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2020]0128伊春市自然资源局_伊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需求公示[2020]0128伊春市自然资源局_伊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序号 | 商品名称 | 目录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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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项 | 400000 | 400000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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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①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②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5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
6 | 交货时间(工期)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提交成果(电子数据库、纸质报告等) |
7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序号 | 分值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评审标准 | 评审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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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工作业绩 | 近三年独自承担过地质灾害评估及相关工作,以签订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注: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未承担过此类工作(0分)(0分) 承担过一次(1分)(1分) 承担过二次(2分)(2分) 承担过三次或以上(3分)(3分) |
2 | 7 | 售后服务 | 承诺项目履约结束后质保期内2年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的,得7分,否则不得分。 | 无承诺书(0分)(0分) 有提供承诺书(7分)(7分) |
3 | 15 | 技术力量情况 | 针对本项目具有水工环中级及以上职称数量3人得基础分5分,每多1人得2分,最高15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时提供水工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 0人(0分)(0分) 3人(5分)(5分) 4人?(7分)(7分) 5人?(9分)(9分) 7人?(13分)(13分) 6人?(11分)(11分) 8人?(15分)(15分) |
4 | 5 | 履约承诺 | 1.设立退出机制,如出现违约问题,承诺主动退出终止合同的得3分;2.承诺未经允许不更换骨干人员,得2分。无相关履约承诺的,不得分。 | 0项满足(0分)(0分) 仅第2项(2分)(2分) 仅第1项(3分)(3分) 2项满足(5分)(5分) |
品目 | 序号 | 配置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加减分标准 | 评审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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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 1 | 服务内容 | ★编制黑龙江省伊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成果完备,防治规划报告和图件符合要求),应以最新2000坐标系地形图为工作底图,应当按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完善工作,确定相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并出具报告。 | 不满足 废标(0分) 满足 基础分(0分) | 负偏离 不满足 废标(0分)无效投标 基本满足要求 满足 基础分(0分) 正偏离 |
2 | 工作目标 | 根据服务内容,做出适合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要求:1.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编制得基础3分;2.能够与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成果相适应的得3分,3.能与上一轮伊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成果相适应的得3分。最高9分;(投标时上传技术方案) | 0项0分(0分) 1项3分(3分) 2项6分(6分) 3项9分(9分) | 负偏离 基本满足要求 0项0分(0分) 正偏离 1项3分(+3分) 2项6分(+6分) 3项9分(+9分) | |
3 | 工作计划 | 工作进度时间表及阶段工作内容明确(内业、外业等内容),投标时提交工作计划表得6分。 | 不满足 0分(0分) 基础分 6分(6分) | 负偏离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 0分(0分) 正偏离 基础分 6分(+6分) | |
4 | 承诺 | 承诺能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专家评审、市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并按照时间节点安排逐项完成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 不满足 0分(0分) 基础分 5分(5分) | 负偏离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 0分(0分) 正偏离 基础分 5分(+5分) | |
5 | 质量保证体系 | 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人员职责、质量目标及相应的保证措施等,满分12分;有质量保证体系得3分,无不得分;有人员职责得3分,没有不得分;有质量目标、过程控制得3分,没有不得分;有相应的保证措施得3分,没有不得分。 | 得基础分(0分) 0项(0分)(0分) 1项(3分)(3分) 2项(6分)(6分) 3项(9分)(9分) 4项(12分)(12分) | 负偏离 基本满足要求 得基础分(0分) 正偏离 0项(0分)(+0分) 1项(3分)(+3分) 2项(6分)(+6分) 3项(9分)(+9分) 4项(12分)(+12分) | |
6 | 安全、保密目标及控制措施 | 有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措施、数据资料及成果保密管理,得8分,没有不得分。 | 不合格(0分) 合格(8分)(8分) | 负偏离 基本满足要求 不合格(0分) 正偏离 合格(8分)(+8分) | |
7 | 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如没有证明材料,请在上传的文件中写上"无"上传,不要上传空文件) |
共7条,当前1/1页 1 |
序号 | 供应商 | 提问时间 | 提问内容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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