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浙江省内具有从事国土资源调查或国土资源数据建库等经验案例(以合同和成果验收报告为准;如国土资源调查成果报国土资源部验收通过,但没有成果验收报告的,以合同和国土资源部门开具的情况说明为准);
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成果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编号:FYZC2012-18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方须知………………………………………4第三章开标、评标须知…………………………………12第四章富阳市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6第五章采购需求…………………………………………1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3第一章 招标公告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成果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FYZC2012-182、项目名称: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成果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3、招标内容: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将全市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库建库入库及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详见采购需求)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劳动合作交流、职业培训等管理和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建设,并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3)在浙江省内具有从事国土资源调查或国土资源数据建库等经验案例(以合同和成果验收报告为准;如国土资源调查成果报国土资源部验收通过,但没有成果验收报告的,以合同和国土资源部门开具的情况说明为准);(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5)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索取标书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5日止(工作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索取。7、索取标书地点: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8、标书售价:免费。9、索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2年8月8日14时整,地点: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8月8日14时整,地点: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12、联系人:徐佳; 联系电话:
****-******** ;传真:
****-********。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7月17日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成果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1批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元,按照投标方须知第三条(六)交纳。5现场踏勘:无;采购单位联系人:盛兵,联系电话:
********。6演示时间及地点:无7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2年 8月 1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 2012年8月2 日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8投标文件组成:正本1份;副本4份9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8日14时整,地点: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8日14时整,地点: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11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须知12评标结果公示、公告:评标结束后7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富阳市政府网(www.fuyang.gov.cn)等网站或媒体13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5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执行。16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7本项目预算:
*******元。18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19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20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总则(一)定义1、“招标方”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本次招标的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公司)。3、“中标方”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方。4、“投标报价”系指投标厂商(公司)在投标时对所有项目的报价(包括材料费、技术服务费、管理费、验收费、差旅费、税费等)。(二)合格的投标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7、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在本次前三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受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8、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9、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方须知;3、开标及评标办法;4、采购合同及条款;5、采购物品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方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方,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天前按招标公告中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招标方,招标方对投标截止期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邮寄、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方,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如有必要,将通知所有投标方。3、投标方在购买招标文件三日内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请与我中心联系,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方均对此无异议。(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招标方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投标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2、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3、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二)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考察,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2、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3、技术资质标的组成资信证明文件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② 2011年上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③所有资质文件,包括投标人银行资信、政府部门(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采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劳动合作交流、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源项目的管理以及服务的资质证明,项目组人员的有关资质证书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公司介绍及相关的主要业绩证明;成功案例(以浙江省内为准)需提供合同和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并加盖双方公章,如国土资源调查成果报国土资源部验收通过,没有验收报告的,需提供合同和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原件并加盖双方公章备查;⑤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技术投标书内容:1)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成果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总体建议方案;符合富阳市地籍管理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针对项目的完整解决方案; 