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悦府四标段外墙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君悦府四标段外墙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水辰·君悦府四标段 项目

外墙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ZJSZ-FBZB-(项目简称)-0013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0 08


第一篇 招标条件 《投标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名 称

项目名称:水辰·君悦府四标段

招标分包工程名称:水辰·君悦府四标段项目外墙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2

招标人

名称:水辰·君悦府四标段项目部;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盈园中学附近;邮编:/;电话:139*****125 联系人:严建波

3

现场踏勘

勘察时间:2019年8月29日09 时

勘察地点:水辰·君悦府四标段项目部

勘察联系人:衙门建波; 电话:139*****125

4

招标范围

在施30#楼、31#楼、33#楼、34#楼、35#楼外墙装饰装修等

5

工期及质量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4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06月20日;计划合同工期:62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6

招标文件

的澄清

可以书面形式或致电质疑,接收人:严建波;电话:139*****125

澄清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时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前,可因任何原因,以“补充招标文件”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含有电子文档的光盘(或U盘)1份。文档格式:文本为DOC格式,报价为XLS格式。

9

投标文件的封面

投标文件为A4大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正副本封面均按招标文件要求以黑体字标明工程名称和正、副本字样;

10

投标文件

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90日历天。

11

密封袋(箱)封皮内容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水辰·君悦府四标段项目外墙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投标文件,本文件在2020年04月15日09时前不得开封。

12

投标截止

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09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盈园中学附近。

13

开 标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31日09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盈园中学附近。

14

评 标

综合评标法、合理低价中标(商务评标权重K1=5%,技术评标权重K2=20% , 经济评标权重K3=75% )

15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期限:签发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



第一章 总则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地点及概况:水辰·君悦府四标段。

招标分包工程名称:水辰·君悦府四标段项目外墙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1.2招标人信息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备的合格条件:

2.1.1合格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被暂扣;

2.1.2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装饰装修专业分包资质;

2.1.3且近5年内具备类似业绩3个及以上;

2.1.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符合当地要求的相应证书,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6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1.7投标人提供其相关财务报表、注册地税务部门盖章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及近三年纳税凭证单据等支撑性证明资料;

2.2本工程招标是面向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并被认为其具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2.1款中所规定的合格条件,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填报了一切必要的材料。

2.3投标人应真实、完整地填报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刻意隐瞒所报资料的真实性或投标期间在施项目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的权力。

2.4投标人应慎重选择和填报拟投入人员,确保他们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保证一旦中标能够按时进场。合同签订后,若非招标人主动要求,投标人自行更换进场人员的,需经招标人同意,否则将从其中标金额中扣取一定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扣款标准为:中标金额*5‰/人·次;除此外其他人员为壹万元/人·次。

3.联合体投标

3.1本分包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现场踏勘

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要求的时间和地址,自行组织前往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4.2现场踏勘时,招标人相关负责人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投标文件。

4.3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4.4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应自备车辆,其食宿、费用、风险自理。

5.水文及地表以下资料

5.1招标人若有且需要提供给投标人的,招标人可提供水文及地表以下等其它资料。

6.招标方式和范围

6.1本工程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综合评选出中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也不对评标结果作任何解释。

6.2本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说明。

7.合同文件及价款方式

7.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确定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

7.2本工程的合同文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分包合同(协议)条款》的相应内容。

8.投标语言及单位

8.1投标人应使用中文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或与招标人沟通交流。

8.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9.1工程质量标准约定如下:

9.1.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9.1.2优质奖项要求:

9.1.3特别说明: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执行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低于国家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果期间相关标准国家、部委有更新的,则按照更新的标准执行。

9.2工程技术要求:达到枣庄市优质结构验收标准。

10.工期及安全要求

10.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和计划合同工期编制投标文件。

10.2投标人可以在坚持其投标报价的前提下,对前款规定的计划竣工日期予以提前,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10.3投标人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编制安全施工措施,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承担安全施工责任。

第二章 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内容

1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和第7条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和任何答疑会纪要:

11.1.1第一篇 投标《投标须知前附表》

11.1.2第二篇 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11.1.3第三篇 图纸(如有)

11.1.4第四篇 工程量清单

11.1.5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包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规范、图纸等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各项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加盖公章的函件方式送达招标人或电话联系。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13.2如果招标文件作了修改,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天前,以书面的补充招标文件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3.3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校核,如发现错漏项或数量偏差应在招投标阶段提出质疑,招标人确认后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

13.4如果招标人前后发放的补充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相互抵触时,则以后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为准。

13.5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招标文件后,应当场签收或立即以加盖公章的函件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第三章 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4.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经济部分》、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及第三部《商务部分》分三部分组成。

14.2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未有规定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14.3第三部分《经济部分》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内容:

14.3.1投标函(格式见第五篇);

14.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篇);

14.3.3投标总价(格式见第五篇);

14.3.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见第五篇);

14.3.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五篇)。

14.4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即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内容:

14.4.1主要施工方案;

14.4.2进度计划及措施;

14.4.3质量保证及措施;

14.4.4安全管理及措施;

14.4.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措施;

14.4.6消防、保卫、健康及措施;

14.4.7机械设备配置及保障;

14.4.8劳动力、材料配置计划及保障;

14.4.9协调配合措施;

14.4.10施工现场平面图;

14.4.11现场组织机构框图及职责;

14.4.12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14.4.13方案或设计优化的合理化建议;

14.4.14附表,包括并不限于:

14.4.14.1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表(格式见第五篇)。

14.5第三部分《商务部分》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内容:

14.5.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2企业资质等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4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见第五篇);

14.5.5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五篇);

14.5.6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7近5年内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篇),上述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合同主要章节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要求的形式和份数,编制和签署投标文件。除证书外,上述三部分投标文件的内容均需报送电子文档,并刻入同张光盘(或U盘)。

15.2投标文件封面的大小和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相应规定。 “正本”、“副本”字样应加盖或打印在投标文件封皮的右上角,正副本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5.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由投标人按相应规定在封面和文本中加盖公章和进行签字。

15.4投标文件的文本内容均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除非修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投标报价

16.1报价说明

16.1.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包括完成本招标工程的全部工作并满足工期、质量要求的全部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暂估价。

