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服务区照明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服务区照明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施工(不含主要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吉林省高速公路55对服务区照明专项养护工程,含楼型灯、节能路灯及区名等照明工程。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ZM01标段:吉林省高速公路江密峰、蛟河、靖宇、敦化、梅河口、柳河、英额布、都岭、老白山、安图、通化、延吉、长白山、黄泥河、抚松、图们、依兰、清河、六鼎山、吉林北、雁鸣湖、龙湾、舒兰、江源、寒葱岭、辽源西共26对服务区的照明专项养护工程(不含主要材料)。

ZM02标段:吉林省高速公路磐石、新立城、黄河、辉南、康大营、烟筒山、大洼、平安、坦途、拐脖店、长岭、万宝山、抚民、华家、米沙子、德惠、陶赖昭、石头井子、双辽、双山、洮南、镇赉、大安、八屋、安广、到保、怀德、四平、东梅共29对服务区的照明专项养护工程(不含主要材料)。

工程内容:承包人根据各服务区的具体特点和发包人需求编制照明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通过发包人审核确定后进行实施。其中,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具体包括LED线条灯、LED瓦楞灯、LED投光灯、350W开关电源、一体化太阳能(微光能)路灯等),承包人自配辅材、人员和施工机具,按照确定的照明方案进行土建、电气、灯具等所有内容的施工及安装。

实施过程中除甲供材料外其他附属材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理报价。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

2.4 投标人需考虑高速公路通车情况下的施工难度及成本,将办理施工的各项手续和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及出入高速公路所增加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自2017年1月1日起(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1个合同为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含有室外空间(建筑物、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项目。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所有标段的报名,但只允许在一个标段中标。开标、评标顺序为ZM02标段→ZM01标段,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参加后续标段的推荐。

3.5 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8日至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pingkun@126.com:

(1)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明确投标意向的真实性及自愿性,明确所投标段,并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2)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招标文件和发票的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复制、编辑的Word文档;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0年9月3日24:00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行 号:********0013

银行账号:****************0

联 系 人:张绍红

联系电话:****-********

4.3 只有按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款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人的资料合格且已成功缴纳款项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投标人确认。

4.4 在投标人递交款项(以到达时间为准)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图纸下载网址发送至投标人提供邮箱,同时将纸版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按投标人提供邮寄地址发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00,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511号

邮政编码:130028

联 系 人:于忠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冯坤

电  话:****-********


附件:********fcl8.docx" title="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服务区照明专项养护工程 - 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 200827.docx">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服务区照明专项养护工程 - 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 200827.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专项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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