2) 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启动计划,包括详细的工作实施组织方案,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3) 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在富阳-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标书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标书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学院、大学和其他职业教育,列出大学的名称,就学日期以及所取得的学位)、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建设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等;4) 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5)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6)培训计划(每项注明具体内容及是否需要费用);7) 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8)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4、商务投标书内容:投标书、报价一览表,及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1、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3、投标方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方技术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二种文件必须分别封装并分别在封装物上注明“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字样,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方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在技术文件正副本中出现与《报价一览表》、《投标书》的投标报价有相关内容或标记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按无效标处理等不利后果由投标方承担。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成册,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的签字须用黑色不褪色墨水,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需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并盖章。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四)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投标方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即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方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地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方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拒绝。如果投标书(格式附后)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投标将会被拒绝。(五)投标报价《报价一览表》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方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的,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方注意,否则由投标方自己负责,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投标保证金1、投标方应于相应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到帐。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2、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得使用现金。并在银行票据上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单位名称: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3、保证金交纳后,请凭银行的受理回单到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富阳农村合作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在开标时按要求出具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4、未按规定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投标,应视为无效投标。5、未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截止日后,投标方撤回投标书的;2)中标方未按本须知之规定签订合同的;3)投标方其他不按招标文件履行义务的行为。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在两个不同的包封中。包封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在两个不同的袋封中。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并在封装物上写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2、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3、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在封装物上标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投标文件或商务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4、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中标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60日内应保持有效。五、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违反采购流程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无效的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有不响应带*号参数要求的);5、未提供《报价一览表》、《投标书》、以及在技术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出现与《报价一览表》、《投标书》的投标报价有相关内容或标记的投标文件;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7、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8、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11、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注册资金不符,投标书、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投标文件。七、质疑投标方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1、投标方对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方提出询问。2、招标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若投标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方进行质疑并要求招标方作出答复。3、招标方会在收到投标方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方,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会被转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4、质疑投标方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八、保密和披露1、投标方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2、招标方有权将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3、招标方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方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方的名称及地址、中标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九、特别声明1、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中标方中标后,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计缴方式为:以所有投标人的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期望值,中标方中标价等于或者高于期望值,按合同总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中标价低于期望值,在合同总额5%的基础上再补缴中标价与期望值差额部分金额。