16.1.2本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按照图纸和工程情况进行编制。投标人可参照企业定额或《2008山东省消耗量定额》,在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报价。

16.1.3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成本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各项工作的消耗量水平、工料机价格水平、各类费用标准、有关费率和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做切合自身实力的竞争性考虑。投标人可以根据各自对本工程的综合预测、自身实力及市场风险因素填报各个项目的单价,并按清单数量计算合价,列入投标报价之中。

16.1.4 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工程数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应当只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投标人对列有数量的项目,如没有填报单价或合价,则其费用视为已经含在其他列有单价或合价的项目之中,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再另行支付。

16.2报价

16.2.1投标报价按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16.2.2工程量清单部分,投标人不能增加、更改、拆分、合并或重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或错项,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联系告知招标人,经招标人确认后进行调整。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有数量而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中,将不再予以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所报单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措施、检测、质检、安装、缺陷修复、资料、保险、安全文明、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合同约定的风险。

16.2.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取相关措施费用,并将该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到投标单价中,招标人对该部分费用不作单独列项,也不做任何调整。

16.2.4招标文件如列有暂估价、计日工项目的,按招标清单要求计入投标总价。

(1) 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中不包括与之对应的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清单中给定的暂估单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

(2) 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列项报出相应的综合单价,所报的计日工综合单价用于本合同下计日工项目的计价。

16.2.5如发生甲供材料、构件的情况,甲供材料、构件一般为运抵施工现场落地,投标人应计取施工、安装、倒运等所需的费用。使用时超出招标人本合同规定损耗量的,按合同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16.2.6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篇分包合同(协议)条款中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技术装备、管理水平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和施工围挡共五项措施),并将该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到投标单价中,招标人对该部分费用不作单独列项,也不做任何调整。

16.2.7安装工程中由招标人直接采购(供应)设备的,中标人应当承担相应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并将与之对应的所有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单价中,如负责安装时,按清单要求在相应投标单价中计取相应的安装、辅材等费用。

16.2.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当地的相关规定计取,不单独列项,综合考虑到投标单价中。

16.2.9投标人应根据当地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现行标准和合同文件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约定,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不单独列项,综合考虑到投标单价中。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的要求。

17.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进行。

17.3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放弃其投标权利,但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文件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或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18.2投标文件应用密封袋(箱)进行包装,袋(箱)开口处应用密封条进行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制作。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签收。

18.3投标文件正副本和光盘可一起包装密封。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说明的时间和地址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9.2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20.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该修改与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且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签收方可生效。

20.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必须按照本章第18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在外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担保将不予以退还。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1.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1.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1.2开标形式为公开式开标,由招标人自行主持并邀请有关部门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21.3在开标会上,招标人将当场对已签收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开封,并核查各投标文件的包封、签署、投标文件内容等有关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

21.4招标人应做好开标会议的记录并经参会的有关部门核查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22.评标、议标、定标

22.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定量评分法。评标程序和评标方法详见附件一。

22.2依据上评述标方法,招标人评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澄清或补正,经过招标人评标小组比较分析,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出议标候选人。

22.3议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准时到场,并在需确认的资料上签字。

22.4招标人评标小组与议标候选人进行二次议标后,确认投标人最终报价。

22.5招标人评标小组编制和提交评标报告,并将评标报告和拟定中标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定标。

第六章 合同的授予

23.中标通知书

23.1定标后,招标人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

23.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领回相应投标保证金。

24.合同授予的条件

24.1本合同将授予资格复审合格、投标文件合规、综合评分第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承诺将本合同授予给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24.2如果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主动放弃其合同授予资格或因未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被招标人取消其合同授予资格,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获得合同授予资格,以此类推,直至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获得合同授予资格。如果前三名均放弃合同授予资格或被招标人取消合同授予资格,招标人则应重新组织招标。

2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5.1中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25.2合同协议书经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期限或条件的除外。

25.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投标须知前附表》15项或本章第25.1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6.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2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6.2投标人不得用非法手段查询标底或其他投标人标函,凡泄漏标函、哄抬标价招标人利益的,取消其参加投标、承接工程资格。

26.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第二篇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SHAPE \* MERGEFORMAT




水辰·君悦府四标段项目



外墙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合同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

合同订立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

合同订立日期: 2020年08月


TOC \o "1-3" \h \z \u ********4">第一条、工程概况..........................................................................................................................PAGEREF _Toc********4 \h 1

********5">第二条、承包范围..........................................................................................................................PAGEREF _Toc********5 \h 1

********6">第三条、承包方式..........................................................................................................................PAGEREF _Toc********6 \h 1

********7">第四条、合同语言文字及使用法律................................................................................................PAGEREF _Toc********7 \h 1

********8">第五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PAGEREF _Toc********8 \h 2

********9">第六条、工期要求..........................................................................................................................PAGEREF _Toc********9 \h 2

********0">第七条、质量标准..........................................................................................................................PAGEREF _Toc********0 \h 3

********1">第八条、工程价款与计量方式.......................................................................................................PAGEREF _Toc********1 \h 4

********2">第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竣工结算............................................................................................PAGEREF _Toc********2 \h 4

********3">第十条、工程款支付......................................................................................................................PAGEREF _Toc********3 \h 6

********4">第十一条、提供工人劳务费相应资料............................................................................................PAGEREF _Toc********4 \h 7

********5">第十二条、甲方工作(仅限于)....................................................................................................PAGEREF _Toc********5 \h 7

********6">第十三条 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PAGEREF _Toc********6 \h 8

********7">第十四条 技术质量要求...............................................................................................................PAGEREF _Toc********7 \h 10

********8">第十五条 材料机械管理..............................................................................................................PAGEREF _Toc********8 \h 11

********9">第十六条 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PAGEREF _Toc********9 \h 12

********0">第十七条 工期顺延.....................................................................................................................PAGEREF _Toc********0 \h 12

********1">第十八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PAGEREF _Toc********1 \h 13

********2">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PAGEREF _Toc********2 \h 13

********3">第二十条 保险............................................................................................................................PAGEREF _Toc********3 \h 13

********4">第二十一条 保修.........................................................................................................................PAGEREF _Toc********4 \h 14

********5">第二十二条、违约........................................................................................................................PAGEREF _Toc********5 \h 15

