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铁岭市清河区看守所(辽宁省结核传染病看守所)改造工程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公安厅委托,对辽宁省公安厅铁岭市清河区看守所(辽宁省结核传染病看守所)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LNZC********801)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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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公安厅铁岭市清河区看守所(辽宁省结核传染病看守所)综合楼等改造及污水处理工程 |
2 | 辽宁省公安厅铁岭市清河区看守所(辽宁省结核传染病看守所)安防弱电工程 |
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第1包允许联合体投标、第2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包: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2包:具有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2年7月20日前(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7:30北京时间);
参与第1包投标时供应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可持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5)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参与第2包投标时供应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可持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
到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项目联系人:窦鑫、许婷婷
联系电话:
***-********、
********转8130、8131
传真: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