履约期间项目成果使用正常,无质量和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正式验收后1年后无息退还。2、预算: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对超出预算报价,而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该投标单位商务分按0分计算。第三章 开标、评标须知1、开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并出示身份证明。开标时,公证人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与记录。(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8日14时整,地点: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2)开标时间:2012年8月8日14时整,地点: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如需询标,投标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表示的不一致,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将取消其投标资格。4、评标原则与方法(1)本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交货情况、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附后)记名并独立打分。其中各投标人技术评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技术评分值与商务评分值相加计算总得分,按总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单位。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方,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不再返还投标保证金。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招标方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技术需求说明中打“*”的条款均为较重要的功能需求,要求投标方应尽可能满足,若有不满足将被用户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方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五、中标通知1.评标结果后,招标方将于七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富阳市门户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如无投标商质疑,由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考虑与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进行招标或另行组织采购。3.授予合同(1)中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方案的审定意见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六、评分标准(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草案。1.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2.评分方法(计算过程及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先评技术及资质部分,后根据有效报价作商务评分。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出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次高分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人,依次类推。3.商务评分(2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将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商务得分;4.技术评分(75分)下述案例以浙江省内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至少提供关键页, 省国土资源厅或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验收报告;如国土资源调查成果报国土资源部验收通过,但没有成果验收报告的,以合同和国土资源部门开具的情况说明为准。序号评 分 内 容分 值(一)投标人规模及资信 技术实力、案例业绩情况(26分)1、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1分;2、省级(含)以上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1分。2分3、投标人基于ARCGIS平台开发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系统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或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验收的 3分;4、投标人基于ARCGIS平台开发的土地利用规划系统通过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测评的2分;5、投标人开发的土地利用现状系统获得过在浙江省内推荐使用并且同时通过国务院二调办功能测评的3分。8分6、投标人2009年-2011年期间获得过国家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2分。7、2009年-2011年期间承担过国家级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库标准研制的2分。4分8、投标人在浙江省内具有基于ARCGIS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经验收的开发案例,每个1分,最高3分;投标人在浙江省内具有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管理系统开发案例每个1分,最高2分。5分9、投标人独立在浙江省内承担过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建库(含二次调查、地籍数据建库、基本农田划区定界等)经验每个1分,最高6分。6分10、投标人在浙江省内承担过"金土工程"数据建库项目,并且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的1分。1分(二)技术方案(35分)1、投标方案与招标方案需求的吻合度,是否能完全满足和实现招标需求。5分2、技术路线的正确性、合理性、科学性,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5分3、方案设计实行层级管理体系,保证有管理、指挥、质量控制专业部门(1分);4、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名单(30人以上),管理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0%,并有相应的岗位描述(1分);5、各岗位具有明确的分工,并有对应的考核办法(1分)。3分6、系统建设是否采用国土“一体化”集成基础框架作为底层支撑平台,实现“一站式”登录的统一信息门户和用户管理、统一工作流程和表单管理技术(6分),是否基于国土局现有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开发(需对开发方案的可执行性和系统能够集成方面方案等方面进行说明(6分)。12分7、WEB、MIS、GIS集成一体化操作模式,以b/s为主,c/s为辅的系统架构,实行统一的用户操作界面和“图文一体”的管理模式。是否满足集中式国土资源管理模式、联合办公和当前地籍管理统计使用功能的需要。5分8、数据交换模块要求系统具备常用数据交换格式,能按照汇交要求实现逐级汇交和增量汇交功能,与省厅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接口方案设计。5分(三)项目实施与管理、售后服务服务承诺及政策因素(12分)1、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有利条件和工作基础(承担过富阳市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集体农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等工作经验,每个1分,最高4分。4分2、项目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各个岗位负责人均应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经历,以及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2分3、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人员具有PMP或OCP认证资质,每个1分。