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FZCGK202007003扬州市江都区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JDFZCGK202007003扬州市江都区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JDFZCGK********3扬州市江都区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的委托,就扬州市江都区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DFZCGK********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拟采购二维码门牌数量:大门牌7151块,中门牌15237块,小门牌272756块,单元牌13127块,室号牌173284块,需全部制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到位。采购数量若有增减按实际中标单价增减。
(二)最高限价:510万元。
(三)供货工期: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0天内需完成货物供应到位。中标方供货批次安排、单批次供货数量、供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供应商必须确保供应的二维码门牌符合《江苏省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制作规范(试行)》、《扬州市路街巷门牌标准地址编制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技术质量标准,能够及时供应到辖区内各指定地点,并能够提供快速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 (原件)
2 、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门牌制作或地名标志牌制作等。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并且针对此项目进行报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上免费下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08月05日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 05日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开标一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5日10:00
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开标一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联系人:郑羽萍
电话:****-******** 传真:****-********
网址: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jdfzx/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邮政编码:225200
(二)采购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
联系人: 何如风
电话:136*****599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区纬三路616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江都支行
执收代码:08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08月05 日10:00到达指定账户。 (特别提醒: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和收款单位执收代码(080001),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备注项目编号。)
九、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声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声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十、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不宜超过1人。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分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大厅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分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一楼西侧楼道直达指定开标厅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分中心场所内中央空调暂停使用,请进场人员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分中心停车场实行管控,请留足出行时间并配合执行管控措施。
4.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及招标公告的要求到达指定账户,并随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纸质凭证(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将由分中心工作人员直接从银行办事窗口领取,并办理退付手续。
5.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十一、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2020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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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二维码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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