********6">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PAGEREF _Toc********6 \h 15

********7">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PAGEREF _Toc********7 \h 15

********8">第二十五条、补充条款.................................................................................................................PAGEREF _Toc********8 \h 15


外墙保温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 枣庄市地方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枣庄市水辰·君悦府四标段项目外墙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水辰·君悦府工程四标段

1.2、工程地点: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以东,宁波路以北,复元一路以西,湛江路以南

1.3、工程概况:水辰·君悦府工程四标段项目建筑面积72497.67㎡,包含5个单体,其中30#楼8层、31#楼16层、33#楼33层、35#楼33层、36#楼33层1.4、现场条件:

第二条、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所有单体全部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其中业主指定分包除外。

2.2甲方指派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第种方式

第一种:包工包料 ,主要材料包括: 玻化微珠、抗裂砂浆、岩棉、耐碱网格布、骑缝钉、水泥砂浆、聚氨酯界面剂、抹面砂浆、钢丝网、胶黏剂、锚栓、防水透气膜、硅酮密封胶等 。

第二种:包工包辅料,辅助材料包括:/ 。

第四条、合同语言文字及使用法律

4.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

4.2适用法律法规: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2.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2.4《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2.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2.6其它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地方行政法规】。

第五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5.1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5.1.1补充协议书;

5.1.2工程承包合同;

5.1.3投标书;

5.1.4设计图纸;

5.1.5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5.1.6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1.7会议纪要、往来函件。

5.2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补充说明,当合同文件与工程规范、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工期要求

6.1计划工期: 61 日历天

6.1.1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6月20日

6.1.2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2以上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6.2.1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或公休日。

6.2.2高考、中考期间政府对施工的限制。

6.2.3与其它队伍、施工工序间(如找平层、保护层)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

6.2.4其它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不利条件。

6.2.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周、月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且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

6.3经业主审批的本工程《工程进度计划》作为考核承包工期的依据,乙方须无条件完全正确地执行,确保工期目标。

6.4本合同工期为乙方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文件的有关内容,并根据乙方自身条件完全能满足并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甲方的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加工定货、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完工交付等全部工作时间,除本合同规定外,不作调整。

6.5除本合同规定并经业主方、甲方批准的工期可作调整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合格


第八条、工程价款与计量方式

8.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

乙方适用税率3% 【 】、6%【 】、9%【√ 】

8.2工程价款

8.2.1本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详见《合同工程量清单》。

8.2.2合同总价(含增值税):(暂定)¥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其中人工费¥ ,(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增值税为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8.2.3本合同采取固定单价形式,除本合同约定外,不作任何调整,其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包含的工作视为按照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合同单价视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并包括所有相关之费用,如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冬雨季施工费、技术措施费、施工措施费、扰民调停费、施工配合费、设计费、材料水平垂直运输费、材料场内倒运费、试验检测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各项税费等费用。

8.2.4对单价的说明,本合同单价已经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1)大面积施工与局部小范围施工之间的各种工效差异、难易差异;

2)基层剔凿修补、基层清理、测量放线、粘贴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粘贴聚苯板、打磨找平处理、安装锚固件、防火板接缝处理等保温施工全部主材及辅助材料费用、检验试验费等全部费用。

3)满足施工的基本操作架,中小型机械。

4)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5)应该缴纳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包括营业税等各项税费。

8.2.5任何因市场人工、材料、配件、能源、运输、税费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规定而引起的乙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属于乙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列入合同价款之中。

8.3计量方式:

本工程采用第种计量方式

第一种: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第二种:《省/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年度 )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种:现场实测实量

第四种: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8.4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乙方的单价应当包括为进行和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一切费用。

8.5合同暂定工程量见合同计价清单,合同计价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承包结算的依据,结算时将按照上述计量方式进行计算。

第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竣工结算

9.1 合同价款的调整

9.1.1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做出变更或调整,乙方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包括来自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

9.1.2乙方应按照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及组织实施所需要的工程变更。

9.1.3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工期影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9.1.4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乙方违约或承包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1.5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1.6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1.7应业主要求所发生的变更费用,经业主审批后可作价款调整,除此之外的任何变更费用均不予调整。

9.1.8发生上述情况时,乙方应在 2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附有详细估算)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上报业主方,经业主方批准后调整本合同价款。

9.1.9变更价格应采用本合同中的单价;本合同中没有相同的单价只有类似的单价时,可以参照类似单价计算;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单价时,由乙方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分割变更的新增清单细目,重新招标由其他单位完成。

9.1.10 本合同无零工,其零工已包含在单价中。

9.2 竣工结算

9.2.1工程完工后,经业主、甲方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并且竣工资料齐全,乙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4天内报送最终结算资料,如乙方逾期不报送视为承认甲方的最终结算意见,最终结算数量以业主计量批复数量为上限,且经公司给予最终确认方可生效。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甲、乙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最终结算协议》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否则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9.2.2乙方进行结算时,必须是签订合同时乙方授权的人员进行结算。如派其他人员进行结算,需出具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授权委托书和结算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甲方商务部、财务部。否则甲方不予结算。

9.2.3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后45日内进行核实,并在甲方与业主的相应结算完成后30日内予以确认。

9.2.4双方对结算金额无争议,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9.3资源结算

9.3.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应通过甲方的书面认可,本工程严禁使用未经甲方批准验收的材料。现场施工中,如乙方没有材料采购能力的,可委托甲方购买各种材料,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的采保费按实际采购价的5%计算,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9.3.2本工程应由乙方提供机械、设备,若乙方无供应能力,可向甲方租用,不得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未经甲方认可的供应方提供的任何施工机械设备。

9.3.3乙方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用量进场必须由甲方验收,如乙方材料进场未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视同无材料进场。

9.4 设计变更、索赔

9.4.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9.4.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内容,乙方无条件接受。

9.4.3对于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调整,在业主认可并批复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进行:

9.4.4变更如纯属工程量的增减,执行原单价,调整总价,变更的数量按双方现场确认核定为准,如乙方不配合,则按甲方计算核定作为结算依据。

9.4.5 新增加清单细目中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则套用或参照该单价确定新单价;若无类似子清单细目,由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确定新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分割变更的新增清单细目,由其他劳务队完成。

9.4.6甲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索赔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以便甲方尽快上报建设单位。所有变更索赔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否则不能作为结算和支付的依据。