1分4、政策因素:投标产品是否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目录、是否出自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2分5、售后服务根据服务承诺酌情打分。3分(四)标书制作(2分)评标依据:标书的整体美观感、提供方案导读、目录层次机构是否清晰等。2分第四章富阳市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三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将由富阳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和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中标后,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计缴方式为:以所有投标人的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期望值,中标方中标价等于或者高于期望值,按合同总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中标价低于期望值,在合同总额5%的基础上再补缴中标价与期望值差额部分金额。履约期间项目成果使用正常,无质量和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正式验收后1年后原额(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项目费用支付方式按项目完成情况分四期支付原则,其中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公开招标总价的30%,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提交地籍调查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公开招标总价的20%,第三期:项目成果正式提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公开招标总价的10%,第四期:项目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按实际结算的余款。3、该数据的成果最终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共享。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申请富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5、达不到项目规定的要求,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超期30天内,每天扣合同金额的0.5‰;累计超期30天,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6、在甲方单位工作时,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等,乙方对在系统建设期间所获得的甲方的情报和资料有保密义务,泄漏秘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7、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8、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9、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0、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2、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富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执壹份,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壹份。与本合同有关的谈判文件及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鉴证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签约时间:2012年月日签约地点: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总体目标 依据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和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等成果资料,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确认集体所有土地的位置、界线、范围、数量,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登记资料数字化管理。二、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一)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地籍调查项目;(二)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库建库入库项目;(三)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三、项目范围、工作方法1、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范围为富阳市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但不含已批准撤村建居行政范围内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对所有权范围内各地类面积本次只进行调查,登记发证时不划分地类,土地证书中各地类的面积用“/”划去。2、本次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掌握的全市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征收、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工作成果开展,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对所有权界线已经依法确认,并且没有发生变化或提出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的,使用原权属界线,重新量算集体土地面积;对所有权界线未经依法确认,或者虽经确认但已发生变化或已经提出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的,应依法重新确认权属界线后,量算集体土地面积。 3、充分利用新技术方法。本次调查要充分利用遥感影像技术、计算机绘图建库技术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为后期成果应用打好基础。4、摸清情况重点突破的方法。本次以行政村为单位,然后通过内业预处理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然后到实地进行重点调查解决的方法。四、工作原则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尊重历史、促进和谐,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对符合“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要求的予以登记发证。1、属地管理原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乡镇(街道)行政区域为单位组织进行。富阳市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法定主体,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国土资源管理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具体事务。2、依法确权原则。一要明确村集体与国有土地之间的权属界线,严格清楚标注村内包含的国有土地,既不能损害农民土地权益,也不能侵害国家土地权益。二要明确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对有争议又一时难以解决的,应暂缓发证。土地权利人要依法履行提交资料和现场指界的义务。3、积极稳妥原则。选择一个乡镇(或街道)开展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在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打下基础。4、承前启后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全市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征收、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成果资料开展权属调查工作。对于已有的权属资料,经实地核实无误,资料完整、有效的,可继续使用。加快工作进度、节约工作成本,保证成果的连续性,提高成果质量。5、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手段的原则。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遥感技术(R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手段,先通过进行内业预处理,其后进行外业核实,再进行室内整理建库,最后通过信息系统,按法律规定流程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成果质量和信息化水平,方便今后的日常管理工作。6、便民高效服务的原则。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初始登记的模式进行。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及时公告有关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四、项目定量、报价和相关要求定量:富阳市全域面积1821.08KM2,共25个乡镇(街道)、276个行政村、4642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建库入库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报价:完成定量任务以及满足相关要求(见下)的基价。