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小学部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实验学校小学部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暑期维修工程询价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实验学校小学部暑期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4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暑期维修工程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实验学校小学部暑期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mxs2020-083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实验学校小学部暑期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7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投标人须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三、投标文件要求: 1.身份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资格审查材料单独封装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3.询价清单单独封装(按所附格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 28日至2020年9月 3日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门区教体局101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1400元(不接受转账、微信支付等方式),开标结束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补足金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100元,验收合格后补足金额转为质量保证金3500元。 2.工程款支付方法: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支付工程审定价的100%,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退还。所有款项均不计息。 3.中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最低价中标方式。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实验学校小学部 项目联系人:陆永兵 电 话:********099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实验学校小学部暑期维修工程询价清单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海门市教育体育局: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投标承诺函 海门市教育体育局: 依据贵单位(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 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诚信承诺函 海门市教育体育局: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放弃收回本项目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海门市教育体育局: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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