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城南工厂总装某车型PHEV驾驶辅助采购安装项目

芜湖城南工厂总装某车型PHEV驾驶辅助采购安装项目


2020-08-31


采购类别:总装设备


1.项目名称:芜湖城南工厂总装某车型PHEV驾驶辅助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甲方芜湖城南工厂总装车间新购置一套驾驶辅助设备以满足生产使用需要,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等工作,现决定对外招标。

2.2采购范围

2.2.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一套驾驶辅助系统标定系统(负责某车型中的FCM(前摄像头模块) 和FRM(前雷达模块)下线检测及标定的功能),包含相关硬件及软件。

2.2.2乙方负责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安装调试工作。

2.2.3乙方负责提供全套设备资料。

2.2.4乙方负责甲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2.2.5乙方负责提供售中和售后服务。

3.技术要求

参照发标技术文件。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近年来有较好业绩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或挂靠公司报名。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6需有ISO9001认证、TS16949等质量体系认证。

4.7有国家颁布的法规要求的项目实施相关开发资质;

5.报名要求

5.1报名方式

5.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奇瑞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s://ebd.mychery.com,《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网站首页“供应商须知”栏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登陆后,在供应商应标-项目投标报名内,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如无法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

5.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5日17:00

5.3报名资料

报名后请供应商按照所列内容,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完整的资料原件扫描件,资料不齐全的,我方将视为不合格,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3.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3.2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3质量体系、资质证书。

5.3.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

5.3.5银行资信证明或征信证明;

5.3.6财务报表资料。

5.3.7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5.3.8参标企业必须实地考察现场,依据现场合理报价,未进行现场确认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

注: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邮件发放采购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在获取采购文件(标书)后,还需缴纳人民币 0.00元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保证金缴纳回执发送至商务联系人邮箱);

7.2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定标后无息全额退还(违规情况除外),退还到账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具体根据财务计划安排)。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招标人告知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8.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向采购方缴纳人民币0.00元履约保证金(与投标保证金合计0.00元人民币,统称履约保证金),到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还。若因乙方因素导致项目搁置、延期、暂停、取消等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除外。

9.标书费:500元。

9.1标书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9.2未按期提交标书费的视为放弃本次邀请。

10.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奇瑞电子采购平台网页及奇瑞招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路717号8号楼

邮  编:241000

商务人员:王先生

手机号:156*****920

E-mail:wangliqin@mychery.com

技术人员:瞿先生

手机号:153*****716

E-mail:quxiansheng@mychery.com

12.交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专用车分公司

税号:********MA2U05MD8L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0

13.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

E-mail:jjtousu@mychery.com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专用车分公司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辅助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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