基价: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项目内容定量下限指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按招标方要求完工的价格,包括技术设计方案、收集资料和整理、数据转换、数据分析、内业预判和分析、1:1万工作底图制作、外业调查((包括权属状况调查、界线调查、权属调查表填写等)、内业再处理(数据库和面积计算、内业数据处理、成果复核与签字)、数据库建库入库、成果制作和输出(包括审核表、飞入地飞出地情况表、发证资料、宗地图、分幅地籍图、分幅挂图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信息系统(该系统须基于ARCGIS平台开发,并与现有国土局的电子政务系统-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和集成)、资料扫描规范制定与接口标准开发、检查验收(包括集体所有权基础图形数据检查入库、扫描电子资料检查与入库、项目验收)检查包括完整性检查、属性结构检查、图形拓扑检查、面积检查等:本项目投标人应按此数量和标准报价,项目经费中包含实际生产成本(人员、设备、车辆、耗材、生产管理等)以及税金等。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依据。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必须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开展。(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土地登记办法》;(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6)《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14-2007);(8)《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10)《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1)《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规定》;(12)《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13)《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14)《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15)《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1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17)《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18)《浙江省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1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实施意见的通知》;(20)《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1)《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宗地统一编码工作的通知》;(22)《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技术要求1、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收集最新DOM、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转征用等有关土地权属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整理。2、内业预处理。内业预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对收集到的各种资料进行内业分析,在室内初步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宗地权利人信息,在此基础上形成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并提出现有成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外业进行重点核查打好基础。(1)宗地信息提取。根据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拟采用2010年底土地变更数据库),并考虑2011年农转征用情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预申报情况,分析处理后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信息(宗地多边形)。(2)界址线提取。提取权属界线,并与行政界线和线状地物,进行拓朴关系分析处理,形成界址线信息;(3)界址点预设。对原有界址点进行分析,在室内预设界址点;(4)叠加分析。将最新DOM、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行政界线、各类所有权权属界线、河流、道路、农村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宗地、土地征收和其他权属证明等确定的宗地、界址线、界址点和土地利用图斑界线进行叠加形成地籍调查工作底图。按行政界线对已有权属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形成以村为单位的《宗地情况一览表》、《飞入地情况一览表》、《飞出地情况一览表》,并制作预指界图件。(5)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按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宗地统一编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本市级行政辖区内,充分利用现有的地籍管理信息库数据,依据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界线,结合地形特征要素和明显地物,划分地籍区。在地籍区内,依据行政村或街坊界线,结合地形特征要素和明显地物,划分地籍子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定后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行政或管理界线调整而调整。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应无缝衔接,不重、不漏。(6)宗地设定。利用已有的全市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征收、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成果资料,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调查单元、以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为一宗地进行调查。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公路、河流等其他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对线状地物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要在调查时注明,并相应扣除其面积。“★”对飞入的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等单独划分宗地。“★”一宗地有多个权利人,且互相之间界线无法划清的,可划分为一宗地,称共有宗或共用宗。 “★”归属不明的地块(如预征地地块等)单独设宗。待明晰权属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划宗。“★”对有争议的土地或一时难以确定权属的土地,退后一定范围单独设宗。待争议处理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划宗。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界线,应及时予以处理,按照处理结果确认各方的权属界线,并将有关情况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表》中详细记录,只调查统计,不登记;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划定争议的范围,并签订《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原由书》。 “★”考虑图上表示,对实际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宗地设为零星宗地。调查方法同一般宗地要求,数据库中记录其位置和宗地草图。但对于实际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宗地,可以不设宗地,不作调查。“★”由于建制镇镇区周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交替穿插比较严重,且宗地面积较小较多,可划定一个建制镇城区宗地,本次调查拟作难以确定权属宗地,不作调查。 “★”宗地编号。宗地编号按《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要求进行,以本市级行政区为单位,按本市级行政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五级19位层次码编码。其中,本市级行政区划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规定的6位代码;地籍区、地籍子区采用3位代码(阿拉伯数字);土地权属类型采用2位代码。