9.4.7本合同为固定单价承包,甲方与业主的索赔的结果均与乙方无关。合同履约或终止,甲方均不接收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

9.4.8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或换用,未经监理、建设单位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

10.1本工程无预付款。

10.2.1为保证双方顺利履约,甲方每月(或每次)支付的工程款中,需扣除当月甲方审核的完成量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发生乙方恶意讨款事件,甲方有权扣缴履约保证金并不予返还。

10.2.2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工程进度款支付采用一下第种方式

第一种: 按月支付:

一般月份每月20日前上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完成工程量和价款,未按时上报的完成量,推迟到下月上报。甲方在当月30号之前完成核对完成量;乙方须为甲方核量提供方便并派人参加,乙方不派人参与核对完成量,以甲方核定量为准。

工程款按月支付,一般月份支付比例为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月支付比例为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春节前支付比例为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在分包方提交进度请款单以及总包方开具进度付款单时,均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比例扣留保留金。扣留保留金的比例为%;其中:%作为质量保证金,%作为工期保证金,%作为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竣工资料保证金,%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金;保留金中不含人工费。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至已确认完成量的%(包括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6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剩余 % 保修金在整体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返还。

工程款含进度款和人工费两部分,支付时已包括全部人工费;

第二种:按阶段支付

第一次付款:

第二次付款:

留取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三种:每月20日前上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完成工程量,甲方在当月30号之前审核完毕。经甲方审核的完成量需要甲方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须要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确认完成量的60%支付时甲方扣除乙方上报并经甲方确认的劳务工人应发工资总额,劳务工人工资由甲方直接转入由甲方代工人办理的个人银行卡内;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6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保修金在整体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返还。

10.2.3 每月20日乙方按照甲方批准的格式,向甲方提交的完成工程量报告包括:

(1) 乙方须按月上报已完工程量(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交由甲方项目工程部现场工程师负责审核形象进度。甲方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之后由项目商务管理部审核。

分包工程月度结算和完工结算中,应明确人工费的具体金额。

(2)首页,应是一封向甲方申请付款的正式函件,其中包括日期、月结帐单编号、完成工程量以及乙方认为应当得到的“本期应付金额”;

(3)为计算和汇总本条(2)款所提及的“本期应付金额”之目的而准备的汇总表,该汇总表中应包括自开工之日起到本期止涉及到以下项目的款额累计,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A应付的累计金额;

B付款方式依据本合同第10.2款;

C由于变更应增加或扣减的经过甲方商务部审核确认的金额;

D扣除本期超耗材料的金额;

E扣除本期的罚款;

F此前甲方已经累计支付的金额;

G依据本合同第10.2条款扣除履约保证金;

H本期应付金额,即为(A)至(E)的总和减去第(F)和(G)项后的金额。

(4)为确定或证明上述汇总表中的各项数额而准备的计算书、清单或相关证明文件,这些计算书、清单或相关证明文件也应按照上述同样的顺序排列并配以适当的目录和区分。

(5)月结月清:

10.3 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前10日,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付款报告,甲方审核付款报告并从业主处获得到相应款项后支付进度款。

10.4乙方的每期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各项罚款和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

10.5经甲方确认的索赔金额,乙方按月统计上报,与工程结算款同期支付。如为业主方原因引起的索赔,须经业主方确认索赔金额并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于工程结算款同期支付给乙方。

10.6根据国家营改增政策,增值税发票要求:

10.6.1在每月/节点乙方依据甲方本次工程量确认金额,在甲方确认完成量20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已确认本期结算金额一致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6.2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由乙方开出,且合法合规有效,发票中甲方名称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0.6.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 9 %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甲方),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10.6.4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10.7资金风险共担

10.7.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状况, 甲方( 总包方 )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照总承包合同(《总包合同名称》)约定,足额到位,为共同开拓市场,乙方承诺有能力与甲方共担此风险,在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比例工程款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支持。在业主工程款(包括进度款、最终结算款)不能按时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比例来支付其工程款(包括进度款、最终结算款),乙方不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

10.7.2甲方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乙方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及赔偿金;不以缓付、迟付的工程款为由减慢施工进度或停止施工;不以缓付、迟付工程款为由懈怠配合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等。

10.8最低付款额度:当期工程进度款低于 /万元,该期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将累加至下期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

10.9支付方式

10.9.1本合同付款采用现金、网银支付方式。

10.9.2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若当地税务机关证明乙方不能及时交纳上述税费,甲方有权代扣代缴。

10.9.3付款时须提供附件《无拖欠劳务工人工资证明》及《劳务工人工资优先支付承诺书》。

第十一条 提供工人劳务费相应资料

11.1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并在领取工程款之前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

(1)、向甲方提供《优先支付人工费承诺书》(附件13)和《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附件14),承诺书和证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书、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上的公章要与合同上的用章、签字人一致,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的签字权。

(2)、每月向甲方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发放记录必须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签。

(3)、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同时须提供发放过程照片。

(4)、工人退场须办理劳务工资结算单,对于已结清的工人要求必须在结算单上签署结清工资的承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甲方工作(仅限于)

甲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袁胜强 ,【技术负责人】姓 名: 郑坤

12.1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12.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12.3当甲方对工程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有权随时进行抽查。

12.4如果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满足不了甲方、监理、业主任何一方的合理要求时,甲方有权将分包合同范围的工作指定给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分包费用、劳务费、材料费等费用从分包款中扣除,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2.5协调解决乙方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库存场所。

12.6测量放线:甲方提供外墙保温施工基准点。

12.7提供乙方临时办公场所,办公室 间【非乙方独有】,办公设备与用品乙方自备。

12.8提供生活、生产用水用电,乙方应厉行节约。甲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乙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甲方有权重罚,并禁止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资源。

12.9向乙方提供现场人员宿舍 0 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宿舍床铺、衣柜、吊架等生活设施以及冬季取暖设施、夏季通风防蝇设施等其它设施由乙方自备。

12.1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13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等)由甲方单位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单位代付代扣。

第十三条 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3.1乙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其职责为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技术负责人】姓名: .

