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中居住区华山花苑四期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农民集中居住区华山花苑四期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 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华山花苑四期工程已经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基本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二、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三、工程概况 1、华山花苑四期工程27幢农民居住楼,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包括技术层、跃层),招标范围:土建、水电,总投资约8000万元,整个工程拟分成四个标段; 2、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九华山村;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工期184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主体结构为通州市优质,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业与民用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工业与民用建筑叁级以上(含叁级); 3、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近三年内获得同类工程优良或优质工程实绩资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供核对。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独立完成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项目经理近两年完成过类似工程,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六、请报名申请人的经办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携带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书、授权委托书及上述第四条规定的材料于2007年6月21上午9:00-11:00到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地点:行政中心4号楼底层西侧)报名,同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07年6月22日下午17:00时前将资格预审文件送达通州市行政中心6号楼202室)。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招标人将根据申请人的资质、业绩、项目经理资质等方面情况到通州市招?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八、公告时间:2007年6月12日2007年6月21日。招标单位: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招标单位负责人签名:联系地址: 通州市行政中心6号楼202 室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 张丽英 139*****908 邱旭鹏139*****089招标单位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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