其中,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G”表示国有土地所有权, “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 “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第二位表示宗地特征码,用“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宗地号采用5位代码(阿拉伯数字)。宗地编号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本级从“1”开始编号,村内其他宗地按照顺序号2、3……依次排序,国有土地不编宗地号。在宗地代码编制与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相关要求执行。3、外业核(调)查 (1)试点工作。选择洞桥镇开展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在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措施。(2)权属状况调查。以地籍子区为基本单位,对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形成的权属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在此基础上,外业调查人员拿着正射影像和矢量数据的套合图,到野外进行调查复核,严格做到“走到、看清、问明、记全、画准”,查清国家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调查内容包括行政村界、国有土地、飞入地(飞出地)、权属争议地的界线、界址调查和核查。 (3)界线调查。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时的土地权属调查表及权属界线、行政界线进行复核(查)。若权属调查手续不完备的、图上界线不明确或与实地不一致、或有权属纠纷的,应进行补充调查;原界址已发生变化或设立不符要求、重新进行界址线测量的,需重新进行调查和指界确认,绘制宗地草图;若权属调查表中对权属界线、行政界线未加区别的,必须重新调查,对行政界加以说明,注记“行政界”字样。(4)指界要求。 ①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的权属界线,至今未变化的,不再重新调查、指界和签字。 ②调查时须由调查员会同乡镇(街道)、国土所、双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需由双方指界人在调查底图和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③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双方有边界协议或正式文件或国有土地使用者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可直接引用协议、法定界线和界址,不再调查、指界。 ④因依法征收、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权属调整土地等引起土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直接引用征地、调整土地的法定文件、图件,不再办理指界、签字手续。若图上界线不明确或与实地不一致的,应进行补充调查,必须补办手续并签字、盖章。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有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和国有土地使用者共同指界,在调查底图和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盖章。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没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指界、在调查底图和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和盖章,根据有关法规和实地调查结果予以确认。⑦土地详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手续。⑧土地权属界线有争议,经现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先确定没有争议的土地权属界线,退后一定范围将争议部分单独划出,并在权属调查表上注明双方争议原因、范围和面积。对一时确定不了权属性质的土地,暂不确定权属,先查清界线范围,并在权属调查表上注明。⑨如一方缺席指界,其界址根据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等,结合另一方指定结果确定;如双方缺席指界,其界址根据有关材料,结合实地现状界址和有关确权文件规定确定。将确定结果及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要求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 (5)界址点设置。①以下几种情况必须在工作底图上标注界址点,并作界址点注记。a.权属性质和权属单位发生变化时应设界址点。b.作为权属界线的线状地物类别发生变化时应设界址点。c.以田埂、山脊、山脚线为界,在主要的转折处或附近有明显方位物时应设界址点。d.线状地物归属发生变化时,其交界处应设界址点。e.权属界交叉点和明显点处应设立界址点。f.调查人员或指界人认为设界址点才能表示明确界线时应设界址点。g.每个宗地必须设定三个以上的界址点。②权属调查时应对重要界址点和主要权属界线走向作文字注记。③界址点编号:外码以宗地为单元,从宗地西北角起始,按顺时针方向从“J1”开始递增编号;内码为调查区域唯一编号。非本村宗有多个孔(内环)状宗地时,应先填写外环界址线上的界址点,再填写孔(内环)界址线上的界址点。(6)权属调查表填写。按《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附录二样式填写权属调查表,对经双方认定的权属界,由双方指界人在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7)权属要素标绘。为清楚反映权属单元(宗地)的所有权性质,根据权属调查结果,在底图上标注国有土地和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代码,即“G(国有)”、“X(乡集体)”、“C(村集体)”、“N(村民小组)”,其中“村集体”可省略。两条以上境界及权属界重合时,只标出最高级的境界。境界、权属界以线状地物为界时,线状地物标绘在准确位置,境界、权属界视下列不同情况分别标绘:①以双线线状地物中心线为界的,境界、权属界符号标绘在双线线状地物中心线上。②以双线线状地物一侧为界的,境界、权属界符号离双线线状地物边界0.2毫米标绘在该侧。③以单线线状地物中心线为界的,境界、权属界符号离线状地物0.2毫米,交错标绘在单线线状地物两侧。④以单线线状地物一侧为界的,境界、权属界符号离线状地物0.2毫米标绘在该侧。(8)界址点测量a.平面坐标系原则上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高斯-克吕格投影。 b.界址点可采用解析法和图解法等方法测定。富阳市以最新遥感影像图、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核实和确定权属界线和界址点,利用数据库计算宗地面积。并在土地登记簿和所有权证书备注栏中标注面积精度说明。c.属于宗地之间的公共界址点只有一个点位坐标。(9)面积计算a、宗地面积计算采用椭球面积计算,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程》附录H要求,用宗地边界线拐点坐标计算。考虑计算公式适应条件,要求计算面积时两个相邻界址点距离不能超过70米,若超过此要求,则需物理内插宗地边界点后再计算。b、一个宗地中含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时,在计算本宗地面积时,应予扣除。c.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面积一般以公顷为计量单位,面积过小的可以平方米表示。面积单位用公顷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用平方米不保留小数位数。(10)宗地图(权属图)编制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村级权属图;村本级和飞入的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分别制作宗地图。a.幅面根据表达清晰原则,按宗地实际范围,可使用A4-A1纸张。宗地图图廓四边距图纸边沿应大于等于2厘米。b.内容和形式1) 本宗地信息及绘制要求本宗地界址点,用直径为0.8毫米的加点圆圈绘注;本宗地界址点编号,用J加点号表示,黑体,一般12K;本宗地界址线,宽0.3毫米的红色实线;本宗地编号,黑体,一般12K;本宗地面积,单位公项,取二位小数,黑体,一般12K。设本宗地号为A,面积为B,则本宗地内的数字符注记形式为 。2)四至信息及绘制要求绕本宗地周边的两相邻宗地的公共界线邻宗地号或相邻行政村名称3)其他信息及绘制要求宗地图名:本村宗地为“XXX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 飞入地宗地为“YYY村飞入XXX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其他信息:包括图廓线、指北针符号、宗地图比例尺、制图单位名称、制图员姓名、审核员姓名。(11)全市和分乡镇(街道)分幅地籍图制作(1:1万)a.内容:图廓内要素:全部权属要素,包括宗地、界址点、界址线、宗地编号、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全部区划要素,包括各级行政界线、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其它要素,包括控制点、坐标格网、主要线状地物和对界址点定位有参考价值的明显地物等。图廓外要素:原则上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要求一致,外加权属调查起止日期。b.图面设计:包括空间坐标系、图幅规格、图号、图名和图幅结合表。空间参考系与前述坐标系统一致,采用国家标准地形图系列比例尺,图幅与图幅编号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一致; c.要素图示要点:区划要素:绘出各级行政界线、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注记行政区划和地籍区(子区)名称。