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厂区供热系统改造项目(一区、五区及换热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厂区供热系统改造项目(一区、五区及换热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厂区供热系统改造项目(一区、五区及换热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区供热系统改造项目(一区、五区及换热站)工程总承包已由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厂区供热系统改造项目(一区、五区及换热站)工程总承包
2.2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898.18万元。
2.3建设规模及范围:室外约1KM供热管道改造、室内5个厂房的供热采暖改造及换热站改造。
2.4建设地点:平房区友协大街15号。
2.5计划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07日,总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厂区供热系统改造项目(一区、五区及换热站)工程总承包,承包人负责一、五区供热改造建筑物内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实现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它人员具备岗位证书。(以上人员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施工单位)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且未整改,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资质并承担设计工作。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15时00分至2020年09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0年9月21日10时3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及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招 标 人: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1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7号楼4号门市
联 系 人:那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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