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上九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上九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上九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吉县发改综合【2020】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上九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6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泉子街镇太平村上九户村民小组
2.工程规模:1、小游园:停车场3700平方米,乡村大舞台228平方米,休息亭一座,园路及观演场地1500平方米,小集市180平方米,观景平台175平方米,挡土墙72米,绿化灌溉系统7000平方米。2、观景平台:175平方米观景平台,黄色储水罐外装饰。3、村史馆改造。4、咨询中心改造。5、各类标示标牌60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上九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小游园:停车场3700平方米,乡村大舞台228平方米,休息亭一座,园路及观演场地1500平方米,小集市180平方米,观景平台175平方米,挡土墙72米,绿化灌溉系统7000平方米。2、观景平台:175平方米观景平台,黄色储水罐外装饰。3、村史馆改造。4、咨询中心改造。5、各类标示标牌60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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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0: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 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需在本单位注册。 2、业绩要求:企业具有相似业绩(相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两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表和合同协议书;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经理具有相似业绩(相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表和合同协议书;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投标保证金:7万元(柒万元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2844-00179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1-1603
邮 编:
邮 编:
831100
联 系 人:
杨天荣
联 系 人:
杨雪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90@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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