13.2自备完成本合同所需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表面处理剂、底层粘结砂浆、厚度及容重满足设计要求阻燃型聚苯板、挤塑聚苯板、面层弹性砂浆、耐碱玻纤网布、镀锌钢丝网、铆钉、嵌缝材料、辅料等施工方案显示的材料)、机具、人工;

13.3对外墙进行基层处理、粘贴保温板、固定镀锌钢丝网、安装锚固件;抹抗裂砂浆;

13.4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甲方购买,费用由甲方单位代付代扣;

13.5现场倒运原材料;

13.6挑选或筛选原材料,并将废渣清理到指定地点;

13.7除本合同明确由甲方负责以外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测量放线;

13.8窗口、檐口、变形缝、造型等所有节点施工;

13.9自行采购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试验检验;

13.10按甲方要求提供竣工资料;

13.12提供满足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满足施工的基本操作架子。

13.13自备施工所需机具、工具及其它随身工具。

13.14乙方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供完整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

⑵主要施工方法;

⑶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机具型号、数量;

⑷每一阶段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数量;

⑸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结构系统和隶属关系以及通信联系方式;

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有毒害环境作业】,所采取的保证措施。

13.14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需经**市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16负责自行施工范围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方已完项目,如有损害乙方应自费予以修理。

13.17乙方应随时准备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13.18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13.19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

13.2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在现场包括生活区私搭乱建临时用房;

13.21乙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

13.22乙方负责施工的保温工程必须满足北京市相关的节能、消防等的要求,如果节能、消防等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13.23乙方应于施工合同签定7日内,到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费用(双方的)已经含在合同总价内。如因未及时办理而产生的责任及罚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13.24劳务工人食堂及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其中住宿按照每个劳务队伍的摊销费 / 元/月/间,每月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乙方若需要床可向甲方购买或自行购买,伙食费需自理。

13.25生活区卫生清洁:生活区的卫生及保卫由甲方指定专人负责,按/ 元/月/间,每月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其中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包含两名清洁员(工资 / 元/名)和两名保安(工资元/名),每月工资加伙食按照 / 元计算,一共 / 间房)。

13.26生产、生活用电用水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乙方挂表计量,甲方每月按实际用量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水电费。电费暂定单价 / 元/千瓦时,具体按电力局的收费标准计算。水费暂定单价 / 元/吨,最终结算按/ 省/市当地电力及水务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

13.27每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时,须向我方提供《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劳务工人工资优先支付承诺书》。甲方需及时、优先支付工程人工费,确保人工费足额发放到劳务工人本人;

13.28乙方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元)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

13.29乙方须依法缴纳劳务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如发生因劳务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引起的任何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0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责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技术质量要求

14.1总则

1)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和现行规范提供保温材料及其相关证明文件、安排组织本承包方施工的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承包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

3)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枣庄市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4)所有进场的保温材料及其辅材须提供样品,且现场进行封样,每批进场材料抽样检验复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14.2标准与规范

保温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1)施工图纸及设计师的要求

2)《住宅技术规范 》 GB50096-1999

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 JGJ26-95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2016

5)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11/1340-2016

6)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范DBJ/T01—50-2002

7)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范 JGJ144-2004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9)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GB50345-2004

10)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17

11)聚氨酯硬泡体防水保温技术规程 GB 50404-2017

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13)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范(聚苯板玻纤网格布聚合物砂做饭) DB11/T584-2008

14)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范(外墙聚合物水泥聚苯板保温板做法) DBJ/T01-92-2004

15)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范(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做法) DBJ11-644-2009

16)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JG 149-2016

17)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 JC176-80

1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19)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11-602-2006

20)外墙内保温技术规程DBJT01-34-2003

21)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 DBJT01-35-2003

22)《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01

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

25)《建筑安装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DBJ01-26-2003

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7)《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DBJ01-51-2003

28)其它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29)其它补充:/

30)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上述标准、规范、规程及今后国家新出标准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14.3施工要求

1)粘结砂浆

以专用聚合物砂浆粘结为主,粘结面积不小于聚苯板面积的50%。基层如墙体不平时先用建筑胶抹平。

2)网格布

涂料、饰面做法:

应使用耐碱网格布,网孔中心距4-6mm,单位面积质量≥160g/㎡,网格布应横向铺设,应压贴密实,搭接左右不小于100mm,上下不得小于80mm。应符合DBJ/T01-38-2002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3)镀锌钢板网

网孔12×12mm镀锌钢板网,应符合QB/T3897-1999镀锌电焊网标准检验要求。

4)抹面砂浆

涂料饰面总厚度宜为3-5mm,首层加强时宜为5-7mm,饰面砖10-12mm厚。

5)装饰线条

根据建筑设计立面处理或凹型或凸型,凹型称装饰线,凸型称装饰缝。以聚苯板等保温材料来体现为宜,并加设机械固定件,表面按普通外保温抹灰做法处理。

6)锚固件固定

除粘结剂外按设计要求采用机械锚固定聚苯板,每平米不少于5-6个,饰面砖不少于6-8个。

材料性能指标及质量要求


外墙保温材料(EPS-B1级,为阻燃、防火型、不开裂、不脱落),粘结剂、聚合物砂浆及阻燃保温板生产厂家由乙方上报甲方,在甲方、监理及业主认可之后方可进场。

聚合物砂浆应具有防水性、不龟裂、不反碱、不空鼓、不脱落、无味,聚苯板表观密度及粘贴方式应满足各地区工程建设标准地标及相应规范要求,乙方提供所有材料均为绿色环保产品。


第十五条 材料机械管理

15.1本工程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视为甲方供应的材料。

15.2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编制工程整体材料需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编制材料备料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各种材料计划中须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列明其规格、品种、数量、进场时间、地点等。在材料进场前乙方需提前20日提供材料备料计划,进场前提前7日提供材料进场计划,且上述材料计划的提供时间须充分考虑材料的加工周期。上述所有材料计划均须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对于任何乙方所提计划之错误、遗漏、延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的相应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于上述计划的审核批准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15.3如果乙方的材料进场计划发生变更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如果乙方的备料计划发生变更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采取补救措施。任何因乙方责任导致材料计划的变更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上述通知并不能减少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5.4所有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乙方须及时清点接收,甲供材料乙方负责卸货,并办理领用手续。乙方领用材料过程中如发生用于搬运材料的人工或机械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材料一经领用,由乙方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工。由于乙方现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所有甲方供应的材料,如果需要退场,乙方应负责提供装车、卸车、退料等人工配合工作;如因乙方计划不周而导致材料多进现场,该等多进场材料的退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5.5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须按工程进度及工期要求提供分批采购计划、数量、品种、规格及供货时间,并提前报予甲方审核备案。

