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单位。

1.项目采购内容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1%,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46%,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3%。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规模和内容:焚烧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粪便处理,污泥处理,医疗废物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给、排水管网,发电并网等配套基础设施,预留向周边组团、社区供热、供气等路由。其中垃圾焚烧发电设施2250t/d、炉渣综合利用设施570t/d、飞灰熔融设施50t/d、有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600t/d(餐厨垃圾150t/d+厨余垃圾150t/d+粪便300t/d)、污泥处理设施300t/d(市政污泥200t/d+沼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l00t/d)、医疗废物处理设施l0t/d、污水处理设施1000m3/d、环卫停车库及相关配套工程、预留建设内容厂房部分。

1.4项目采购内容:项目范围内基坑监测,包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基坑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时根据国家规范进行支护结构水平、竖向位移监测、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锚杆内力监测、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等,并进行人工巡视。基准点的设置和保护,并应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机构件倾斜等。

涉及从土护降及地基处理阶段至项目竣工期间的支护结构、相关自然环境、施工工况、地下水位、周围建(构)筑物、周围地下管线及设施以及为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等工作,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及测量成果报告等。

1.5确定原则:推荐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为预中选人。

1.6监测服务期:计划416天(以实际要求为准),从基坑开挖之日起直至合同范围内需监测基坑全部回填完成。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监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资质满足以下三种资质中任一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2) 财务要求:

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3) 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基坑开挖深度不低于10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基坑监测业绩。

(4) 信誉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④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⑤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⑥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⑦上述③、④、⑤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

3.采购文件获取

3.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注册审批时间预计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注册并充分考虑审批需要时间)

3.2报名时间:本项目不做报名审核,满足比选公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注册完成即可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中以补充答疑、澄清、更正通知等形式发布,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登陆各自平台查阅,因申请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比选文件补充答疑、澄清、更正通知等而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下载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2020年9月2日0:00。(下载成功即允许递交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9:30,递交地点为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

4.2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高欣、付泽淞

联系电话:189*****237131*****789

邮 箱:dainzizhaobiao@126.com

6.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基坑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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