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移民安置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生态移民安置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2012年宣和村、敬农、龙湖生态移民安置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年宣和村、敬农、龙湖生态移民安置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宁环发[2012]13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2年宣和村、敬农、龙湖生态移民安置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建设规模:一标段:建设生活污水收集主管道、分支管道和化粪池三座

二标段:氯化镁混凝土双格垃圾箱405个,垃圾分类箱80个,90马力农用车4辆,28马力三轮垃圾车1辆,人力三轮车15辆,30型装载机1辆,吸污车1辆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委托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7月2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在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香山东街宝路通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宁夏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鼓楼西街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东街宁夏宝路通市政产业集团公司四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芮晓娟 联系人:张 莉

电 话:135*****721 电 话:0955--******* 137*****6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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