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港城区霞光路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大港城区霞光路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84009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大港施工[2020]08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港城区霞光路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0】4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847.0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3847.0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798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港城区霞光路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2798米,项目实施大港城区霞光路片区雨污分流项目,敷设DN1200-DN165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770.2米、DN400-DN5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2027.8米,切改供热管道1028米,同步实施破路恢复等。,总投资额3847.04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港城区滨海新区南部,城区内以居住区为主,本次工程范围:北至旭日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步行街西侧道路、东至迎宾街。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大港城区霞光路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大港城区霞光路片区雨污分流项目主干管长度2798m,包括:1. 本工程雨水管道管径d1200mm-d1650mm,主干管长度约770.2m,埋深约3.2m-4.64m。2. 本工程污水主干管道管d400mm-d500mm,管长度2027.8m,污水预埋支管管径d300mm,管长度168m,埋深约2.0m-3.5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3005.1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10月21日 至 2020年12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 至 2020年09月04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发送至tjdg_zb@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金华(印鉴)
办公地址:大港区育秀街149号
邮政编码:300270联系人:苏文昭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蔡志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十号西侧三楼
邮政编码:300270联系人:刘洪鑫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08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苏文昭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大港区育秀街14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张龙、张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bhxqjgc@163.combhxqdgzbb@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文化商务中心5125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12号

标签: 雨污分流 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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