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岭岙村庄环境提升工程(大坑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尖岭岙村庄环境提升工程(大坑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尖岭岙村庄环境提升工程(大坑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预公示时间:2020年08月28日10:00-2020年09月01日17:30止,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议或问题的,请在预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尖岭岙村庄环境提升工程(大坑岙)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尖岭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补助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尖岭岙村(大坑岙)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园林景观面积为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塘周边景观绿化,节点标志物,停车位,矮挡墙,建筑外墙粉刷,排水沟及亮化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及安装、施工、运行及维护、调试、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责任,以及上述未涉及的包含在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223.19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3.5万元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及不再下浮,工程建安费约219.69万元(限额设计))。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10日历天(包含业主审查时间),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里具有园林绿化工程;②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投标人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月日 08:30至2020年月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bidding.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 4.4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月日10:30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136*****1959。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保证金绑定日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月日16:00前,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购买保险后次日才能进行绑定操作。在规定时间之后绑定操作将无法进行。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2020年6月30日印发的“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规定”(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通知公告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月日09 时30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bidding.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省外设计企业需取得有效的《外省工程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省外施工企业需取得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8.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拟派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中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网页不良行为信息平台公示的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有失信黑名单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4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5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6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500号太平洋国际大厦2210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孙卓群

电话:159*****287

传真:****-********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尖岭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邮编:315800

联系人: 唐福民

电话: 135*****758

传真:/

********/************************7.pdf">招标文件大坑岙.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环境提升 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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