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员会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教育委员会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 告
项目名称: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垫政采公招【2012】36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08月07日 09: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07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广场重庆银行楼上二楼)
开标时间: 2012年08月07日 10:00
开标地址: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广场重庆银行楼上二楼)
采购人名称: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中心广场重庆银行楼上二楼
经办人名称: 陈燕
联系电话: ***-********
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采 购编 号:垫政采公招【2012】36号采购项目名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 购 人:垫江县教育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2年07月 目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2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5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7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7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 -三、付款方式- 9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0 -一、评标方法- 10 -二、无效投标条款- 11 -三、废标条款- 11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2 -一、投标费用- 12 -二、投标人- 12 -三、招标文件- 12 -四、投标文件- 12 -五、开标- 15 -六、评标- 16 -七、定标- 16 -八、中标通知书- 16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17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17 -十一、签订合同- 17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 18 -一、合同主要条款- 18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 22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24 -一、经济文件- 24 -二、商务文件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垫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通知号为[2012]181号)委托,对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具备生产或销售教学仪器、设备资质的企业,提供工商执照,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2、税务登记证书。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4、有近期(12个月内)在中国大陆地区批量(50万元额度其以上)教学仪器销售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5、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6、有CQC认证书。7、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危险化学药品销售许可证。中标企业必须具备危险化学药品运输许可证(以公安系统证明为准)。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原件,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废标。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以上材料按“第七篇 投标格式文件”的顺序要求组织编写并装订,资质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知晓全部投标过程及其相关事宜。本项目报名方式为:递交投标文件(含经济文件和商务文件)时缴纳报名费,并签到。(二)招标价文件售价:标书人民币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三)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2年8月7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四)开标时间:2012年8月7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五)投标(开标)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广场旁重庆银行二楼)。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企业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处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须加盖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且无投诉后,无息退款至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银行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具体退还方式见第五篇第四项招标文件的第四条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30000元。六、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恕不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燕邮编:408300电话:***-********传真:***-********地址: 垫江县城中心广场附近重庆银行楼上2楼(二)采购人: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赵克俭 寿光寅电话:***-**************** 邮编:408300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等要求一、质量要求:1、必须符合教育行业标准(JY001-2003)《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教育部(JY/T0386-2006)《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行业标准、《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基本配备标准》及市教委相关教育技术装备文件的规定。2、所有产品必须是教育行业教学仪器、设备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到货质量验收时,以产品随机(或包装)资料为准)。凡有“三无”产品的企业,其送交的产品将视为不合格产品。二、数量、材质、规格要求:本批教学仪器、设备的数量、材质、规格等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参数》。三、样品要求:1、样品指附件里《表一》至《表五》中带“★”的编号仪器、设备。数量1套(含配件、配套耗材等)。所带样品需符合表列材质、规格等技术要求。属组装型的教学仪器样品,应能拆卸并组装还原(拆卸工具及基本检测工具自带),以满足样品检测要求。2、样品配套的电源插座、线缆、支架等由企业自备,相关样品应安装、调试、并按规定要求摆放到指定位置。3、样品安装地点: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样品检测时间:开标前一天上午九点半。未经样品检测或样品数量不足或样品检测不合格者(以样品检测合格证明为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四、其它要求:1、本批次教学仪器、设备共涉及二十多个建制中小学。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必须由中标企业分发到校,并负责现场设备安装、仪器上架、平台登录、使用培训等,保证各项目学校到位的“2010年国家簿弱学校改造计划”配套教学仪器、设备安(组)装规范、无安全隐患;上架、登录符合国家、重庆市项目工作要求;项目学校教师基本会操作教学仪器等。各投标公司要充分考虑校点分散和以上特定的项目工作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做好投标文件。2、质保期:教学仪器(易损易耗的除外)为1年,教学设备为2年。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将合同标的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二)交货地点实施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供应商应派出人员随产品一起抵达采购人现场,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程序和检验项目进行验收,并填报和共同签署验收单。2、验收标准:产品按照制造商生产的产品验收标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若未提供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3、验收方法: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验收。若产品验收不能满足和达不到招标文件提出的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不予认可。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有权提出退货。4、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5、发运货物时随机技术资料要求:(1)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3)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3)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厂方标准及验收手册。6、供应商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验收(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3、供应商投标产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4、所有产品均要求安装调试到位。要求原厂商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稳定、独立的售后服务队伍。(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8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包括节假日、夜间)。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三、付款方式1.付款比例:验收合格付中标金额的90%;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另10%(以开出支票时间为准)。2.支付方式:(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委托书等材料,向垫江县财政局申请付款。(4)垫江县财政局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培训1、中标单位应免费为采购单位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培训,使培训后的相关人员能独立操控产品正常运行。2、设备运输、调试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3、投标金额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金额,含所购设备和全部税、费、培训等费用。中标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本项目。如因中标单位责任而造成的延期,同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六、其他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根据招标要求计算出该项目的投标总价款。按“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商和中标价。即:(1)关于报价。评标报价是指该项目总价款(以佰元为整数倍收舍),所有费用纳入其中,不另计费。(2)关于标底。采购单位根据掌握的的市场行情提供市场考察价。在开标当日,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市场考察价,研究确定该项目的标底。(3)关于中标。以标底价为标准,不超过标底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中标价,该报价对应的企业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所有企业的报价都高于标底价,则公布标底,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中标单位(中标价为标底价)。(4)关于流标。若所有投标企业报价都无有效报价,且公布标底后无投标企业响应该标底,则当场宣布流标。(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商务响应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公布报价。对资格性检查和商务响应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公布报价。二、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三、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网络)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前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匿名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经济文件、商务文件以及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经济文件装订成册、商务文件装订成册,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7、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未中标(成交)企业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投诉、无异议的持相关手续到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毕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回到投标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保证退还时不计利息,跨行、跨区域汇款转账的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中标企业提供业主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未中标的企业不提供)(2)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保证金时POS机打印的回单原件(持卡人存根联);(4)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银行帐户的开户行、账号、户名、联系方式等。以上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的经济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经济文件和商务文件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和电话。4、中标供应商变更(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二)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企业应按中标金额的1.1%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X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垫江县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货物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4份,县政府采购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经济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袋,封面均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七)商务响应情况表(八)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九)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十)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十一)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里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一、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报价总金额(以佰圆为整数倍收舍)中小学配套教学仪器小写¥: 大写万仟 佰圆整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含招标文件第二篇招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并含材料制作、运输、税费、人工工资、调试、培训及运到业主指定地方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不另计费)2、投标企业必须满足招标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3、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七)商务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 (九)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格式自定)(十)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格式自定)(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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