍梧县市民公园公共停车场约4689.49万元;
(5)苍梧县第一初级中学二期(5#宿舍楼)约1250.51万元;
(6)苍梧县第一公立幼儿园二期(综合楼一栋及附属设施等)约 826.0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2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 年9 月至2022 年9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购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1.1A分标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B分标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A分标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B分标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从业经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3.2.4项目经理:A分标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B分标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wzggzy.cn/gxwzzbw),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技术资料,获取方式与招标文件下载流程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 月24 日10时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楼开标厅(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9">5.3疫情期间,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该投标人投标。(备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4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寄达的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收件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政务服务中心8楼,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件人:杨工,电话:****-*******。
5.5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
(1)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另外单独密封包装,并清晰注明“XXXXXX(项目名称和编号、分标号)项目开标现场资料”)
5.6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装应清晰注明“XXXXXX(项目名称和编号、分标号)项目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寄)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作废标处理。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投标人采取邮寄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黙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按规定进行开标活动。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7.2进度款支付方式:
7.2.1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承包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并且施工图文件审查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总勘察设计费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勘察设计费的80%,经财政评审后结清余下部分款项。
7.2.2设备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①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支付一期,发包人按每期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从每期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款扣留20%作为保留金。若提前终止合同,发包人按终止合同当日前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终止后承包人未完成的合同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不再予以支付。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完所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工程结算经发包人或审计部门审定后并确定承包人付清全部人工工资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7%,同时按合同约定扣除未履行合同产生的违约金;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但银行保函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③如承包人为联合体的,申请工程款时,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可将相关款项直接支付至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
④承包人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及参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梧政办发〔2016〕163号)相关要求提供完税发票。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苍梧县人民政府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3">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10. 监督部门及电话苍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苍梧县石桥镇东安街1号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邮 编:邮 编:543000
联 系 人:吴小姐联 系 人:麦工 李小姐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cwctzhb@163.com电子邮箱:zyzb8888@189.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账 号:4500 1648 6550 5939 9399
2020年8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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