权属要素:界址点用直接0.8毫米红色加点圆圈标绘,界址线用0.3毫米的红色实线标绘;宗地编号标注在宗地内部,考虑图面清晰,注记宗地号时,可不标注6位县级行政代码。零物宗地:在图上用红色“十”符号字表示,在邻近标注地籍号。无法按宗地面构建的按线状地物表达的国有土地,直接按线物地物表示。其表达符号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附录J要求执行。(12)农村集体所有权分布挂图编制a.图件比例尺按行政区域大小,选1:10000-1:50000比例尺为宜。b.图面设计一般采用矩形图框,其图框大小与行政区域形状和大小有关,图框内既要包含整个行政区域,又要减少空白;当行政区域范围过大时,宜采用拼幅图。c.主要缩编要求所有区域行政界线、名称、主要交通、水系及相应名称、地籍区、地籍子区,经纬线格网等。4、土地登记发证流程。按土地登记相关规定,设定工作流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通告、申请、受理、审核、公告、注册登记、核发证书和资料归档。(1)通告。为了让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时了解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意义、范围、对象和受理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由本市人民政府发布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通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或张贴等方式发布,或直接送达集体土地所有权人。(2)申请。 申请主体。属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申请;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申请。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组织机构的,由乡镇政府代为申请。依法“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仍由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依法“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的,若原合村并组经村民集体决议同意的或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认可由变化后的土地所有权主体申请。 权利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xx村(乡镇、组)农民集体”表示。①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下同)土地权属界线清晰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②对于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清晰的,且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认可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确认给村农民集体所有;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并保管土地权利证书。③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要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④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的,且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认可变化后的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在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证书和土地登记簿注记栏中备注各农民集体名称及各自土地面积。⑤涉及移民安置、农村土地整治等情形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或有关批文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材料。1)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①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②单位法人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③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证明; ④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⑤地籍调查成果资料⑥其他有关材料等。2)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证明包括:①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的证明材料(土地房产所有证等);②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证明材料;③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⑤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⑥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⑦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⑧因历史等原因无法提交权属依据的,应当提交土地权属来源和权属演变的书面报告以及具结保证书(经乡镇、村盖章确认)。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3)受理。经审查,土地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规定的,由行政村和各乡镇(街道)填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权属审核意见表,由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所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并出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受理单(收件单);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如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应做出暂缓登记的决定。此受理(收件)单存根与土地登记审批材料一同归档。(4)审核。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以宗地为单位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审批表》。权属审核的主要内容:①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核查所有权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应核查土地登记委托书、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代理资格证明等。②对宗地自然状况的调查审核。包括:宗地界址设立是否符合要求;四至界线是否清楚;相邻方认界手续是否符合要求;面积计算是否正确等。③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调查审核。包括土地权属来源、土地权属性质等。(5)公告。经审核, 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在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场所或富阳日报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公告一式两份,一份张贴或交富阳日报社,另一份加盖公章后与土地登记审批书一同归档。公告内容包括所有权人、土地坐落、宗地面积,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部门。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公告期间群众提出的异议组织复查,复查时间不计入土地登记期限。 (6)注册登记。公告期满无异议,或经复查异议不成立的,审批负责人在土地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并加盖富阳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印章。根据土地登记审批结果,填写土地登记卡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登记卡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富阳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印章,证书中发证机关加盖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印章,登记机关加盖富阳市人民政府土地证书专用印章。 (7)核发证书。申请人凭受理单领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并由领证人在《土地证书签收簿》上签字。(8)资料归档。对土地登记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件等及时进行整理, 并按村行政村组卷、归档。5、工作成果(1)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要求。