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工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西南空管局微波辐射计建设项目工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南空管局微波辐射计建设项目工艺安装已由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西南局函【2020】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64%、36%,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双流机场等;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4建设规模:成都双流机场、昆明长水机场、重庆江北机场、贵阳龙洞堡机场四个地点的微波辐射计设备工艺安装及供电、防雷、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
2.5招标范围:西南空管局微波辐射计建设项目工艺安装图内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体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21年5月具备开工条件;
总工期:开工后90日历天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本工程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民航空管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须具有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B证);同时,项目经理在不同工程中任职的行为,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中的要求;
3.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
3.4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国内机场的民航空管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页截图)。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0-08-28 09:00:00至 2020-09-04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附24号)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20-08-28 09:00:00至 2020-09-04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附24号)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0-08-28 09:00:00至 2020-09-04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9-24 09:30:00,地点为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四川成都双流区民航西南空管局第一办公区 | 地 址: | 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附24号 | |
邮 编: | 610000 | 邮 编: | 610000 | |
联 系 人: | 郭财政 | 联 系 人: | 刘华 | |
电 话: | ***-******** | 电 话: | ***-******** 138*****058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日期:2020-08-27 10:33:34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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