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投【2020】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扩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内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498.25m2 ,框架三层,檐口高度12.95m 2.1.3合同估算价:581万元 2.1.4工期要求:23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9月30日,竣工日期:2021年5 月23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扩建工程:桩基、土建、水电、消防、智能化、室外配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0年5月—7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0年5月- 7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3.7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8月28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09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zjg.gov.cn/zjghy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支付平台:“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市招标办《关于启用“中金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的通知》。 5.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9月09日09时30分。 5.2在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zjg.gov.cn/zjghy 上,在截标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