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市属学校招考教师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招标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市属学校招考教师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招标公告
根据《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公告》及招聘工作程序安排,现将本次招考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拟聘人员
二、注意事项
1.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拟聘用人员须下载本通知附件《2020年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材料》中所有内容,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2.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办理聘用手续的各项程序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2008/t20200820_3456177.htm)内的面试注意事项(一)入场要求第1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3.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签订协议、体检、递补聘用、档案转递、岗前培训、选岗、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三、签订协议
1.时间及地点安排
定于2020年9月2日(8:30-12:00,15:00-18:00)分学科错峰进行签定协议,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分学科签订协议 | 地点 |
8:30-10:30 | 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 | 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7层) |
10:30-12:00 | 中学化学、历史、地理教师、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 | |
15:00-18:00 | 西班牙语、职专汽车、外国语学校日语、小学语文、数学、体育、幼儿教师(不含市妇联直属园岗位) |
2.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签订协议的对象为“持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高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拟聘用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就业推荐表(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就业协议书原件(完整份数)、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高校尚未发放报到证的,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签订协议后,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
签订协议的对象为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1份,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再打印一式四份)、本人身份证、按招考公告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签订就业协议后,须向工作人员领取《商调函》,并于9月15日(含)前将经原单位及原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同意调出的《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座922室),以便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签订协议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办理,随行陪同人员不得进场。
4.签订协议流程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请务必详细查看。
四、体检安排
1.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福州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体检流程》(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9月3日上午8:00前在福州第十五中学(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门口集中,统一安排体检。要求准备1张1寸照片,空腹参加,体检费自理(自备零钱),以医院统一收取缴交的为准。因体检当天结束后体检医院可能通知个别人员对部分项目进行复查,原则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后三天内不要离开福州,以便及时参加复查。有既往病史的在复查时需提供有关既往病史材料。
3.拟聘用人员属于2020年福州市各高校已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于此次的体检。申请免体检对象须于8月31日(受理时间8:30-12:00,15:00—18:00)前将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复印件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611室)。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并在第一页右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受理免检申请。
4.因体检项目中“DR胸部正位片”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请正在怀孕期的拟聘用人员务必申请延期体检,并于8月31日(受理时间8:30-12:00,15:00—18:00)前将《延期体检申请报告》和孕期体检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611室)。
5.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40647。
五、递补聘用
根据招考公告,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9日下午18:00)。相关递补通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学科招考岗位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补充招考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安排由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
六、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员需于9月9日(含)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递补聘用人员延长至9月18日(含)。
七、岗位培训
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位培训(即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暑期岗前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开选岗、报到
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并先行安排报到上岗。有关公开选岗、报到等具体事项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拟聘用人员务必留意。因受疫情的影响,先行安排上岗的拟聘用人员后续仍需进行档案、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审核验证、岗位培训等,凡审档不合格、相关证书弄虚作假、岗位培训无故不参加或不合格的,均取消拟聘用资格。
附件:2020年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9日
根据《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公告》及招聘工作程序安排,现将本次招考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拟聘人员
二、注意事项
1.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拟聘用人员须下载本通知附件《2020年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材料》中所有内容,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2.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办理聘用手续的各项程序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2008/t20200820_3456177.htm)内的面试注意事项(一)入场要求第1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3.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体检、递补聘用、档案转递、岗前培训、选岗、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三、签订协议
1.时间及地点安排
定于2020年9月2日(8:30-12:00,15:00-18:00)分学科错峰进行签定协议,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分学科签订协议 | 地点 |
8:30-10:30 | 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 | 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7层) |
10:30-12:00 | 中学化学、历史、地理教师、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 | |
15:00-18:00 | 西班牙语、职专汽车、外国语学校日语、小学语文、数学、体育、幼儿教师(不含市妇联直属园岗位) |
2.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签订协议的对象为“持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高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拟聘用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就业推荐表(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就业协议书原件(完整份数)、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高校尚未发放报到证的,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签订协议后,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
签订协议的对象为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1份,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再打印一式四份)、本人身份证、按招考公告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签订就业协议后,须向工作人员领取《商调函》,并于9月15日(含)前将经原单位及原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同意调出的《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座922室),以便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签订协议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办理,随行陪同人员不得进场。
4.签订协议流程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请务必详细查看。
四、体检安排
1.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福州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体检流程》(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9月3日上午8:00前在福州第十五中学(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门口集中,统一安排体检。要求准备1张1寸照片,空腹参加,体检费自理(自备零钱),以医院统一收取缴交的为准。因体检当天结束后体检医院可能通知个别人员对部分项目进行复查,原则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后三天内不要离开福州,以便及时参加复查。有既往病史的在复查时需提供有关既往病史材料。
3.拟聘用人员属于2020年福州市各高校已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于此次的体检。申请免体检对象须于8月31日(受理时间8:30-12:00,15:00—18:00)前将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复印件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611室)。体检表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并在体检表第一页右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受理免检申请。
4.因体检项目中“DR胸部正位片”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请正在怀孕期的拟聘用人员务必申请延期体检,并于8月31日(受理时间8:30-12:00,15:00—18:00)前将《延期体检申请报告》和孕期体检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611室)。
5.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40647。
五、递补聘用
根据招考公告,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9日下午18:00)。相关递补通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学科招考岗位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补充招考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安排由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
六、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员需于9月9日(含)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递补聘用人员延长至9月18日(含)。
七、岗位培训
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位培训(即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暑期岗前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开选岗、报到
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并先行安排报到上岗。有关公开选岗、报到等具体事项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拟聘用人员务必留意。因受疫情的影响,先行安排上岗的拟聘用人员后续仍需进行档案、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审核验证、岗位培训等,凡审档不合格、相关证书弄虚作假、岗位培训无故不参加或不合格的,均取消拟聘用资格。
附件:2020年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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