15.6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设计标准采购材料及提供机械设备,须同时提供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

15.6乙方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7乙方施工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向监理、甲方报验,经监理、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由于乙方材料未报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然而上述报验程序并不能减少或免除乙方应该就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供货所应承担的责任。

15.8乙方采购、提供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监理、甲方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5.9甲方发现乙方采购提供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提供,直至验收合格,由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10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并须确保代用材料、设备能满足工程设计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工期影响应已考虑及包括在合同单价与合同工期内,由乙方负责承担。

14.12工程用电及生活用电,乙方买电表经甲方电工安装确认,电费按 / 元/度计收(如果有水费等其他费用在此增加)。若发现乙方私自用电、漏电等行为,则乙方除承担实际用电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电表数双倍价的违约金。以上所有费用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除。甲方只负责提供电源到变压器,变压器以外的电线的架设、维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部分涵洞施工电源无法提供,乙方因自备发电机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3为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提供机械设备。

14.14乙方设备在便道等施工场地行驶或停滞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否则造成甲方材料、设备受到损坏、质量受到影响等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4.5其他:/

第十六条 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

16.1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

16.2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6.3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4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处理。

16.5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须满足甲方制定并经国家认证的ISO14001和 GB/T28001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相关标准之要求。

16.6乙方进驻现场员工需接受ISO14001环境管理、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

16.7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机械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


第十七条 工期顺延

17.1 因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工期,经业主书面确认后,本工程的工期相应顺延:

17.1.1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17.1.2按本合同文件规定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同意的工期顺延。

17.2上述情况发生后14日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书面报告及证明文件后30日内回复意见。

17.3按本合同约定并经业主确认的工期顺延,不构成任何额外费用的索偿,乙方不得因此索赔及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7.4除本合同规定及业主确认工期顺延的情况外,本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8.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文物管理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及协调有关事项,有关费用及工期影响按本合同规定执行。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8.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有关费用及工期在业主批复意见内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9.1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不可抗力系指业主和甲方、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认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不可抗力的发生也是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必须中止履行,或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障碍的事件。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3)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在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内部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

(4)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5)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

(6)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

(7)瘟疫等严重的流行性疾病暴发;

(8)连续暴雨达30天。

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日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9.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停工损失、工程所须清理与修复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19.4因本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责任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保险

20.1本合同单价已考虑到乙方支付劳务工人及设备的保险费用,乙方必须为全部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及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应保障保险在彻底履行完承包合同义务以前始终有效。

20.2关于乙方雇佣的任何员工或其他人员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伤害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法律补偿费,甲方均不负责任。乙方应使甲方免遭此类损失或补偿费,免遭此方面或与此相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和费用。

20.3乙方负责办理保险赔偿的有关事宜及受害人员的善后事宜,甲方概不接待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或其代理人。


第二十一条 保修

2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承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1.2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以及业主的要求,本承包工程保修期为5年。

21.3质量保修责任

21.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乙方保留金中扣除。

21.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1.3.3乙方的操作工艺、材料质量、施工质量、防水密封性能、材料出现老化或退化、或存在缺陷,以及为修补该缺陷而需进行的剥离、剔凿和恢复面层、底层以及其它与因缺陷影响的抹灰、装修、管线等等相关工作,若乙方自身技术水平与资质不能胜任类似工作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施工队伍完成相关作业,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1.3.4对于影响周边建筑物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保修费用与赔偿责任

21.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如乙方施工质量缺陷、工艺缺陷、材料老化等造成防水工程渗漏,该缺陷给使用方、业主造成物资财产等直接损失以及其它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21.4.2为返修、维修防水层而剥落、恢复面层、底层以及受它影响的相关连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3因业主、使用方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尽义务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则由甲方牵头,乙方配合,向责任方索要,但甲方没有追索此项债务的义务。

21.4.4若合同双方对承包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则共同约请质量监督总站或其它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乙方质量不合格,则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5保修金返还

21.4.5.1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24个月末后28日内无息返还扣留的保修金。

21.4.5.2保修金需扣除以下费用:

1)甲方委托他人完成保修维修工作的费用;

2)因乙方过失、责任而赔偿业主、使用方的相关损失;

3)为返修、维修而剥落、恢复以及其它与之相关工作所需花费的费用;

4)其它与保修维修有关的费用;

5)若本工程剩余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第2)款所述之费用,则乙方有权从双方任何其它经济往来的帐务中扣除;

21.4.5.3保修金不计取任何利息。

第二十二条、违约

22.1 业主、监理、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对乙方履约不力时,业主、甲方可另行发包该工程或由指定分包完成,另行发包或指定分包的费用由业主、甲方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相关费用从合同价中扣除并追加索赔。

22.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

22.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2.4 不允许非法转包本分包合同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本分包合同工程。如乙方违反约定擅自转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2.5如发生欠薪闹事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围堵发包人、业主办公场所、施工现场等)视同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发生次数达到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2.6为维护农民工利益,杜绝劳务纠纷,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乙方工人工资支付事宜。乙方如未按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要求、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9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乙方工人,视为已支付乙方相应款项,其余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帐户上;同时,如发现其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初次发现,甲方监督其改正;再次发现,则视为乙方违约,计取1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22.7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10%,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2.8乙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未合同总价的2%-10%,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2.9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工人闹事、恶意讨薪等)停工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2.10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上报工程量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按照甲方认定工程量及价款进行结算,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2.11除非得到甲方(总包方)的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就本合同权利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的任何转让、担保、抵押均无效,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人,违约责任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债权、抵押、担保款项的 30 %款项,乙方同时承担由于乙方转让、抵押、担保引起的诉讼、仲裁、执行等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甲方 有权从应付给 乙方 的任何款项或履约保函中予以扣除,《扣减违约金说明书》到达乙方时生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书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

22.12如乙方违返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单位犯罪或乙方主要管理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还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2.13因任何事由,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15 日内退场(具体退场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否则每拖延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 %违约金,甲方可从未付乙方的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22.14乙方与第三人的诉讼 、仲裁纠纷,导致甲方(总包方)成为协助义务人或冻结了甲方的账户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冻结款的 1 % 作为乙方的违约金,《扣减违约金说明书》到达乙方时,扣减生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达到乙方时,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

