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中心小学校学生桌凳、器材柜等采购项目
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中心小学校学生桌凳、器材柜等采购项目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中心小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中心小学校学生桌凳、器材柜等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内市区采磋2020-22号(以此编号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中心小学校学生桌凳、器材柜等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中心小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33.04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截止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sczfcg.com)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人授权代表参与本次投标的合法证明。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可于2020年8月28日09:00至2020年9月4日17:00(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进入交易平台入口,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11: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9月7日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中心小学校
通讯地址:白马镇文化路212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269。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联 系 人:李倩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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