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宁河区实验学校设备设施购置项目(项目编号:TJTF-2020-A-260)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宁河区实验学校设备设施购置项目(项目编号:TJTF-2020-A-260)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实验学校设备设施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TJTF-2020-A-26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实验学校设备设施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TF-2020-A-260
项目名称:宁河区实验学校设备设施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096.67万元
最高限价:1096.6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05305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205205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包101.51101.51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4包485.16485.16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到现场安装并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5.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6.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企业以投标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31日 2020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 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侧(原辰光制衣厂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老师
电 话:***-********

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设施 学校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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