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7日17: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9月10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4、具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优质服务;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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