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晋城市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

公开招标公告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晋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取证检验设备

二、项目编号:JCGP2012—1082H

三、招标内容

1、投标人可以对以下所列八个包的项目全部进行投标,也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50位自动进样、氮气发生器

1

进口产品

2

全自动激光显微切割系统

1

进口产品

显微镜(比对立体照相)

1

进口产品

3

DNA检案建库试剂耗材

1

4

物证鉴定管理系统

1

5

DNA检案建库试剂耗材

1

进口产品

6

数字影像分析平台

1

7

电子物证手机检验升级

1

8

数码多功能显微取证检测系统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第一包45万元、第二包365万元、第三包45万元、第四包40万元、第五包75万元、第六包60万元、第七包14万元、第八包55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8月1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集采机构地址:晋城市文昌东街公路局商住楼二层

5、项目联系人:张晓敏、(0356)*******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8月8日10时整

投标时间:2012年8月8日9时30分至10时

地点: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公安局,联系人:张天林135*****535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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