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水利局2020年河湖划界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水利局2020年河湖划界(项目编号:JH20-210181-00432)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 月17日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81-00432
项目名称:新民市水利局2020年河湖划界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水利局2020年河湖划界
最高限价:1,463,400.00元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d6c.305f"> 邵绕排干18.8公里、燕飞里排干36.6公里、付家窝堡排干23.7公里、袁海亮排干21.4公里、杜屯排干32公里、地河排干25.2公里、马绕排干25.2公里、双徐河3.1公里、二龙湾6.7公里、修家窑排干23.8公里、导水路排干4公里、付绕排干21.1公里、老窑河16.3公里、曹家窝堡排干17.7公里、老龙湾10公里、四龙湾22公里、双木挂排干17.8公里、五十家子排干30公里河湖划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4 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供应商须在2020年 9 月 4 日16 时前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及授权人联系方式发送代理公司邮箱。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 年 9 月 17 日 14 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无需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只需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将购买采购文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中,邮件题目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经过代理公司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提供资料必须完整,缺少任意资料即视为报名不成功,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过期后补充资料的视为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水利局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3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9@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梅
电话:
***-********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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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f1742ac61581-6656" target="_blank">新民市2020年河湖划界(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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