22.15在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中增加一条款“乙方未按时足额提供增值税专票,造成甲方不能按 9% 的税率进行抵扣进项税,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相应抵扣进项税的税款额及其他损失。甲方有权在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扣减违约金说明书》到达乙方时生效。

22.16因乙方集结人员到甲方总部及其上级单位、业主单位、政府部门等处讨要人工费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 (包括超额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的,乙方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

22.1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工人工资由甲方集中支付,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政府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2本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24.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24.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其中一份。

第二十五条、补充条款

25.1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解决。

25.2双方承诺不将本合同成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5.3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 水辰·君悦府四标段工程使用,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5.4不论基于何种原因而导致甲方与业主之间的合同解除时,总分包间的合同都同时无条件予以解除。

25.5本合同的签署须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由授权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5.6补充内容:项目施工用水电费按照最终结算的0.3%进行扣除。


合同附件

附件1: 合同工程量清单

附件2: 主要进场设备一览表

附件3: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4: 廉政合同

附件5: 承诺书

附件6: 主要人员表

附件7: 合同相对方项目部人员岗位职责书

附件7-1:甲方及乙方工作界面划分表

附件7-2:甲方及乙方所须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

附件8:劳务工人权益保障承诺书

附件9: 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附件10: 分包工程投标单位投标议价确认表

附件11: 履约授权管理协议

附件12:关于(劳务)分包月度结算的告知

附件13:《优先支付人工费承诺书》

附件14:《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

附件15:甲供材料价格明细表

【以下无正文】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 图纸

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日期

1.

30#外墙装饰装修建筑详图(套图)

2019.11.25

2.

31#外墙装饰装修建筑详图(套图)

2019.11.25

3.

33#外墙装饰装修建筑详图(套图)

2019.11.25

4.

35#外墙装饰装修建筑详图(套图)

2019.11.25

5.

36#外墙装饰装修建筑详图(套图)

2019.11.25

第四篇 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 工程量清单一般要求

1.设置范围

1.1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编制,符合施工工序和技术规范要求。

1.3本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所报单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应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措施、检测、质检、安装、缺陷修复、资料、保险、安全文明、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合同约定的风险。

2.工程量的确定

2.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2.2实际支付应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和计量规则,经招标人认可或同意为准。

3.计量规则

3.1计量工作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程序进行,所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3.2各工程项目中已包括的所有材料(包括钢筋搭接)及工作损耗均不单独计量,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4.计量精度

4.1单价精确到人民币“分”。

4.2合价(工程数量与单价的乘积)精确到人民币“元”。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 5.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水辰·君悦府四标段项目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

单位

工程数量

不含税单价

增值税

含税金额

其中:人工费合价

备注

单价

合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综合单价

合价

1

/

外墙20厚玻化微珠保温层

按设计图示构件尺寸以面积计算(不计算外门窗洞口侧墙保温处理面积)

1、使用部位:不分高层或多层,混凝土外挑构件(空调板、窗台板、女儿墙内侧及顶面、挑檐、空调机外机搁板、雨棚等)外门窗洞口及侧墙;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部分材料;3、工作内容:不分立面及平面、外墙嵌缝处理、界面剂一道、15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模塑聚苯板(EPS)保温板配套胶粘剂粘贴,辅锚栓固定、聚氨酯界面剂一道、20玻化微珠保护层(A级燃烧性能)、满批3-5厚抹面胶浆并压入复合耐碱网格布粘贴在外墙保温板接缝处、门窗洞口处及阴阳角等部位,300mm宽的10×10mm网眼的钢丝网骑缝钉在砼与加气块墙面的交接处包括窗口侧面及阴阳角含窗口收口、局部抹面胶浆找平;4、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应,含抗裂砂浆及玻化微珠等全部费用;5、材料规格及型号:玻化微珠A级燃烧性能指标;6、运距:自行考虑;7、其他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相应规范;8、乙方提供吊篮,高空作业必须符合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10、玻化微珠、水泥砂浆等材料检测试验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986.2

真石漆外墙

2

/

外墙25厚玻化微珠保温层

/

按图示结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洞口侧壁不增加)

1、使用部位:不分高层或多层,建筑外围护墙、柱、梁等;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3、工作内容:外墙嵌缝处理、界面剂一道、25厚玻化微珠找平层、基层墙体浇水润湿后、满批3-5厚抹面胶浆并压入耐碱网格布粘贴在外墙保温板接缝处、门窗洞口处及阴阳角等部位,300mm宽的10×10mm网眼的钢丝网骑缝钉在砼与加气块墙面的交接处包括窗口侧面及阴阳角含窗口收口、局部抹面胶浆找平;4、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应,含抗裂砂浆及玻化微珠等全部费用;5、建筑做法同外墙1(外模板现浇混凝土无空腔复合保温外墙)及外墙2部分保温做法;6、材料规格及型号:玻化微珠A级燃烧性能指标;7、运距:自行考虑;8、其他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相应规范;9、吊篮由乙方提供,费用单独计算。所有高空作业必须符合甲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10、玻化微珠等材料检测试验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4883

真石漆外墙

3

/

外墙30厚玻化微珠保温层

/

按图示结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洞口侧壁不增加)

1、使用部位:不分高层或多层,住宅,商业,物业办公,机房等非承重砌体墙梁、外门窗洞口周围侧墙;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3、工作内容:外墙嵌缝处理、界面剂一道、30厚玻化微珠找平层、基层墙体浇水润湿后、满批3-5厚抹面胶浆并压入耐碱网格布粘贴在外墙保温板接缝处、门窗洞口处及阴阳角等部位,300mm宽的10×10mm网眼的钢丝网骑缝钉在砼与加气块墙面的交接处包括窗口侧面及阴阳角含窗口收口、局部抹面胶浆找平;4、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应;5、建筑做法同外墙2部分保温做法;6、材料规格及型号:玻化微珠A级燃烧性能指标;7、运距:自行考虑;8、其他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相应规范;9、吊篮由乙方提供,所有高空作业必须符合甲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10、玻化微珠等材料检测试验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9655.2

