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台报废车辆打包招标公告

17台报废车辆打包招标公告



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7台报废车辆打包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7台报废车辆打包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8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9月1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其他情况

1、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2、违章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

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0年7月31日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黑龙江华通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4M

注册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街局机关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张长山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 转让标的为17台报废车辆捆绑转让。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办理车辆报废和牌照注销等事项。

2、 转让标的的部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补办,补办证件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所欠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6、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7、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须具有车辆报废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

标的交割

1、 转让标的车辆交付、车辆报废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车辆交接协议》中约定。

2、 受让方须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完成车辆交接后,若受让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 转让标的的欠费、违章罚款、扣分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 如果受让方需要转让方开具成交价款的发票,受让方需在价款外支付给转让方发票税金。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3%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现场展示

展样联系人:郑先生 133*****01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15000元。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车辆交接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8月28日10:00-2020年9月11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3%。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先生:****-******** 位女士:****-********

咨询时间

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合作机构

哈尔滨北方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 打包 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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