要符合《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中工作成果中数据库结构要求,并通过省国土厅推荐的数据库质量检测软件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管理信息系统应含有数据采集、存储与管理、图形变更、查询统计、地籍调查、登记发证、打印输出、数据交换、系统维护等模块, 本次系统开发须基于ARCGIS平台开发,并与现有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的电子政务系统(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相衔接和集成。 ①数据采集、存储与管理模块应具备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数据采集、存储与管理功能。②图形变更模块应具备所有权宗地图形变更维护功能。③查询统计模块应具备对所有权各类图形、属性信息的各类组合查询、任意范围条件统计、空间叠加统计分析和输出功能。④地籍调查模块应具备根据界址点与界址线关系输出地籍调查表等功能。能提供便捷的批量录入操作。⑤登记发证模块要求具备工作流程自定义、表单自定义、设定登记流转、登记过程各类表格输出等功能。⑥打印输出模块要求具备打印输出各类表格、图件、证书、分析成果等功能。⑦数据交换模块要求系统具备常用数据交换格式,能按照汇交要求实现逐级汇交和增量汇交功能,为省厅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预留接口。⑧系统维护模块要求具备代码管理、用户管理等功能。⑨集体土地登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以数据库的形式)。(2) 成果资料(包括纸质件和电子件)通过本次登记发证工作,整理形成一整套权属调查成果资料,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1)数据成果。①数据库成果;②宗地图数据文件;③相关面积统计数据;④其他数据成果等。 2)图件成果。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权属图);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幅地籍图;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布挂图。(3)文字成果。1)土地登记发证资料成果。a.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审批表;b.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c.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调查审核表;d.权属调查表、宗地草图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e.宗地图、挂图、分幅图;f.集体所有权权利人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g.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h.飞出地情况一览表;i.飞入地情况一览表;j.宗地情况一览表;k.宗地面积统计表;l.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m.土地权源来源依据和土地演变报告;n.具结保证书;o.土地登记公告;p.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相关文书;q.其他需归档的资料。2)综合报告①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②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③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检查报告;④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报告;⑤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技术总结报告;⑥富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验收意见报告。3)专题报告①富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分析报告。(三)其他要求1、技术人员要求:地籍调查和信息建设工作人员不少于30人,管理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0%,每日按时进行地籍调查和信息建设,每月对采集员配置情况进行抽查。如出现采集员实际配置少于招标文本设定,且无正当理由的,每少一人每次扣800元;2、加强员工队伍管理,提倡职业道德,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要等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不发生弄虚作假的行为,不发生有损社会、政府和国土形象的一切行为。月计扣办法:出现第一次,经确认视情扣1000-5000元,严重的或出现第二次则中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无偿承担过渡期内的项目工作,同时不能参与下年度国土管理所有项目的招标。3、如因地籍管理实际需要,所产生的相关要求变化,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五、“地籍调查和信息建设所需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中标方在中标五日内,自行足额配备本次项目地籍调查和信息建设所需的电脑和测绘工具,并自行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费用支付方式按项目完成情况分四期支付原则,其中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公开招标总价的30%,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提交地籍调查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公开招标总价的20%,第三期:项目成果正式提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公开招标总价的10%,第四期:项目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按实际结算的余款。七、采集队伍的组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十个工作日内,要求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项目作业队伍人员的组建。人员要求:具有地籍调查和信息建设的专业资质证书,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标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方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方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招标方将应用投标方提交的资料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方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方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方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附件1: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投标书附件5:报价一览表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后服务承诺书1、包退、包换条件2、售后服务方面的其他承诺(安装、定期巡检等)3、售后服务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维修点等)4、其他优惠条件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 ),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1、由____________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2、其他资格文件:3、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的______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_(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书致: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提交下述文件。1、技术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肆份;2、商务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肆份3、其他:4、以_______________(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 即_______________(大写)。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其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60个工作日。5)如果在规定的招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投标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价一览表类别单价数量总价工期(日历日)项目费用基价其他费用合计(注明大小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1.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2.以上表格中价格单位均为元。3.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月 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