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持有执行债权第十二次处置公告

(破产)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持有执行债权第十二次处置公告


(破产)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持有执行债权第十二次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8月28日 20:58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0年9月5日10时至2020年9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要求,进行实地查看、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竞拍前,竞买人应向当地部门充分了解相关债权转让所需手续(或有),竞拍后竞买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因标的公司、股东等各种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破产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且账龄年限较长,暂无诉讼时效连续等证据材料,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本次拍卖的具体流程,并仔细阅读京东平台相关说明及要求,有疑问时请立即同京东平台客服联系。

6、本拍品已经悔拍一次。再次郑重提示竞买人,因账龄年限较长,管理人暂无法提供债权发生时的合同、证明交易过程的材料、发票或付款凭证、判决文书等原件以能够证明债权事实本身。管理人没有债务人的联系方式,没有帮助实现债权的任何线索。竞拍成功后,除平台提供的《成交确认书》和“拍卖标的”中表述有“《债权凭证》”材料外,竞买人竞拍成功后的债权实现完全由其自行进行并承担后果,管理人不负责配合。

二、拍卖标的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持有对辽宁省祥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15,421,000元,对沈阳银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3990万,以及对自然人王联、刘艳颖的债权本金659,371 元,共计55,080,371元。
起拍价:100元,保证金:50元,增价幅度:50元及其整数倍。

对其中三项曾申请执行的债权特别说明:

(一)对辽宁省祥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15,421,000元万债权,债权执行信息包括:

1.生效判决:(2006)沈中民(2)房初字第193号民事判决;

2.原执行案号:(2007)沈法执字第374号案件执行;

3.利息计算标准:从2005 年1 月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年5.18%计算);

4.债权凭证: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填发《债权凭证》,注明:未执行受偿债权余额1542.1万元,利息、案件受理费在下次执行中确认并执行。

(二)对沈阳银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3990万债权,债权执行信息包括:

1.生效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民一终字第92号民事判决;

2.原执行案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辽执二字第47号;

3.利息计算标准:自2007 年1 月25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4.债权凭证: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执行法院未出具书面《债权凭证》。

(三)对自然人王联、刘艳颖的债权659,371 元,债权执行信息:

1.生效判决:(2003)皇民一房初字60号民事判决;

2.原执行案号:(2004)皇执民第387号案件执行;

3.违约金计算标准:自2002年1 月起按本金5%计算;

4.债权凭证: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由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填发《债权凭证》,注明:未执行受偿债权余额659,371元,违约金自2002年1 月起按本金5%计算,诉讼费15285元,公告费480元由王联、刘艳颖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4日17:30时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沈律师,咨询电话:***-********。有意者可向管理人致电咨询。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10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买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管理人;账号:****************52;开户行: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注明“破产案号:(2019)辽0105破申2号;款项性质:执行债权拍卖款”)。逾期则视为竞买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因管理人同时拍卖多笔债权,款项性质备注不清楚、错误而未能有效完成拍卖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七、移交与过户

1、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由竞买人享有,并视为管理人已将执行债权移交竞买人,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如部分标的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十五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亦不提供债权变更手续。

2、如本次拍卖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到管理人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15层)办理交接手续,若拍卖平台已出具《成交确认书》,则管理人不再重复出具,可配合提供相关债权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4、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具体金额由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欠的诸如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以及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税费情况)。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或退回竞拍款。

八、风险提示

1、本次拍品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拍品相关的债务人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因终结执行年限较长且破产人停业多年,管理人无法与原工作人员和相关债务人取得有效联系,无法提供新的财产线索,暂无法联系原承办法官沟通了解事实并以管理人名义申请恢复执行,是否存在执行和解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执行债权已全部或部分消灭、或不能继续恢复执行、或不能有效变更执行主体等情形;

C.拍品所依据法律文书因再审程序或其他法定程序被撤销,可能存在未成立、未生效、无效或需执行回转等情形;

D.与拍品有关判决文书原件、原执行程序材料等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因原执行法院各自规定,竞买人可能因原承办法官手续不全、债务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等多种原因难以恢复执行、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等法律风险;

F.竞买人可能无法有效实现债权的情况。

2、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本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由拍卖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印章证照、财务账册、文件资料、过户风险等。

3、债权形成原因、性质均以审计报告为准,对目前相关债务人无有效联系方式、地址和联系人的情况,管理人不负责继续核实,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或不全等情形的后果。

4、拍卖标的情况可参阅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5、竞买人受让拍卖标的后,目标公司继续承接原有债务及或有负债。目标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移交竞买人经营管理之日期间产生的分红权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目标公司承担。

6、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拍卖标的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7、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8、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有色大厦15层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4-3197748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所含标的物

  • 拍卖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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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辽宁
    当前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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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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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处置 债权 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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