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社区兰溪市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洪桥社区兰溪市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X-ZB-[2020]仙43号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洪桥社区兰溪市场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洪桥社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福建省瑞博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莆田市佳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政华(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诺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家公司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建设地点:仙游县鲤城街道
工程规模:约145万元要求工期:90日历天
资金来源:洪桥社区自筹资金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仙游县内注册登记并入选仙游县政府投资房建工程施工承包商名录库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招投标;
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4)投标人不得属于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4:107/blacklistweb/Business_blackList/Home/Index)和全国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市政公用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被列入市政公用市场主体的“黑名单”企业。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投标人须是接收到招标人开具邀请函的企业;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随身携带邀请函原件、介绍信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1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直接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等材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第17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时30分在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进行。
8.本工程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鲤城街道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地 址:仙游县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0-5055-5111
招标代理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仙游县
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152-0598-7547
2020年08月28日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邀请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洪桥社区兰溪市场改造工程 .
招 标 编 号:ZYX-ZB-[2020]仙43号.
招 标 人: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0年08月28日
使用说明
1.《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2017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分为《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试行范本》四种招标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随机抽取法四种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6]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实施细则》(仙政文〔2019〕81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房屋建筑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3.《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
4.《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桥社区兰溪市场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洪桥社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福建省瑞博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莆田市佳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政华(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诺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家公司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建设地点:仙游县鲤城街道
工程规模:约145万元要求工期:90日历天
资金来源:洪桥社区自筹资金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仙游县内注册登记并入选仙游县政府投资房建工程施工承包商名录库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招投标;
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4)投标人不得属于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4:107/blacklistweb/Business_blackList/Home/Index)和全国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市政公用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被列入市政公用市场主体的“黑名单”企业。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投标人须是接收到招标人开具邀请函的企业;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随身携带邀请函原件、介绍信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1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直接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等材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第17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时30分在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进行。
8.本工程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鲤城街道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地 址:仙游县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0 5055 5111
招标代理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仙游县
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152 0598 7547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洪桥社区兰溪市场改造工程
1.2 建设地点:仙游县
1.3 建设规模:约145万;
1.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1.5 资金来源:洪桥社区自筹资金
1.6 合同价格形式:包工包料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5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9)投标人必须是在仙游县内注册登记并入选仙游县政府投资房建工程施工承包商名录库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招投标;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4)投标人不得属于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4:107/blacklistweb/Business_blackList/Home/Index)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的“黑名单”企业;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投标人须是接收到招标人开具邀请函的企业;
8)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15)投标人或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工程预算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随身携带邀请函原件、介绍信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1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直接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等材料。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0年09月03日12:00前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招标人将在2020年09月03日17:00前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审核后预算价为:*******元(人民币)
12.2 本工程发包价:*******元 (人民币)
本工程发包价=(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 不可竞争费
=(*******-49877)×(1-10%)+ 49877
=*******元(人民币)
12.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不可竞争费:49877元。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投标承诺函
(二)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
1) 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年检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ZYX-ZB-[2020]仙43号或洪桥社区兰溪市场改造工程,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仙游支行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保证人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在莆田市,取得融资性担保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担保为主要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业务的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保证人还应当符合银保监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有关开展担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担保人应当承诺在收到被担保人书面赔付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先行赔付。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17.2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时30分。
2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会议室。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开标会定于2020年09月07日09时30分在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1.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在入围后由招标人对其进行身份核查。
21.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1.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报名;
6)投标人未被邀请;
7)投标人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
(4)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评标
22.1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未作标志或份数不符合要求的;
22.1.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2.1.5具有投标须知第3.8条情形之一的。
22.1.6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22.1.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3.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3.2.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23.2.3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3.2.4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
23.2.5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
23.2.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3.4 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1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应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经理姓名,在镇政府或村委会的公示栏贴出公示。
2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通知之日起的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25.附则
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现场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
26.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6.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莆建管[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在施工合同内约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27.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转账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的方式提交(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为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招标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莆田市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文件、《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实施细则》(仙政文〔2019〕81号)》。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项目内容 | 评 审 标 准 | ||||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 项 目 经 理 |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 |||
其 他 人 员 |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 ||||
职 位 | 最低数量 要求(人) |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 备注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施工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经 年 检 合 格 | ||
质检员或质量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安全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材料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试验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机械员或机管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中标降幅系数”更改为“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2) 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专用合同条款第4.6.2(4)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20000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100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第4.6.3(1)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 5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3)专用合同条款第11.5款关于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500 元”。
(4)专用合同条款第16.3.5款中,施工期间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调整办法应为“闽建筑(2016)33号”。
(5)“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6)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8%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在合同生效后并进场施工再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签约合同价的50%时,发包人按比例在各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逐步扣回预付工程款。
(7) 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随机抽取法)
投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
目录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承诺函
(二)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 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莆招投标办〔2013〕2号)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扣分处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
需附证书:
1) 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年检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法定代表参人加开标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代理人参加开标时使用。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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