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职工书屋家具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职工书屋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7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
五、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1、磋商文件请在启东市人民政府(http://www.qidong.gov.cn/)自行下载。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启东市人民政府(http://www.qidong.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9月7日9时0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11楼西会议室)
八、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此条款,均不作要求。
九、特别提示
因本项目工期较紧,故本项目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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