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锦江宾馆酒店项目设计-装修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峨边锦江宾馆酒店项目设计-装修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峨边锦江宾馆酒店项目设计-装修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峨边锦江宾馆酒店项目设计-装修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峨边锦江铜河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峨边锦江铜河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等;项目建筑面积约13000㎡。
2.2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锦江铜河酒店有限公司,峨边县沙坪镇东风大道下段83-91号。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
2.4.1工程设计:本项目装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等所有专业工作,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止;
2.4.2工程施工:酒店室内1-13楼室内装饰装修,外立面门头、门厅区域景观部分改造。包含酒店内外装饰装修、外面门头改造、强弱电改造等,共计装修面积13000㎡。
2.5标段划分: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是:
①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③近3年(2017年以来)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2017年至今在建或已完成一个13000㎡(含)或总投资金额在5000万(含)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担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⑤联合体组成企业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自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09: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六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报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9月 22日 10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峨边锦江铜河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峨边县沙坪镇东风大道下段83-91号
联 系 人:马正枢
电话:********转4607房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六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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