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分公司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岭分公司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岭分公司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岭分公司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长岭分公司发〔2020〕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长岭分公司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岭分公司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分公司区域内。


2.3建设内容:


2.3.1.新增氧化再生塔(Φ2400×16800)1台。


2.3.2. 新增液化气预处理罐(Φ3000×11000)1台、脱硫醇溶剂罐(Φ3600×10000)2台、尾气分液罐(Φ1000×3000)1台、地下废液回收罐(Φ1800×5000)1台和空气缓冲罐(Φ600×2000)1台。更新液化气预碱洗罐(Φ3000×11000)1台、三相分离罐(Φ2600×8800)1台。


2.3.3. 新增富氧机组1套、水洗混合器1套、预碱洗混合器1台、混氧器1套,更新碱液过滤器2套。


2.3.4. 新增碱液增压泵1台、水洗循环泵2台、液化气增压泵2台、反抽提油循环泵2台、反抽提油循环泵2台、脱硫醇溶剂卸车泵1台、尾气循环压缩机组一套、净化风增压机2台。


2.3.5. 新增调节阀14台、气动开关阀5台、节流装置9台、差压变送器15台、压力变送器18台、智能差压变送器10台等,新增自控点数进现有DCS系统,新增1套SIS系统。


2.3.6. 项目新增用电容量约204.5KW,新增设备电机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引进脱硫低压室,新增GGD/10A柜取电源。


2.4建设投资:批复总概算总投资控制在2396.48万元以内


2.5计划工期:2020年9月25日项目开工,2021年4月30日交工。(与2021年大检修同步)


承包人必须保证按期交工, 因现场或发包人原因以及重大设计变更、不可以预见性天气因素、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工期延期的,承包人需在7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报《工期延迟申请报告》,经发包人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顺延。未经发包人同意,工程进度不得顺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估算合同金额约485万元(不含税)。


2.7招标范围:长岭分公司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详细设计文件内的全部施工、单机试车、配合联动试车、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和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对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简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工程或工程管理类中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以来有合同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或工程管理类中级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合同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HSSE(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6年以来有合同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项目部主要成员均应有投标截止日前三月内任意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特别提醒:


若中标,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国家、行业及湖南省关于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文件要求,招标人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后,中标人不得因任何理由拖欠劳务分包等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27日8时55分至2020年9月1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邮编: 414012 ;


联系人:彭小芳;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pxfang.c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433124;


联系人:刘江潮;


传真:/;


电话:****-*******(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电子邮箱:liujc.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20年8月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清洁 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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