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晋城市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
公开招标公告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晋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
二、项目编号:JCGP2012—1082H
三、招标内容
1、投标人可以对以下所列八个包的项目全部进行投标,也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50位自动进样、氮气发生器 | 台 | 1 | 进口产品 |
2 | 全自动激光显微切割系统 | 台 | 1 | 进口产品 |
显微镜(比对立体照相) | 台 | 1 | 进口产品 | |
3 | DNA检案建库试剂耗材 | 批 | 1 | |
4 | 物证鉴定管理系统 | 套 | 1 | |
5 | DNA检案建库试剂耗材 | 批 | 1 | 进口产品 |
6 | 数字影像分析平台 | 套 | 1 | |
7 | 电子物证手机检验升级 | 套 | 1 | |
8 | 数码多功能显微取证检测系统 | 套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第一包45万元、第二包365万元、第三包45万元、第四包40万元、第五包75万元、第六包60万元、第七包14万元、第八包55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8月1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集采机构地址:晋城市文昌东街公路局商住楼二层
5、项目联系人:张晓敏、(0356)*******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8月8日10时整
投标时间:2012年8月8日9时30分至10时
地点: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公安局,联系人:张天林135*****535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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