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道路密封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道路密封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道路密封胶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固原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8日10: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会议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会议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 ||
预算金额 | ¥45.864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543 | ||
采购单位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大明城固原收费站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进明****-*******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3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莉 173*****543 |
项目概况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道路密封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8日起至2020年09月0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将报名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版报名文件)发送至********2@qq.com并电话确认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放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KCZC(Y)2020-25
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道路密封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道路密封胶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委托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道路密封胶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NXKCZC(Y)2020-25
二、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道路密封胶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吨)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维修内容 | 预算(元) |
道路密封胶 | 80 | 低温型;≤-20℃,锥入度 0.1mm:50~90; 软化点℃:≥80; 流动值/mm:≤5;弹性恢复率%:30~70。 | 预防性养护 | 458640.00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者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
(4)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者经销商(代理商),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或销售所投标段材料,具有组织货源并保证供货的能力。
(5)同一品牌材料在同一标段只能是唯一投标人投标,且同一品牌制造商及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证明资料,必须是在其合格的有效期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7)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8日起至2020年09月0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将报名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版报名文件)发送至********2@qq.com并电话确认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放磋商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以公告形式公示。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8日下午15:00时前。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会议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一、磋商时间:2020年09月08日下午15:00时整,磋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会议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三、公告期限:2020年08月27日起至2020年09月04日
十四、采购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
联系人:张进明
电 话:****-*******
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大明城固原收费站旁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莉
电话:173*****543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305室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8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者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4)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者经销商(代理商),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或销售所投标段材料,具有组织货源并保证供货的能力。(5)同一品牌材料在同一标段只能是唯一投标人投标,且同一品牌制造商及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证明资料,必须是在其合格的有效期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文件;(7)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8日起至2020年09月0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将报名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版报名文件)发送至********2@qq.com并电话确认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放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8日起至2020年09月0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将报名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版报名文件)发送至********2@qq.com并电话确认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放磋商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会议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会议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大明城固原收费站旁
联系方式:张进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黄莉 173*****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莉
电 话: 17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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