4

/

外墙平面、立面贴聚苯板(EPS)+外墙10厚玻化微珠保温层

/

按图示结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洞口侧壁不增加)

1、使用部位:不分高层或多层,模塑聚苯板(EPS)保温系统外墙;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部分材料、包机械;3、工作内容:不分立面及平面、外墙嵌缝处理、界面剂一道、15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聚苯板(EPS)保温板配套胶粘剂粘贴及辅锚栓固定、聚氨酯界面剂一道、10厚玻化微珠保护层、满批3-5厚抹面胶浆并压入复合耐碱玻纤网格布(180g/㎡)粘贴在外墙保温板接缝处、门窗洞口处及阴阳角等部位,300宽的10×10网眼的钢丝网骑缝钉在砼与加气块墙面的交接处包括窗口侧面及阴阳角含窗口收口、局部抹面胶浆找平;4、甲供材:聚苯板(EPS)。其余材料均由乙方供应含抗裂砂浆及玻化微珠等全部费用;5、材料规格及型号:玻化微珠A级燃烧性能指标;6、运距:自行考虑;7、其他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相应规范;8、乙方提供吊篮,高空作业须符合外墙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10、玻化微珠、水泥砂浆等材料检测试验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699.3

5

/

外墙干挂石材墙面找平层及挂网

/

按设计图纸以㎡计算

1、使用部位:不分高层或多层,住宅楼入口;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部分材料、包机械;3、工作内容:1:3水泥砂浆找平层、模塑聚苯板(EPS)两表面及侧面图刷界面剂,配套胶粘剂粘贴,辅锚栓固定并铺设防水透气膜;4、甲供材:聚苯板(EPS)、石材、除甲供材外,其余均由乙方供应;5、材料规格及型号:无;6、运距:自行考虑;7、其他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相应规范;8、吊篮由乙方提供,所有高空作业必须符合甲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9、石材板等材料检测试验费由业主方自行承担。

1132.6

6

/

外墙LSD保温板洞口修补

/

按实际修补洞口个数计算

1、使用部位:不分高层或多层,33#楼外墙LSD保温板XPS保温芯材修补;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部分材料;3、甲供材:LSD保温板,除甲供材外,其余均由乙方供应;4、运距:自行考虑;5、其他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相应规范;6、吊篮由乙方提供,所有高空作业必须符合甲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7、工作内容:LSD板材切割、打胶、粘贴、用硅酮密封胶填缝、收面整齐。

1200

7

/

吊篮等机械料具的租赁费或使用费

按建筑面积以㎡计算

不分高层或多层,综合单价中已含由专业分包人提供的吊篮等机械料具的租赁费或使用费,成活价。如使用工程承包人现有的脚手架或垂直运输机械,应扣除相应费用。另外墙真石漆专业分包作业为业主指定分包,专业分包人须提供吊篮使用服务,且保障安全操作规范,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2498

合计

备注:1、此表中工程量为暂时定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相关条款执行;

2、表中合同单价作为双方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

3、综合单价为含税价。合同单价中未列项目双方均认为已包括在其相关计量项目之内,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镀锌钢丝网满足一般用途低碳钢丝(GB/T343-1994)规范要求,耐碱玻纤网格布满足JG149和JG158规范对耐碱玻纤网格布的相关要求,玻化微珠砂浆容重为300-400kg/m3,岩棉等材料符合图纸及设计要求,并且满足GBT26000-2010 膨用玻化微珠保温隔热砂浆规范相关要求;
5、所有项目均为包工包料包机械(甲供材除外),所有由专业分包人提供材料均需配合甲方进行检测试验,试验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工完场清,投入的机械及材料由甲方指定位置进行保管,不得随意更换,施工垃圾等随时清理,保持绿色文明施工。

7、受疫情影响,项目部暂不提供住宿

甲 方(盖章):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6. 甲供材料、构件、设备清单

甲供材料、构件、设备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 型号

单位

暂定单价(元)

备注

1

LSD自保温混凝土砌块

290厚

M3

430

除税价

2

模塑聚苯板(EPS)

B1级

600

除税价

3

模塑聚苯板(EPS)

B2级

480

除税价


备注:1、甲供材料均为主材,不包含相关的辅材;

2、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甲供材料、构件、设备的工地保管费、辅材、损耗等相关费用。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经济部分格式

格式1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在研究了贵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第号)和考察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如果贵公司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招标人的开工通知后,按其要求开工,并在90 日历天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算起。

3.如果贵公司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贵公司认可的条件,按招标文件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3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贵我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们理解,贵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公司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7.随同本投标函,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后的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贵公司有权没收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 (盖章)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 话: (职务) (姓名) (签字)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格式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职务) (姓名)合法地代表本单位,授权 (投标人全称) (职务)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分包工程施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日















格式3 承诺书

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的土石方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对我方的报价负责,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贵公司的投标文件、业主招标文件、贵司与业主的合同全部条款、招标答疑及有关附件,以上条款我们全部接受并遵照执行相关的违约处罚。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作为我方的投标总价。

(三)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招标方要求以现金形式上交5%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接受招标方调价;保证按本投标书的承诺组织人员、机械设备按时进场,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你项目部规定的日历天内全部竣工,并交付全部工程。

(四)我单位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全部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交通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业主的特殊要求。

(五)贵单位的以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六)一旦我单位中标,承诺投标授权人与签订合同授权人,以及现场负责人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我单位放弃中标。

(七)我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发生欠薪闹事事件视同违约,同意每发生一次接受拾万元的违约罚金。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格式5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见第四篇第二章相应格式

第二章 技术部分格式

格式6 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表

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表


序号

机械
名称

规格
型号

额定功率(Kw)或容量(m3)或吨位(t)

厂牌及出厂时间

数量(台)

新旧程度(%)

小计

其中

自有

新购

租赁

注:新购和租赁为投标人计划在本工程中新购或租赁的数量。


第三章 商务部分格式

格式7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

投标人: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主要施工履历

相关证书

拟在本项目

担任职务

注: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生产、商务、质量、安全、物资、设备等负责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8 近5年内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

5年内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


工程名称

指标

合 同 段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质量要求

施工方法

竣工日期

实际工期

合同工期

结算总价

合同总价

备 注

注:有获工程奖项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建筑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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